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燕王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全本小说推荐》,由网络作家“四弯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古代言情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》目前已经迎来尾声,本文是作者“四弯月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沈薇燕王的人设十分讨喜,主要内容讲述的是:【1】她,现代女强人,内卷狂人。一朝穿越,变成了为给重病母亲治病而卖身的可怜虫小丫鬟。现代,她一身傲骨,公司斗能干上市。穿越后,看到身份,这不能够!这不是她的美强风格,她决定换个活法。人人觉得,她给王爷当丫鬟都属高攀,可她偏偏赢得了清冷王爷的盛宠。宠妾到主母,似登天梯,也似鸿沟天堑,可她硬是闯了过去,成了侯府堂堂正正的当家宠妃。...
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全本小说推荐》精彩片段
沈薇挑选完毕,其他妾室陆陆续续挑选。最后众人各怀心思,齐齐向王妃道谢,各自离开坤玉院。
晚上,燕王来王妃这里用晚膳。
桌上,王妃似是随口提起“沈薇带走浮光锦”的事,笑着说:“王爷,你也别怪沈氏。她出身贫苦,看到好东西就占为己有,也能理解。”
旁边的刘嬷嬷则是一脸愤懑:“王妃,您看得下去,老奴可看不下去。那沈氏仗着王爷的宠爱,第一个抢布料,这是根本没把您放在眼里。”
燕王脸色瞬间冷下来。
他不由得开始反思,最近自己是否太纵着沈薇?
他虽然喜欢沈薇,这女子总能带给他无限的新鲜感——可没想到,沈薇居然恃宠而骄,贪下最好的布料。
燕王不由得想起,以前他也曾宠爱过一个侍妾,那侍妾渐渐变得无法无天。以至于后来在宴会上,那女子恃宠而骄,引得母后不满,连他也被呵斥一番。
一顿晚膳,吃得满肚子的火。
燕王没有留宿在王妃这里,今晚去主院独眠。他招来富贵:“你去打听下,今日沈薇是否第一个挑布料,拿走了浮光锦。”
富贵办事利索,找人问询一番,这才回去禀报:“王爷,的确是这样。那浮光锦价值颇高,沈主子喜欢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燕王垂下眼眸,心里涌起一丝淡淡的厌恶。
贪婪骄纵,引人不喜。
坤玉院里,送走了满肚子怒气的燕王,王妃慢悠悠地回屋开始刺绣。
刘嬷嬷帮王妃挑线,一脸鄙夷地说:“这沈氏,可惜了。”
王妃捏着绣花针,淡淡道:“这沈薇也实在是蠢——刘嬷嬷,可以开始寻些美貌姑娘了,沈薇失宠,总得用新人补上。”
刘嬷嬷恭恭敬敬道:“王妃放心,奴婢这就去办。”
燕王生气,接下来一连五日,都没有再去沈薇的芳菲苑。
沈薇似乎失宠了。
栖雪阁里,柳如烟孤独地站在梅花树下,手指拂过干枯的梅花枝。
她眼圈泛红,悲从心来:“从来薄幸多男儿,多负了佳人意。那沈氏与我,也算是同病相怜。”
一行清泪落下。
丫鬟雪梅站在柳如烟身后,看主子又在伤风悲月,雪梅的心已经麻木了。
摊上这样的主子,能怎么办?
...
“哈哈哈哈,那沈薇也太贪心了,我都提醒她了,她还抢布料!”花香院,胖乎乎的张侧妃正在吃肘子。
她那日第一次见到沈薇, 觉得这姑娘长得是真不错,好心提醒一句。
可惜没脑子。
张侧妃擦擦嘴角的油渍:“过段日子,咱们去找沈薇玩儿。我给她送点肘子,吃饱了,心就不痛了。”
...
明月院,刘侧妃正在吃粗茶淡饭。自从那日赶走燕王后,她的一日三餐,降低到侍妾的水准。
但刘侧妃吃的很香。
有馒头有青菜,已经比她在冷宫那会儿吃的好多了。
“主子,如今沈氏失宠,咱们要不趁机干掉沈氏?”旁边的丫鬟面露阴狠。
刘侧妃瞪了丫鬟一眼,没好气道:“不需要动手。”
她现在一点也不想牵扯到后宅恩怨里,她对燕王彻底失望,打算后半辈子低调度日。
将来燕王登基,她也不和那个可怕的女人争宠,刘侧妃只想保住自己和孩子的性命。
那沈薇真蠢,自掘坟墓。
刘侧妃算是看开了,斗来斗去没意思。新人源源不断涌现,没了沈薇,还有其他女子。
没有人能一辈子受宠,还不如在角落看戏,好歹能留条命。
...
燕王这几日心情不好。
他有点厌弃沈薇,但相处多日,燕王对沈薇也算生了些情分。
本来以为,沈薇“失宠”后,会主动前来找他认错,燕王也能顺水推舟,和沈薇重修旧好。
燕王可以再宠爱她一段日子,直到彻底失去对沈薇的新鲜感。
但沈薇没有主动来认错,整日窝在她的芳菲苑!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!
书房里,处理完公务的燕王放下卷宗,招来富贵询问:“她还没来认错?”
富贵挠头,小心翼翼:“没有...要不,奴才去提醒一下沈主子?”
燕王没吭声,算是默认。
富贵立刻起身,准备去芳菲苑查探情况。燕王忽然叫住他:“你再看看,本王种的菜长势如何。”
五日没有去芳菲苑,燕王除了想念沈薇的身体、想念沈薇的笑容,还挂念着他的菜!
他亲自种的菜,万一被沈薇拔了,那可如何是好?
“是,奴才这就去问!”富贵加快脚步,迅速赶往芳菲苑。
富贵也挂念自己种的菜啊!
一路匆匆跑到芳菲苑,富贵没有宣扬,低调地露面。他伸手,招呼芳菲苑的容嬷嬷。
容嬷嬷,是富贵精心挑选后,送到芳菲苑伺候的老嬷嬷。
“富贵总管,您怎么来了?”容嬷嬷赶紧迎了上来,笑着问候。
富贵和容嬷嬷也算老相识,还是同乡。
富贵恨铁不成钢道:“沈主子年轻,脑子不好使。你是王府的老人儿了,怎么你脑子也生了锈?还不赶紧让沈主子打扮一番,去书房给王爷请罪!”
“那浮光锦价值千金,唯有王爷和王妃能用!沈主子胆大包天,你们这些奴才也不知道劝着!”
若是沈薇主动认错,运气好还能得宠几个月。
若是还不去谢罪,沈薇一辈子也算走到头了。
容嬷嬷五十出头,头发花白,满眼的精明。她一脸遗憾地说:“沈主子病了,暂时没办法见王爷。”
富贵愣住:“病了?”
容嬷嬷无奈点头:“是啊。主子得了那匹价值千金的浮光锦,熬了几个通宵夜给王爷做衣服。衣服刚做好,人就病了,现在还躺着呢。”
富贵还有点懵。
“还不去通报王爷。”容嬷嬷递给富贵一个眼神。
富贵豁然开朗,竖起大拇指夸赞:“这沈主子...好生聪慧!”
沈薇抢了浮光锦自用,王爷会觉得她恃宠而骄。
可沈薇抢了浮光锦,是给王爷做衣服!王爷只会自己认为误会了沈薇,愧疚加重。
好一招化被动为主动!
富贵感慨万千,对容嬷嬷说:“你跟了沈主子,将来前途无量啊。”
容嬷嬷笑盈盈道:“还要谢谢富贵总管,给奴婢安排了这么好的差事。”
容嬷嬷目送富贵离去,她唇角的笑容越来越大。
身为王府的老嬷嬷,容嬷嬷自然慧眼识珠。她当日第一次见到沈薇,就知道这女子聪慧过人。
和王府后宅其他女眷完全不同,容嬷嬷在沈薇身上看到旺盛的生命力。
而死气沉沉的王府,最缺这种蓬勃的生命力,引人沉醉着迷。
如果沈薇能一直展现旺盛的生机,肯定能一直得到燕王的宠爱。
没有人不爱热烈开放的花朵。
不多时,燕王踏着夜色匆匆赶来芳菲苑,还带了个太医。
时隔五日,燕王再次踏入芳菲苑。他健步如飞,迅速冲进屋子里。
沈薇躺在床上睡觉,巴掌大的小脸苍白异常,看起来很憔悴,眼底有淡淡的黑眼圈。
燕王握住她的手,看到她白皙细嫩的手指上,有几个很明显的针眼。
显然,这些针孔是沈薇给他做衣服的时候,被针扎的。
“薇薇...”燕王凝视着沈薇的面容,心情极为复杂。
采莲扑通跪下,哽咽地说:“王爷,我家主子这几日昼夜不停,一直为王爷做衣裳,说要给王爷一个惊喜...身子都熬坏了。”
想来,是王爷已经开始对沈薇失去兴趣。
张月松了口气,眼里划过一丝得意:“看来王爷的心,已经不在沈薇那里了。”
...
次日清晨,张月精神抖擞起床,用完早膳后准备去东宫议事。最近庆国和越国边境已经燃起战火,庆国后方需要做很多工作。
张月打算住在东宫几日,和太子兄长商议战事的军需供应。
走之前,张月不仅把沈薇送给他的艾草香囊戴在身上,还让护卫把两只艾草绒枕带上。
这枕头柔软清香,驱蚊散热,很适合夏日睡觉;香囊也自带淡香,佩戴在身上,蚊虫远离。
张月很喜欢女人为他花心思。
如今的王府后宅一潭死水,妻妾循规蹈矩恪守本分,唯独沈薇敢于正大光明展示对张月的爱,这让张月心情愉悦。
走到王府门口,张月又想到沈薇腿根儿的伤。
他叮嘱富贵:“之前给芳菲苑送去的消肿药效果不好。你去宫里找太医,让他们调配一瓶上好活血化瘀药,给芳菲苑送去。”
富贵恭敬回道:“奴才遵旨。奴才斗胆问一句,之前给沈主子的消肿金创药还剩了十四瓶,是否要全部丢弃?”
张月思索片刻,废弃的消肿药扔了实在可惜。他想到蔷薇苑的张月,张月昨晚晕死了过去。
他知道自己力气大,那女人瘦得跟一把骷髅似,受不住他的力道。
“不用扔,全给蔷薇苑送去。”张月不再多言,翻身上马,带着护卫往皇宫的方向疾驰。
富贵心里默默叹气。
上好的药,送到芳菲苑。
废弃的药,送到蔷薇苑。
看来这蔷薇苑的张月,也只是昙花一现,王爷压根没把张月放在心上。
富贵带着两种消肿药,前往后宅。他先是前往芳菲苑,热情地将太医院调配的上好良药,转送沈薇。
“多谢公公。采莲,把我新得的香料送些给公公。”沈薇收好消肿药。
采莲把小包昂贵的香料递给富贵。
富贵闻了闻,那可是上好的西域香料,能够完好遮掩身上的味道。哪怕是皇宫里的公公,也不一定能有机会用上。
富贵感动不已,又多说了几句:“沈主子,您这药可是太医院亲自调配,虽只有一小瓶,但药效奇佳,可见王爷对您有多上心。”
沈薇微微一笑:“还劳烦富贵公公,替妾身多谢王爷美意。”
富贵:“沈主子客气。”
离开芳菲苑时,富贵还去看了他种的菜。绿油油的茄子苗已经长大,结了五六个大大小小的茄子。
其中有一个茄子长得最好,看上去圆滚滚胖乎乎。
富贵迫不及待地摘下这只茄子,打算中午尝尝味儿。这是他亲手栽的茄子,味道肯定很好!
富贵抱着茄子,前往隔壁的蔷薇苑送东西。
张月欣喜不已,欢喜地在门口迎接。
富贵送给张月十四瓶消肿金疮药,说这是张月的意思,让张月好好养身子。
张月唇角弯弯,王爷也太慷慨了,居然送了整整十四瓶金疮药!
“公公,今晚王爷还来我这里吗?”张月迫不及待询问。
富贵摇头,语气客套:“王爷这几日忙于公务,怕是不得空闲,张主子还是好好养伤。”
张月连连感谢。
她想给富贵一点赏钱,可张月囊中羞涩,当妾室的月银还没发下来。
可如果不给富贵送东西,将来难免会被富贵总管穿小鞋。张月的目光落到富贵手上,看到一个胖乎乎的紫茄子。
春雨初歇,第二天张月和太子前往户部,参加“亲耕礼”。
每年春天,天子都筹备“亲耕礼”,天子象征性地用锄头挖地种青苗,表达对农业的重视。
这两年皇帝疾病缠身,已经无法下床。亲耕礼,自然由太子代理。
“太子兄长,二哥,御史都在旁边看着,咱们可得认真挖地。”恒王幸灾乐祸都嘲讽。
恒王由贵妃所生,和太子关系一向不睦。
御史院是恒王的地盘,御史们大多是恒王的亲信。
今日御史的眼睛都盯着仔细,只要太子和张月在种地上出了一点错漏,都会被御史记在书里,流传后世。
太子不着痕迹看了眼恒王,眼底划过杀意。
“太子兄长,您别这么看我,弟弟好生畏惧。”恒王摇晃手里的白玉扇子,笑得讽刺。
礼乐声响,亲耕礼开始。
刚下过雨,准备好的田里泥土湿润。太子身穿祭祀服,脚踩到泥巴,差点滑倒。还是张月眼疾手快,迅速搀扶,才避免了跌倒的闹剧。
但太子却连连咳嗽,咳出鲜血。
太子冬日生了场大病,开春后身体一直不好,吹不得大风。
皇帝派来监督的大太监见状,赶紧回宫请旨,皇帝传来口谕,让张月代替太子种地耕种。
恒王暗中咬牙。
恒王知道,这是皇帝在敲打他——哪怕太子不能登基,还有张月可胜任。
至于他恒王,永远不能称帝。
“兄长,您先歇息,这里交给我。”张月将咳嗽的太子扶到一边。
太子握住张月的手:“元景,你从未种过地,能行吗?”
张月想到芳菲苑的菜地,他刚刚种了不少菜苗。那明媚活泼的女子,还手把手教他种地的姿势和技巧。
沈薇做梦也没想到,她只是想争宠,竟阴差阳错得到张月更多的好感。
张月薄唇微勾,安抚道:“兄长,放心。”
礼乐声起,在百官的注视中,张月代替太子进行亲耕礼。御史们一个个眼睛睁大,不放过一丝一毫,想要抓住张月的错漏。
但他们都失望了。
张月握锄头的姿势特别标准。他挖地,栽种青苗,所有动作都没有错漏。
百官惊讶,对张月佩服之极,不愧是贤德的张月啊!
病弱的太子望着在种地的弟弟,眼里满是欣慰。
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撑不了太久,这庆国亿万民生基业,还是要留给张月的。
礼乐声终止,亲耕礼完美落幕。
御史无错漏可挑,只得硬着头皮写下对张月的夸赞之词。
恒王气得牙痒痒,眸里一片阴沉。
...
黄昏日暮,心情颇好的张月回到王府,和王妃共进晚膳。今日亲耕礼没有出错,全靠沈薇的帮助。
他准备今晚去见沈薇,再去看看他种的小白菜和萝卜是否发芽,再和沈薇缠绵一番。
几乎是迫不及待了。
“王爷。”晚膳桌上,王妃温婉地提醒张月,“那芳菲苑的沈氏虽好,王爷也别忘了陪伴您的旧人。刘侧妃昨日落水,王爷应该好生关照才对。”
张月放下玉筷,看向王妃:“本王宠谁,不需王妃安排。”
张月不太满意王妃的态度。
身为王爷,张月想宿在哪里,想宠谁,都应该由他自己做决定。
但王妃有时候,总会用一种“命令”的语气指挥他。不像是他的妻子,更像是他妈。
实在逾越,令人不悦。
王妃后背一寒,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逾越,吓得赶紧站起来:“王爷,妾身知错。”
张月起身,离开王妃的院子。
王妃双膝发软,差点摔倒在地。她搀扶住刘嬷嬷的手,眼里浮起凄然和悲凉。
至亲至疏夫妻,王爷待她越来越凉薄了。
这世上的男儿,都薄情。
...
张月离开王妃的院子,径直沈薇的芳菲苑那边走去。
走着走着,张月想起他的青梅竹马刘巧儿,童年相处的美好经历浮现眼前。
“也罢,先去明月院看看。”张月转道前往明月院。
富贵前去通报,刘侧妃惶惶然走出来迎接。她大哭过几场,眼睛肿得像核桃,面色憔悴。
“巧儿,本王来迟了。”张月主动上前,想要拉住刘侧妃的手。
望着近在咫尺的俊美男人,刘侧妃后背冷汗涔涔。别看张月英俊非凡,温柔缱绻,他登基后的手段实在可怕。
前世刘侧妃被污蔑偷情,被污蔑陷害皇子,张月看她的眼神比深渊还可怕。
男人,无情无义的生物!
危险的男人,更要远离!
张月握住刘侧妃的纤纤玉手,她的手心有热汗,抚上去黏腻。张月心头不喜,却也没有松开她的手,两人走进屋里。
刘侧妃惶恐地给张月倒茶,结结巴巴地说:“王爷,妾身...妾身身体还未恢复。今夜,恐怕不能伺候王爷。”
张月见自己的女人,自然不全是为了鱼水之欢,也可以盖着棉被纯聊天。
张月道:“本王今晚只是陪陪你。”
这些年来,张月对刘侧妃的感情淡了不少,但至少还是有点感情。刘侧妃落水,他稍加关照,也算是情分。
刘侧妃闻言,更加恐惧。
她知道自己的魅力,只要她想,王爷肯定会宠她。可前世可怕的经历,历历在目。
她不能再出风头了!
“王爷...妾身身体实在难受。还请王爷,前往别处。”刘侧妃鼓足勇气,再次拒绝张月。
张月脸色一寒。
他深深看了眼刘侧妃,刘侧妃浑身发抖。张月何等聪慧,自然看出刘侧妃的故意疏远。
人的容忍度是有限的。
张月关心刘巧儿,自然也希望从刘巧儿这里得到回应。
但刘侧妃此番行为,把张月心里对她的最后一点情谊,也都彻底消磨殆尽。
张月起身,语气听不出喜怒:“你既然病弱,便好生养病。”
张月拂袖离去。
刘侧妃战战兢兢送张月离去。
院子门口,贴身丫鬟实在不理解,好奇问刘侧妃:“主子,您为何要赶走王爷呀?看王爷离去的方向,又是芳菲苑。那沈氏最近春风得意,咱们该好好挫挫她的锐气。”
刘侧妃唇角划过嘲讽:“沈氏现在虽是春风得意,可将来摔下来,只会更惨。”
只要她刘巧儿愿意,肯定能轻松夺回张月的心。
她和张月多年情谊,不会因为一个刚冒出来的沈薇消失。
刘侧妃记得清楚,前世,这出身贫寒的沈薇也得到张月的宠爱,但也仅仅持续了一个月。
哪怕刘侧妃不出手,沈薇也风光不了几日。
...
离开明月院后,张月越想越气。
他对刘侧妃不薄,刘侧妃病重的这两年里,张月还特意派了宫里的御医为她治病。
如今刘侧妃病好了,竟变得这般刻薄!
张月身为皇子,天生尊贵,竟被一个侧妃甩脸子,他眸色阴沉吩咐富贵:“降低明月院的份例,按侍妾的标准送。”
富贵忙道:“是,奴才记下了。”
富贵心里暗暗叹气。
这刘侧妃简直是病糊涂了,王爷才是这后宅的主人。后宅女眷的吃穿用度,全都来源于王爷,王爷是王府的天。
刘侧妃居然敢对王爷不敬,哎。
自寻死路啊。
离开刘巧儿的院子,张月转身往芳菲苑走去。芳菲苑门上的鲤鱼夜灯换成了玉兔灯,在夜幕下显得格外温馨。
看着两个别致的玉兔灯,张月心情总算好了些,大步迈入芳菲苑。
沈薇还未入睡,她正在踩着梯子上屋檐,把掉落的小燕子放回燕窝里。张月站在院子里,仰头看夜幕下的沈薇。
她穿了件浅绿色的襦裙,素面朝天,乌黑头发散在肩头,侧脸明媚又漂亮。掉落的小燕子被她放进窝里,燕子张嘴叽叽叫个不停,似是在感谢。
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沈薇站在梯子上,看到下面的张月,她似乎颇为意外,赶紧顺着梯子往下爬。
一不小心(实际故意),脚踩空。
沈薇发出尖叫。
张月眼疾手快,稳稳地将她接住。沈薇吓得发抖,像只受惊的小鹿。
她小心翼翼地观察一圈,发现自己没事后,沈薇重重松了口气,她一脸崇拜地望着张月:“王爷好厉害!多谢王爷救妾身!”
沈薇转过头,杏眼似在发光: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
燕王大步走过来,在案桌对面坐下。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,笑道:“薇薇还会写字?”
沈薇颔首,嗓音清甜地说:“王爷不知,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,前两年还中了举人。妾身在家时,看弟弟读书写字,也学了些皮毛。”
顿了顿,沈薇攥紧毛笔,不好意思道:“春日宴上,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、饱读诗书...可妾身出身低微,不擅歌舞,书也没读过几本。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,所以决定笨鸟先飞,多识字写字。”
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。
这傻姑娘,为了给他撑场面,居然开始练字读书。
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,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。
定睛一看,差点眼瞎。
沈薇的字弯弯扭扭,乱七八糟,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。
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。
燕王看着看着,不禁哈哈大笑。
沈薇脸皮发红,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:“王爷再取笑妾身,那...那我就不练字了。”
燕王收敛笑意,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:“来,本王教你练字。”
大手扣小手,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。他的手劲儿很大,下笔锋芒毕露。
片刻后,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。不像是燕,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。
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。
歪歪扭扭,落笔不均匀,丑得不忍直视。
她垮下俏脸。
不是沈薇装,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。以前在现代生活,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,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。
“练字不可急功近利,慢慢练,总会长进。”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,想要教她练字。
沈薇想了想:“王爷,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,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。”
燕王:“什么诗?”
沈薇眉眼弯弯:“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,经过一小院,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《春日宴》。哥哥说,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,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——我念给王爷听,王爷教我写。”
燕王饱读诗书,还从未听过名为《春日宴》的诗。
他生了几分兴趣:“薇薇你诵读一遍。”
沈薇粉润唇角勾起,开始背诗:“春日宴,绿酒一杯歌一遍。
再拜陈三愿:一愿郎君千岁,二愿妾身常健,三愿如同梁上燕,岁岁常相见。”
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,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。
她的人设不是才女,偷别人的才华,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。
“岁岁常相见。”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,诗句虽虽通俗,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,整首诗清新自然,是难得一见的好诗。
燕王手握毛笔,铺开宣纸,迅速写完整首诗。他刻意改了字迹,写成端正的楷书,方便沈薇练习。
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,开始一笔一划练习。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,手拿一本古籍翻看,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。
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,燕王无奈地摇头。
屋外富贵通报,晚膳已经送来了。今晚的晚膳,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,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。
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,燕王喝了两大碗。
晚上,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。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,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。
胳膊受伤,沈薇不能在下。
不过,在上面也别有滋味。
沈薇眼圈还是红的,她粉润唇角张开,似乎没想到燕王忽然到来。
接着沈薇惊喜地扔下毛笔,飞奔过来: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
燕王搂住她纤细的腰,手指勾勾她的小鼻梁:“本王不来,薇薇还在偷哭?”
沈薇摇头否认:“妾身没有哭,王爷看错了。”
她是真没哭。
燕王睡哪个人她都不在意。眼圈红是因为刚才练字的时候,不小心被毛笔末梢戳到眼睛。
她揉了几下,眼睛就红了。
“真是嘴硬。”燕王不禁摇头,眼圈都红成这样了,她还在故作坚强。
燕王走到案桌前,查看沈薇练的毛笔字。沈薇写的还是《春日宴》,她已经写了三页纸,字迹依然歪歪扭扭,丑得不忍直视。
燕王看看沈薇美丽的脸庞,再看看丑陋的字,幽幽地叹气:“来,本王再教你写一遍。”
烛光温和,燕王让沈薇坐在他怀里,握住沈薇白嫩的手,一笔一划教她写字。
写着写着,就写到了床上...
沈薇衣衫褪尽,害羞地躲到被窝里,一副害羞又害怕的眼神:“妾身的字写得不好看,请王爷千万不要责罚妾身。”
燕王喉结滚动。
不知为何,他忽然觉得现在的自己不是王爷,而是沈薇的授书先生,沈薇是他的学子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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