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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生:从八零开启官途》精彩片段
马明远抬起头,瞬间傻眼了。
一个身穿警服、英姿飒爽的女孩,怒气冲冲的站在门口。
办公室里其他人,也纷纷抬起头来,目光在马明远和那个警服女孩之间来回扫瞄。
没有人知道,这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马明远跟这个女警官之间,又是什么关系?
“秋——赵队,你这是咋了?”
马明远刚想喊这女孩的名字,忽然觉得场合不对,赶紧改口,并迅速起身。
他知道,稍有迟疑,就会有被揪耳朵的危险。
马明远实在是怕了这个母老虎。
上一世,杨千里倒台,马明远跟着倒霉,在接到被派到乡下作打杂的通知后,马明远便决定辞职下海经商。
消息传到了这个赵大队的耳朵里后,马明远就曾经被丫头狠狠的拧过耳朵的。
她甚至直接冲到了当时身为政法首长的父亲赵和平的办公室里,质问她老子,为什么市府要把马明远发配到那么偏远的地方去。
她的努力什么作用都没起到,却是把马明远给好好感动了一回。
毕竟,在那种情况之下,能为他这个普通百姓说话的,也只有她一个人!
“秋雁,什么风把你给刮来了?”马明远一脸讨好的看着警服女孩的脸小声问道。
一边往外走着,马明远就心虚得要命,同时眼睛不时注意着这丫头的手。
她可是练家子。
更要命的是,他还不能还手。
拧耳朵也就拧耳朵了,关键是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。
自己这老脸……
“你这个没良心的!那么重要的案子,你居然瞒着我,直接就送到治安大队那里去了?马明远,你的良心,是不是让狗给吃了?”
赵秋雁一边骂着,竟然真的上手了。
马明远躲也不敢躲,愣是让这丫头死死的揪住了自己的耳朵。
“你轻点儿好不好?”马明远低声求饶,同时快步带着赵秋雁往那边的小会议室里走。
已经在自己办公室同事面前丢人了,他可不想再让其他办公室的人看见。
这太不给面子了。
刚进会议室,赵秋雁一把就将马明远推倒在了一根联排长木椅上。
“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?我赵秋雁哪儿对不住你了?”
质问之后,赵秋雁竟然也跟着,就在马明远的身边,一屁股坐下来,趴在了马明远的肩膀上,一边哭诉着,一边就捶打起来。
那架势,不知道的,还以为他们是两口子呢。
“那个,秋雁,你听我说,事情是这样的……”
看着赵秋雁那副伤心欲绝的样子,马明远也是醉了,一个平时叱咤风云、比男孩都要豁达的女孩,此时简直就跟个怨妇一样!心说,至于吗?不就是一个案子吗?有那么重要吗?谁破了不是破?
但他还是赶紧在她的背上,轻轻的拍打着安慰起来。
“主要是吧,我借了人家的车子,你说,这事儿我不先告诉他,合适吗?那以后这朋友还有得做吗?再说了,后来张爱国不也把案子,转到了你们刑侦大队手里了吗?”
“那能一样吗?再说了,这是刑事案件,又不是治安案件,他不转交行吗?”
“行了,其实,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,不就是一个拦路强暴案吗?而且,都是好朋友,谁破了不是破?”
马明远凭着三寸不烂之舌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总算是把赵秋雁的情绪安抚了下来。
“我也不是非要跟他争这个功,只是,这样的机会,实在太难得了,而且,好不容易又让你碰上了,没想到,你却这么忘恩负义!”
赵秋雁说马明远忘恩负义,并非胡说八道,上高中那会儿,马明远帮着王大志出头,得罪了学校里那帮混子,而那帮混子,却又叫来了社会上的一帮痞子。
就在校园门口,一群校园混子和一帮社会痞子,围住了马明远跟王大志两人,准备开揍的时候,一个女侠出现了。
那便是同一年级的赵秋雁赵大侠!
赵秋雁敢在那样的场合下出现,并能镇住这帮痞子,可不全是凭着她那一身拳脚功夫。
最主要的是,她爹,是当时的公安局长。
中州地面的哪个混子不知道赵和平?更不要说社会上的痞子了,赵和平一个眼神儿,就能吓他们一个半死。
没有人敢问赵秋雁跟这两个乡下小子是什么关系,她赵秋雁出头了,就没人敢再动他们俩一个手指头!
这就是社会地位与家庭背景的力量。
从那以后,马明远便把这个赵秋雁视为真正的大侠,好哥们儿。
而那个时候的马明远,早就长得高高帅帅的,一表人才。
更关键的是,他学习还特别好,是这一级里面,无人匹敌的尖子生。
所以,在赵秋雁的心里,这个来自乡下,毫无背景,却敢为同学出头,甚至敢跟那帮社会痞子正面交锋的马明远,便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人物。
女孩再豪气,也有一个英雄情结。
在刚刚怀春的赵秋雁的眼里,马明远可不就是标准的白马王子!
可惜的是,那个时候的马明远,只把精力放在了学习上,完全没有看出咱赵大侠的少女心思。
而她这个局长千金,却是碍于自己的身份,更不敢向马明远明示。
要是被拒绝了,她的老脸往哪儿放?
所以,两人就一直像好哥们儿那样处着,甚至都参加工作了,还是老朋友一样。
也正是基于两人这么好的关系,昨晚的案子,马明远居然第一个通知的,不是她赵秋雁,而是治安大队的张爱国,赵秋雁就很不理解。
“好了,谁忘恩负义了,以后我补偿你还不行吗?”
“你咋个补偿法?要不,今晚先陪我看场电影?”
骂归骂,赵秋雁心里却并不记恨马明远,她伸出两只胳膊,直接抱住了马明远的一只胳膊,一脸的调皮捣蛋样。
“想啥呢?你咋不说让我娶了你?”马明远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。
“你这个混蛋,你还想三妻四妾!”
一边笑骂着,赵秋雁一只手竟伸到了马明远的腰上,狠狠的拧了一把。
这丫头,什么都好,就是喜欢拧人,而且还下死手。
马明远登时就嗷的叫了一声。
“你叫什么叫?有那么疼吗?我又没用多大劲!”赵秋雁很不以为然的嘟囔道。
“那是没拧到你的肉肉好不?”马明远疼得眉头紧皱,心说,这娘们儿是不是真傻啊?这么大的劲儿,能不疼吗?
“那你拧我一个试试?”
赵秋雁这话,有一半是威胁,而另一半,却更像是挑逗了。
看着赵秋雁那副看你也不敢的神情,马明远倒是真想让这疯丫头也尝一尝被大力拧住肉肉的滋味儿,可一想到自己刚刚对江楠的承诺,便赶紧收住了纷乱的心思。
他还真担心,一旦撩起了这丫头的情绪,说不定还真的不好收拾了。
赵秋雁胆子太大,多么疯狂的事,都有可能做出来。
她能当着他的同事骂他没良心,拧他耳朵,谁知道,在江楠面前,她会不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?
所以,还是不招惹的为好。
马明远正了正身子,说道:“秋雁,过些日子,我帮你破个全国都有影响的大案。”
马明远清楚记得,上一世,“二王”抢劫杀人案,惊动全国。这两个家伙,身上随时带着枪支,每次遇到抓捕,都会直接开枪杀人。
最后,只好多省联手,发出了全国第一张通缉令,并悬赏五千元!
当时的五千元,已经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,毕竟,一个万元户,都会成为全村的骄傲。
即使这样,这两个杀人恶魔,愣是先后杀了十一人,最后才在西江终于被多层部署的警方抓获。
“什么大案?还全国都有影响?”赵秋雁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。
“抓捕二王!”
“马明远,我警告你,他们二人身上都带着枪呢,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。我明白你的心思就行了,我可不许你去冒那样的险!”
看着马明远表情认真,不像是跟她开玩笑,她便好心提醒了一句。
“赵大侠,难道你忘了,我一个人,仅凭一根警棍,就拿下了五个持械歹徒!这可是昨天晚上刚刚发生的事!”马明远扬了扬拳头,信心十足的说道。
他的信心,更多的是来源于上一世警方在破案之后的详细报道。
根据上一世的警方案后描述,二王曾经来过中州。
当时二王之一的王阿放,在中州城里有一个相好的女人。
二王就是在那个女人的住处,藏匿了很长一段时间。
在那段时间里,那个女人替二王外出购物,买菜做饭,伺候得甚是细致。
可是,最后准备离开的时候,王阿放为了隐匿自己的行踪,还是亲手杀害了伺候了他们二十多天的那个女人。
据说,正是王阿放在掐死那个女人的过程中,女人不停的挣扎求饶,她那乞求的眼神,触动了他,毕竟,两人多次的鱼水之欢,还有二十多天无微不至的照顾,都让王阿放于心不忍。因此,在后来的逃亡中,不论他走到哪里,都会看到那个死去的女人的身影,尤其是夜里,一闭上眼睛,那个女人临死前的样子,就会出现在他的面前,弄得他觉都睡不着。很快,王阿放就神经错乱了,最后二王终于落入了警方的大网。
关于二王案的许多细节,至今都还深深的印在马明远的脑海之中。
如果案情依旧按照上一世的轨迹发展,那么,再过两个星期,就是二王来中州藏身的日子,而这正是他帮着赵秋雁抓捕二王的最好时机。
毕竟,在自己的地盘上,才好施展拳脚。不然,岂不是又成了别人的功劳?
要是能够帮助咱赵大侠破了这个影响全国的大案,那么,赵秋雁也必将跟着闻名全国,至少会让她在从警的这条路上,走得更加从容。
“谁知道你昨晚走了什么狗屎运?说不定是那五个歹徒喝醉了酒,根本就没有什么反抗能力了,才让你捡了这个大便宜的。”
“那我还说,你是沾了你老爸的光,才当上这个刑侦大队长的呢!”
马明远是故意这么说的。
因为他知道,这丫头最忌讳的,就是别人说她是沾了父亲的光才平步青云的。
赵秋雁之所以这么急切的想破一个大案,就是想用事实,来证明她本人的实力。
“马明远!你也这样说我?”赵秋雁真的生气了,立即涨红了脸,杏眼怒瞪。
让马明远想笑的是,这丫头果然认真了,眼泪都在眼眶里不停的打着转,堪堪就要掉下来的样子。
但马明远却依然绷着表情没笑出来,而且还以极其蔑视的眼神回视着她,说道:“不然呢?那你倒是证明给我看啊?”
仿佛是受了巨大的刺激,赵秋雁立即擦了擦就要流出来眼泪,霍的站了起来。
如果是别人这样说她,那倒也罢了。
她没想到,马明远也这样看她!
在赵秋雁的心里,马明远,一直都是最能理解她并认可她的人。
而现在,马明远居然也是用这样的眼光看她,她怎么能承受得了!
“马明远,你给我听着,老娘今天就把话撂这儿了,要是二王敢闯到中州的地界,我一定将他们捉拿归案!不然,我赵秋雁立马脱了这身警服!”
一看那神情,马明远就知道,这丫头是真的上头了。
马明远依然戏谑的问道:“你凭啥啊?”
“老娘就凭这个!”她猛的攥紧了拳头,咬牙切齿的朝着马明远扬了扬,然后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,“还有这个!”
可是,马明远却是面带讥讽的笑了笑,道:“毛丫头,那你能打得过我这个普通人不?”
说着,马明远就站了起来,面带挑衅的看着她,那意思分明是,如果今天你不出手,你就败了!
他也正想找个标杆试试,自己到底能有几斤几两。而赵秋雁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“哼,你?”赵秋雁冷哼一声。
“是的,我让你三招。”说着,马明远就抱着胳膊,站在赵秋雁对面,不到两米远的地方。
今天,马明远给赵秋雁的感觉是,他仿佛变了一个人,他再也不是那个善解她赵秋雁心意的小马哥了。
所以,她决定,今天,她一定要狠狠的教训一下这个忘恩负义,甚至还跟别人一样刺挠她,鄙视她,嘲讽她的家伙!
既然马明远都变得这么狂妄了,赵秋雁自然也不打算再惯着他。
她暗中提了一口气,突然一个小箭步上前,同时侧身,一条大长腿,倏地朝着马明远的面门就踹了过去。
赵秋雁有一米七几的个头儿,那腿是真长,又是整天练武练六的,可有劲儿了。
不过,赵秋雁并没想真的打他,毕竟,两人曾是那么要好的朋友,又是自己一直心仪的白马王子,她怎么忍心下得了脚?
凭着她对马明远之前的了解,在这种距离之下,这一脚要是真的踹上去,那马明远非残废不可,甚至还有断颈的可能。
就算是今天她已经收了些力道,这一脚上去,也足够他歪几个月的脖子了。
所以,赵秋雁的打算,就是让自己的那只脚,不多不少,正好在距离马明远下巴不到两厘米的地方停住,从而给他一个警告。
赵秋雁有这份自信,毕竟,整个刑警支队里,包括那些男士,也没有一个是她的对手。
可是,当赵秋雁的那只脚稳稳的停在半空中,正准备等着看马明远那吃惊的表情时,她却是傻眼了。
本以为的那两厘米距离,此时竟然是半米多长!
什么情况?
赵秋雁侧脸一看,她差点气疯了!
马明远居然还是抱着膀子,一脸坏笑的站在那里看着她!
赵秋雁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,仿佛被人狠狠的抽了一个耳光。
这比被马明远打败了还打脸啊。
瞬间,本可以气定神闲的赵秋雁,一阵老脸通红。
看着江楠那强烈的反应,马明远忽然意识到,自己还是太性急了。
在这个观念和意识,还没开化的年代,让一个吃着国库粮衣食无忧的人民教师去辞职,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!
看来,还得考虑一下策略,得慢慢的来。
“江楠,这事儿,咱们晚上回家再说。我先去上班了。”
现在马明远终于知道,心急还真的吃不了热豆腐啊。
不过,他有信心说服江楠,辞掉教师的职务,下海经商,成为一名商海女精英。
“快忙你的正事去吧。”
一把推开了马明远,江楠不高兴的催促道。
马明远也怕露相,一松开江楠,便转身跑去,骑了自己的车子,回市府办公室。
江楠回到自己办公室里,老师们自然又是一番羡慕和赞美。
可是,此时江楠的心情却是格外复杂,面对老师们的赞美和羡慕,江楠也只是笑笑敷衍了一下。
她看得出来,刚才马明远说要她辞职,压根就不像是在开玩笑。
她确实对农场主的生活,有那么一点点的向往,然而,真正要她辞去教师的职务,去当一个农民,她还真的不舍得。
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教师,虽然已经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,可实际上,这段时间,老师的日子并不好过,工资待遇,甚至还比不上效益好些的工厂里那些工人,更比不上百货大楼里的售货员。
这么说吧,男教师要想从效益好的企业里找个媳妇儿都困难。
也就是说,当时教师这个行业并不吃香。
流行的说法是“九儒十丐”,仅仅比要饭的叫花子稍强一些。
可不管怎么说,教师那也是铁饭碗,吃的是国库粮,虽然不会大富大贵,但是职业稳定,可以旱涝保收。
江楠就是不明白,今天这马明远,到底是转了那根筋,非要她辞职,去当什么农场主?
什么农场主啊,不就是农民吗?
虽然她祖上也是农民,但是,在江楠的潜意识里,当农民,那就是吃苦受罪的代名词。
哪个女孩愿意放着轻松的活儿不做,非要跑到乡下去受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罪?
不然,当年那么多的下乡青年,又何苦争破了头,也要回城里?
“江老师,今天马秘书过来探班,肯定是不放心你啊,哈哈,没办法啊,谁让咱们江大美女这么出众的。不过,这也正说明了,马秘书太在乎你了,是好事儿啊!”一个男老师见江楠有心事的样子,便开起了玩笑想逗她。
江楠没有心情,只能很勉强的礼貌性的笑了笑。
现在,她倒是很期待着晚上两人的见面了。她很想知道,到底是什么原因,让马明远有了这么不靠谱的想法。
他到底是受了什么人的蛊惑?
马明远回到了办公室,人坐在那里,心却安定不下来,他在想,到底怎样才能说服江楠辞职。
食堂里吃中午饭的时候,马明远都在盘算着如何让江楠辞去教师职务,下海经商。
一想到眼前那些赚钱如同搂草般容易的机会,马明远就激动不已。
可对马明远自己来说,他更喜欢的,却是官场上的叱咤风云。
毕竟,还在上一世,他的心里,就已经生出了那种指点江山的澎湃欲望。
只可惜,时运不济,最终让他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理想。
而这一世,老天竟然又送给了他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,他为什么还要放弃?
他必须死死的抓住这个机遇,一飞冲天!
下午,处理了一些文件,又整理了两篇稿子,离下班还有十多分钟的时候,马明远摸起了办公室的电话,打到了治安大队长张爱国那里。
“喂,哪位?”对面传来了张爱国的声音。
“我马明远,送一辆摩托车过来,我现在就用。”
“马大主任,什么大动作啊,要不要派一辆警车给你?”张爱国很爽快的道。
张爱国没有说大话,那个年代,一个治安大队长,这点权力还真不是个事儿。
“不用,摩托车就行,最好把警灯摘了啊。”
“咋了,有警灯不更好使吗?”
“我就是去乡下调查个材料,不想太招摇。”在办公室里,当着其他同事的面,马明远自然不能说实话。
“那好,十分钟之内给你送过去。”
……
很快,两辆警用偏三轮就开到了市府大门口。其中一辆,还真的摘掉了警灯。
马明远电话里就说过,不让他开进来,就是怕人闲话。
毕竟他现在还只是一个小秘书。
“油都给你加满了,放心的开吧。”见到马明远,张爱国拍了拍摩托车,很大气的说道。
他确实很讲究,马明远没跟他说去干什么,他也不再去问。
反正他是不相信马明远为了调查什么材料而借他治安大队的车。
“以后在电话里少给我封官啊,会让人说闲话的。”马明远一半玩笑一半认真的提醒道。
后世,只要在体制里混的,不管实际上你是不是有官职,但称呼的时候,那是一定要称呼官职的,而且多是往上加个一级或是半级的。因为这样,既会让被称呼者得到了虚荣心的满足,同时又不会因为加得太虚而尴尬。
但八十年代却不流行这个,因为这种话要是让上面领导听见了,那就会把你当成一个图谋不轨的阴险之人。
“嘿嘿,那不是早晚的事吗?”在张爱国看来,马明远升职,决不会太远,因为昨天晚上的事儿,马明远确实做得天衣无缝,非常完美。
今天上午,杨市去了他们治安大队,当着程风支队长的面,还特意表扬了他。
而且,从杨市对程风说的话里,张爱国也能听出来,杨市说是他直接下的命令,不过是为他张爱国开脱。
当然也是为昨晚整个行动定性。
可张爱国明白,那完全就是马明远一个人的手笔。
三百来万,现在看来,也许并不算多大一笔钱。
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,那绝对就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那个时候的三百来万,若在京城,那就是三百多套四合院啊!
马明远本来就顶着中州才子的光环,整天跟着杨千里,鞍前马后的。
而现在又立了这么大一功劳,杨千里又怎么会不对他马明远青睐有加?
“等我真提主任了,你再叫不迟,我还想当市长呢!”马明远上了那辆偏三轮,却又白了张爱国一眼。
张爱国也不恼,只是笑笑,心里却更对这个酒肉朋友多出了几分佩服来。
他一点都不怀疑,要是让马明远有了他张爱国这样的家庭背景,将来当个市长,那都是小菜一碟。
“好的,未来的马大市长,你几点回来?我请你喝酒。”
在马明远准备上路的时候,张爱国又叮嘱了一句。
他觉得,请马明远这酒,不能推得太迟了。
关系再好,酒也少不了,交情交情,不断的交往,才会有感情。
“晚上不了,我有安排。对了,车子明天还你啊。”马明远头也不回的大声说。
马明远是个有原则的人,有事求人,多喝两顿,那都值得。
若是没事儿,喝一顿,都耽误工夫。
这个重生过来的家伙,越发懂得时间的珍贵了。
“随便。可别开着这车子干坏事儿,让我背锅。对了,车上有根棍子!防身用的!”张爱国开着玩笑,便上了同来的另一辆摩托车往治安大队回撵。
骑上偏三轮子,马明远就上了解放大道,先去了市百货大楼。
出来的时候,马明远手里提了两瓶中州大曲,腋下夹了一条阿诗玛。
然后又拐到大楼旁边一家熟肉店,称了两斤猪头肉,一包膈膜肉。
将这些东西,放到了车斗里,马明远一脚油门,便来到了二中门口。
等了不到五分钟,就见江楠推着一辆平把自行车,走了出来。
“你这是要去哪?”一见马明远骑在一辆偏三轮上,就知道他要出远门儿。
“去趟小王庄,那个,你自己做点吃的,我晚点回来。”马明远朝江楠诡秘的一笑。
“少喝酒啊!”江楠知道,小王庄有一个马明远特别要好的同学。
自己挡是挡不住了,干脆也不再阻拦。
“放心吧。”马明远朝江楠挤了挤眼,三轮摩托便轰的一声,再次驶上了柏油马路,朝着郊外急驰而去。
出了市区,马明远的车子便来到了一条乡村小路上。
那是一条土路,摩托车行驶过去,身后就会扬起漫天的黄尘。
马明远心里不禁嘀咕起来:这路,一定要早一点修起来!
别人看着他马明远骑摩托是享受又威风,可马明远却是觉得,这简直就是遭罪。
对上一世的记忆里,这些乡村道路,都是两千年之后才修的。
如果按照那样的速度发展的话,那至少还得三十年。
马明远一想到还要在这样的破路上走这么长的时间,他就觉得好恐怖。
今后若是要自己在这样的道路上长期的颠簸,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折磨!
别说是三十年了,三年,他都受不了。
出了中州市区三十多里地,马明远的车子来到了一片足有几千亩地的开阔田野,停在了一架不到两亩地的塑料大棚面前。
在东西两道丘陵的包裹之下,这里,简直就是一个小平原。
此时,天还没有黑,夕阳的余晖,正毫不吝啬的挥洒在这一片田野里,还有东边那一道丘陵上。
“没错儿,就是这儿!”
马明远完全是凭着上一世的记忆,找到这里来的。
这个大棚的主人,就是马明远初中高中都在一起四年(马明远上学会儿的初中高中都是两年制)的同学,王大志。
听到摩托车声,大棚里走出了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。
在这空无一人的空旷地带,突然来了一辆偏三轮子,谁都会好奇。
毕竟,那个年代,这偏轮子,可是公安的专属交通工具,普通的单位不是买不起,而是根本就不敢用。
“同志,您找谁?”那中年男人怯怯的望着马明远问道。
“王叔,我明远啊,您不认得我了?”马明远大笑着朝中年男人走去。
“马明远?哈哈,你看我这眼神儿,我还真的认不出了呢!大志,你同学来了!”
老王脸上顿时开了花似的朝大棚里面喊了起来。
见马明远要跟他握手,老王犹豫着憨笑道:“我这手太脏……”
可马明远根本不管,上去一把就将老人的手抓了过来。
“王叔,您这身子骨不错啊!”
老人嘿嘿的憨笑着:“还行。”
寒暄之间,一个满头是汗的青年,从棚里拱了出来。
“马明远?”
王大志有些不太相信的瞅了瞅,但马上就兴冲冲的跑了过来,一把抱住了马明远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
高中没考上大学,王大志就跟着县里建筑队打了一段零工,一天挣一块两毛钱。
去年,村里土地开始承包之后,他又起了心思,回村盖起了大棚,种起了大棚蔬菜。
那个年代,大棚蔬菜,还是很新鲜的玩意儿,而且多数蔬菜,也都是跟着露天蔬菜一个季节走,只是比露天蔬菜卖相更好,更早一点上市,可以卖个好价钱。
“当然是想你了过来看你了。你这家伙,一次也不去看我!”
马明远一边责怪着,一边去了摩托车偏斗里,拿了东西出来。
“你在市府里那么忙,我咋好意思去打搅你。”王大志搓着满是泥巴的手,赧然的笑道。
“小马,大老远的,你来我们就高兴坏了,咋还带这么多东西呢!”
一看又是烟,又是酒的,还有那么多肉,老王顿时就手足无措了。
一个乡下人,什么时候接受过这么贵重的礼物?
“就是因为这么远,我要是空着手来,那才不够本儿呢!”马明远哈哈笑着,硬是把那些东西提到了大棚边上,“王叔,好久不见了,今晚,咱们爷俩喝个痛快!”
马明远心里清楚,如果放到后世,这两瓶酒,真不多。
可在眼前,农村招待贵客的酒席上,也不过是五六两白酒而已,那种苗条的白色小瓷壶,也就盛二两酒,而一顿酒席结束,总共也就是烫那么两三回。
所以说,马明远这两瓶白酒,在老王的眼里,已经是很重的礼了。
马明远对这一家人可是相当有感情的,上学那会儿,马明远家里穷,连咸菜都吃不起,而王家人听王大志说起了马明远后,竟是每次给儿子往学校里送饭,都会额外给马明远也带上完全相同的一份儿。
这份感情,在那个年代,已经是相当深厚了。
另外,王大志之所以对马明远那么好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一次他被学校里的混子欺负了之后,是马明远毫不犹豫的替他出头,让他平平安安的度过了他的中学时代。
上一世,在马明远经商发达了之后,自然也是没有忘记这份恩情,狠狠的帮了王大志一把,到后来,王家在当地也算是相当富足了,甚至,在知道马明远的公司出事之后,王大志直接拿出了可以动用的上千万元存款,送给马明远。
可马明远知道,相对于自己那巨大的资金需求来说,这千万元,也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,就算是全部投进去,也只能是熊熊山火之上洒下的几桶水,瞬间就会被蒸发得干干净净。
他不想临死了还要祸害自己的朋友。
所以,当时他直接拒绝了。
可是,在那种情况下,眼看着马明远的公司已经成了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,而王大志依然舍得出手,甚至不惜自己倾家荡产,这更让重生回来的马明远,感激不尽。
马明远本打算就在大棚旁边,陪着这爷俩喝上一回,可他们却坚决不依,非要回村里,正儿八经的喝。
马明远也不再坚持,便等王大志从大棚里摘了几根黄瓜,采了些嫩嫩的葱蒿,又割了几把韭菜,然后让王老爷子坐在偏斗里,王大志则是坐在后面,朝着村里开去。
见王家父子坐了偏三轮子回了村子,不少人艳羡得不行。
“这不是大志小时候的那个马同学吗?记得上学那会儿,经常来大志家,一住就是好几天呢。”
“看样子人家现在是混好了,你看人家穿的多好,偏三轮子都骑上了!”
“听大志说过,那马同学好像是进了中州市府,当了一个大官儿的秘书呢!”
“看来,这王大志很快就跟着沾上光了!”
“老王家真是好运气,儿子竟然交了这么一个厉害的同学!”
看见马明远那一身的气派,村里人也是忍不住议论纷纷。
平时,公社干部进村里,都会让老百姓议论上一阵,更何况今天来的这位客人,竟然还是给市里大官当秘书的来头呢。
听着村里人的议论,老王也是腰杆子更直了。他也更觉得,也多亏当年老婆子心善,照顾了这孩子,如今可算是出息了,而且还这么知恩图报。
而让他想不到的是,马明远这次的到来,直接让王家,在短短数年,一跃便成了当地首富。这是后话。
“老婆子,来贵客了!”刚一进大门,老王便吆喝起来。
一个五十左右的妇人,急忙放下炊具,跑到了院子里。
“是谁?”
“婶儿,我明远啊,来看您来了!”
“明远?婶儿可是想死你了!”
娘俩一见面,竟然是紧紧的抱在了一起。
那般亲热劲儿,让站在一边的亲儿子王大志都有些嫉妒了,心说,到底谁才是您亲儿子啊?
对于大志母亲来说,不过是一年的时间没有见面,可对于马明远来说,那可是几十年啊。
所以,此时马明远的心情格外激动。
马明远心里清楚,自己重生之前遭遇那次劫难时,王大志能够千万巨款,慷慨相送,多数也有这位老人的功劳。
只是马明远永远都无法知道,当这位当时已经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,知道了他马明远饮恨离世之后,又会是怎样的伤心悲恸。
看着这个慈祥善良的女人,马明远越发坚定了带领王大志一家一飞冲天的信念。
松开王母之后,马明远便看到了站在那里等着跟他打招呼的那个年轻女子。
马明远当然记得,这是王大志的媳妇儿郑惠敏。
别看王大志长得憨憨的,却是娶了一位漂亮贤惠的好媳妇儿。
“明远哥来了!”郑惠敏打了声招呼,接着又吩咐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喊伯伯。
那胖嘟嘟的小男孩,看了马明远一眼,眼生,便抓紧了妈妈的衣角,躲到了妈妈身后。
马明远一边弯下腰来,朝小朋友招招手,一边笑着说道:
“这不又馋我婶儿做的好饭了嘛!”
他忽然想起了什么,从兜里掏出了一大把糖块儿,塞到了小男孩的手里,然后疼爱的揉了揉男孩的头。
一家人又说又笑的拥着马明远进了屋。
王婶儿把马明远捎来的猪头肉和膈膜肉切成了四大盘,一盘蒜末拌苁蒿,一盘韭菜炒肉丝,一盘香椿炒鸡蛋,另外还把黄瓜洗净,放在一个盘子里,也是一盘菜,一共八个菜。
这在当时的农村里,甚至是城市的普通家庭里,比过年都丰盛了。
“婶儿,这……张罗的也太多了吧。”看着一大桌子,每盘都是堆得小山似的肉和菜,马明远觉得有些过意不去。
他没想到,他捎来的肉,全都搬到了饭桌上来。
“张罗啥啊,还不都是你自己花钱买来的!我们庄稼地里的菜,都是自己种的,也值不了几个钱。”
“婶儿可别这么说,很快,咱这菜就值钱了!”马明远哈哈笑着,便忍不住就去夹了一筷子香椿炒鸡蛋。
因为他看着那香椿,分明不像是腌制过的,而是依然带着刚采摘下来时的那种青绿色。
等放到嘴里,那味道更让他肯定,这真的是鲜香椿!
“婶儿,你这香椿,是怎么保存下来的?”他已经看过满屋子里的家具,整个屋子里,除了几个灯泡之外,根本就没有什么电器,就更不要说是冰箱了。
况且,上一世他就知道,冷藏室里,根本就放不住这东西,冰冻了的香椿,也没有这样的鲜味。
“放在井下呢,”老王却忍不住自豪的说,“下面温度低,也不缺水分。”
原来,他们是在井壁旁边,挖了一个洞,专门存放这一类的鲜物。
接着,马明远又特地先尝了黄瓜跟苁蒿两道菜。
“嗯,王叔,你们这黄瓜跟苁蒿,味道果然与众不同啊!”马明远上一世当然没少吃了王家的大棚菜,记忆特别深刻。
当年,王家在马明远的帮助之下,也正是凭着他们独特的蔬菜品质,占有了一定的蔬菜市场,才一步步发家致富的。
看着马明远那满意的表情,老王便不由的笑了起来。
“这都是我跟大志经过钻研才摸出来的门道,明远啊,等你的大棚建成了,我一定把这套技术毫不保留的全部用上去!对了,你尝着好吃,一会儿我去棚里采些,你走的时候捎着回家吃。”
“采什么采,大半夜的,又喝了酒,哪能让孩子再骑车回去?今晚就在家里住下了。明天一早走的时候,直接去棚里采就是。”
一听老王的话里,是准备让马明远今晚就走,老伴立时就不干了。
上学那会儿,几乎是每个假期,马明远都会来小王庄的大志家住上几天,也不知为啥,王婶瞅明远的眼神,比亲儿子还亲。
听着王婶的话,马明远既感动,又无奈,于是笑道:“婶儿,我媳妇还在家等着我呢。”
一听这话,王婶顿时不好意思起来,说道:“婶儿倒是忘了这茬儿了,明远啊,什么时候,也把你媳妇领来家,让婶儿看看,啊?”
“好的。”听着王婶那种老娘一样的语气,马明远心中一顿,差点掉下泪来。
三十五年了,重生之后,他还没有回去看老娘一眼。
上一世,他亏欠老娘的太多了。
而这一切,也都缘于老娘的身世。
马明远感觉自己有点失控,赶紧收住情绪,又转到了王家爷俩的栽培技术上来。
马明远很自信,如果将来自己的大棚生产出来的蔬菜,能够保证这样的品质,怕是全国之内,也难有人跟他竞争了。
酒足饭饱之后,大家又拉了会儿家常。
不过,马明远并没有忘记今晚来的目的,很快,他就切入了正题。
王大志本来就是一个想着法子往钱眼儿里钻的家伙,让马明远一阵忽悠之后,他瞬间就热血澎湃了。
打造规模化蔬菜基地!
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产业啊!
可是,转过头来一摸自己的口袋,王大志瞬间心就凉了半截。
“前景确实诱人啊,可是,那么大一个摊子,本钱,特么太大了!”王大志一想到当下自己的那点实力,便有些心灰意冷。
“本钱不用你考虑,我来弄。”马明远轻描淡写的说道。
今晚他虽然也喝了不少的酒,但是,他的说话的语气跟用词,都很有分寸,决定不会让王家人以为,他是喝多了酒在说大话。
“这可不是几万块钱的事,几十万都打不住,你怎么弄?”王大志直接躺到了被子上,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。
要知道,在八十年代,一万块,对于村里人来说,那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了。
“咱们先以租地的方式,把公司建起来,不就可以向银行贷款了吗?”马明远说。
“贷款几十万?这也太冒险了吧?”王叔摇头道。
他这一辈人,从来就没有贷款营商的那种想法,在他们的观念里,只有自己积攒了本钱,才可以去做大买卖。
“王叔,你放心,这贷款,我一个人扛着,不会让大志承担一分钱的责任。”
“明远,这不是谁来扛的事,饥荒压在你身上,我们就心安了吗?再说,买卖是合伙做的,风险自然也是大家一起来担。”老王虽然胆小,但也很仗义。
“王叔,这个就不要跟我争了,公司成立了,大志给我当经理,我跟他利润五五分成,但是,贷款的风险,全部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就是。”
马明远说这话,当然是有底气的,他料定了,这项投资,稳赚不赔。
所谓的风险,根本就不存在。
“马明远,你把我王大志当成什么人了?我一分钱风险不承担,却跟你利润平分?”听到马明远的话,王大志忽的坐了起来,“要干咱们就同心协力,风雨同舟。什么五五分成,你给我一成就好了。说真的,那么大的买卖真要干成了,特么一成的利润就能富得流油啊!”
王大志表面上憨,但他也精明得很,很会算账。
毕竟,这家伙整天做着发财的美梦。
“看你那点出息!”马明远笑着揶揄道。
一直不说话的郑惠敏终于憋不住了,道:“马哥,我们家里没多少钱往里投,但我们可以把家里的猪、牛、羊,全部押上,还有那架大棚!另外,我也懂些大棚蔬菜的管理技术,到时候,我可以免费帮着培训干活的工人,行吗?”
说出这番话来,郑惠敏竟然脸都红了。
作为一个村里的女人,她不知道马明远瞧不瞧得上她。
虽然这个女人话不多,但马明远看得出来,这也是一个精明的女子,绝对是一把干事的好手,甚至比起王大志来都利索,于是笑道:“至于弟妹,我另有安排。”
“我,我还能做什么?”郑惠敏不由眨巴着大眼睛,羞涩的问道。
“现在改革开放了,但我们的工业还很不发达,很多人没事儿可做,外国人正是看中了咱们这边的剩余劳动力,有些工艺品的活儿,你带着村里的妇女就能做。我想开一家工艺品厂,专门做国外工艺品加工生意。到时候,你来当经理。怎么样?”
“让我当经理?”郑惠敏直接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巴,顿时就激动得小脸儿通红。
“那个难度并不大,你完全可以胜任的。等我们拿到订单之后,国外的企业,就会把样品跟原材料一块儿发过来,同时还会派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。这样,村里的妇女,蹲在家里,看着孩子,就能挣钱了。”
“真的吗?”
听说这么好的差事就要落到自己的头上,郑惠敏都激动得不行了,她甚至都能听到自己那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了。
“哈哈,想不到,你一个庄户女人也当上经理了!”一旁的王大志也是听得心花怒放起来。
“庄户女人怎么了?真要是干起来,我保证不会比你差!”郑惠敏扬着小拳头示威道。
马明远看着小两口斗嘴,笑了笑,继续说道:“而且,这个项目不需要多大的投资,租几间厂房,把公司成立起来,咱们就可以拿订单挣钱了。”
马明远对于上一世这一类的皮包公司,那实在是太了解了,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啊。
当然,事实上,外国人却是赚了绝对的大头。
作为上一世的商人,马明远怎么会不知道,相对于那些外国企业赚得的利润来说,那些资本家付给我们的加工费,实在是少得太可怜了。
但即使这样,那些工艺品公司的老板们,也是赚得盆满钵满的。
今天晚上,虽然马明远关于那个蔬菜基地的构想,有些过于庞大,让老王一家人觉得有点异想天开,但是,马明远把一切风险都担在他自己肩上的这种魄力,却愣是把所有的王家人都感动了。
毕竟,只分利益,不担风险,天底下,哪有这样的好事?
就凭这一点,马明远的人品,也再次得到了王家人的肯定。
“孩子,要是你真的看准了,那就干吧,刚才小敏也说了,我们家确实拿不出太多的钱来投,但是,家里凡是能押的,我们决不保留!至于利润分成的事,我们也不指望,只要能跟着你干活发工资,我们就很知足了。”
老王最终也表了态。
“谢谢王叔对老侄子的信任。分成的事,我们以后再说,那接下来的事情,就是租地了。现在小麦的价格,不过一毛多,按平均产量六百斤计算,一亩地一季的小麦收入不过百元。咱们全部按照两季小麦的价格计算,一亩地,年收入不会超过两百元。咱们就按照两百块来租,怎么样?”
“这个价格确实是不低了,村民们肯定愿意出租的。一共得租多少亩?”王大志掐着指头一边算着,一边又问道。
“先租五百亩吧,一下子铺大了摊子,我怕收拢不了。”毕竟刚开始各方面都不齐备,马明远最担心的,就是技术力量不够,会让王大志手忙脚乱。
“我就是担心,会不会有个别户拧着劲儿不愿意出租,到时候咱们的大棚连不成片,那就麻烦了。”王大志马上就捋出了租地过程中的难点问题。
“臭小子!要是躺在那里事儿就办了,那人家小马还来找你干啥?”
王老爷子扬手就要揍儿子,他一句话,就把王大志给炸醒了。
王大志顿时一阵脸红,挠了挠头,不好意思了一阵,立马又牛了起来,道:“我只是说怕万一,不过您说的也对,都是乡里乡亲的,有谁好意思跟我王大志过不去?况且,咱又不是白用,而是花了高价租他们的呢。”
其实马明远倒是不担心这个,且不说他会以钱动人,单是凭着王家父子在村里的威信,租地的事,也不会有多大的难度。
这也正是马明远找王大志挑头的原因。
“那个,抽时间,我再跟你们村里的领导沟通沟通。”马明远相信,凭着自己市府秘书的身份,这事更是小菜一碟。
剩下的,除了成立公司的一些手续,最重要的一环,那就是去弄贷款了。
只要钱一到手,那一大片地,马上就会热闹起来。
他一定要让中州市的市民,在过年之前,就能把他种出来的大棚蔬菜,端到各家的饭桌上去!
至于老婆江楠那儿,他决定采取生米做成熟饭的策略,再来一个黄桥兵变,逼她上位!
中间,老王出去了一趟。
马明远跟王大志和郑惠敏三个人,又一起商量了一些租地的细节。
虽然已经深夜,可王大志两口子还是精神头儿十足,仿佛明天就要动手的样子。
尤其是郑惠敏,忽闪着一双大眼睛,凑在了马明远跟前,完全不再像一个庄户女人那般羞涩,而是缠着马明远问东问西的,那架势,好像她现在已经成了经理一般,准备大干一场了。
马明远瞅瞅手表,看时间已经不早了,便决定回家。
他估计,江楠这个时候,怕是还没睡,而是等着他回去,解开她心头的诸多疑惑。
“大志,时候不早了,你嫂子怕是在家里骂我了。”
说着,马明远便下了炕。
“你稍等一会儿,我爸进大棚给你弄菜去了,一会儿就回来!”王大志生怕马明远骑上摩托,一溜烟窜了,便把他挡在炕上,不让他穿鞋。
“哈哈,我回来了!”
外边院子里,老王正在把那些青菜,一样一样的整理好,装进了蛇皮袋子里。
马明远出去一看,我的天哪,整整两个蛇皮袋子装得满满的。
“王叔,你这……这么多,我咋吃得了啊?”
“吃不了你就跟邻居们分分,还有你的那些领导和同事,咱这菜,好吃着呢。”
弄好之后,老王直接把那两袋子菜,全部塞进了偏三轮的车斗里。
马明远太了解王家人的脾气,干脆也不再矫情。
最后,马明远上了摩托车,发动了车子之后,又被一家人拉着说了七八分钟的话。
出了村子,差不多六七里地的时候,马明远就感觉肚子都要爆炸了,再也憋不住尿,便把车子停到了路边,熄了火,关了灯,下车小解。
今天晚上喝了太多的茶水,却一直没好意思下炕,到现在,他已经憋得快不行了。
而正当他在那里肆意排泄着的时候,却突然听到远处一块玉米地里,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。
“救命啊——”
马明远立即收住了那种快意,支起了耳朵来听。
“叫唤什么叫唤?有用吗?这里前不着村儿,后不着店的,你叫声再大,也不会有人听见的!”
“快把她嘴堵上,刚才好像看见车灯光了!”
玉米地里安静了一小会儿,再次响动了起来。
因为没有人再看见车灯光,更没有什么声音。
“先把药给她喂上,一会儿就乖了!”
“老大,我听说,这玩意儿女人吃进去,很快就会呲花的,嘿嘿,你说,那是不是挺过瘾啊?”另一个男人兴奋的坏笑着。
马明远自从重生回来之后,这力量明显长了,现在他又发现,这听力也比以前好了很多,距离那块玉米地,差不多六七十米的样子,可那声音,马明远却是听得是清清楚楚。
“那谁知道,我也是第一次弄到货,没用过,不清楚是什么效果。等一会儿,看看不就知道了!”
马明远哪还顾得撒尿,他提上裤子,又紧了紧腰带。
刚要溜过去,他忽然想起,临走的时候,张爱国跟他说过,车上有一根棍子。
回到车上,四处摸了摸,果然有一根棍子,挺短。
拿出来一看,竟然是警棍!
“张爱国啊张爱国,你小子他么是神算吗?”拿着那根电棍,马明远不由笑了起来。
说真的,如果没有这玩意儿,他还真没有什么底气去做英雄救美这种事情。
马明远知道自己的力气是变大了,可他并不觉得自己可以赤手对付几个流氓。
刚才他已经从声音里辨出,对方一共五个人。
对于这种听声辨人的本事,马明远也觉得很吃惊。
反正以前自己是没有这种神通的。
怪不得那些重生小说动不动就让主角带这带那的,现在看来,还真有其事。
只是,与那些夸张的描述相比,马明远觉得,自己目前的身手,似乎有些太弱鸡了。
女孩的嘴,似乎已经被什么东西堵上了,马明远只能听到她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。
马明远拿着那警棍,勾着身子,贴着玉米地边,朝着那声音摸了过去。
不过,路上的时候,马明远早就想好了,打得过就打,打不过就跑,他可不会随随便便送上自己一条命去。反正自己腿长,上学那会儿他就是一名短跑运动员,更何况,还有摩托车呢。
今天是阴历月初,天空中,那弯不怎么起劲的月亮,一直被一层薄薄的云层遮盖着。
但马明远很快就适应了夜的黑暗。
“先把她的衣服扒了,让老子先过过眼瘾!”似乎是老大下了命令。
接着,马明远就听到了衣服被人撕扯的声音。
还有女孩在被人控制中,极力反抗的动静。
“卧槽,真白!”
“呜呜——”
“老实点儿!再折腾,老子一刀捅死你!”
一个男人穷凶极恶的吼道。
那种怒吼,确实有些恐吓力。
女孩子的反抗立即就弱了下来。
“哭什么哭,老子只是玩玩你,又不少你块肉!”
“而且,你会觉得很爽的!一会儿,说不定,你还会求着我们玩你呢!”
听着那不堪入耳的话,马明远都要气爆了。
这些男人,也是人生养的吗?
那一刻,他恨不得将手中的警棍,捅到他们的嘴里去,免得日后他们再这么污言秽语!
很快,马明远就听到了那个男人松解腰带的声音。
“我们兄弟几个,可是好久都没有开荤了,你识相点,好好的配合着,不然,破了你的相!”
此时,马明远已经靠到了对方的边上,再往前,就只能钻玉米地了。
可是,一旦进了玉米地里,他一个人对付五个人,显然不是明智之举。
“你们,都给我滚出来!”
马明远往外跳出了几米,手里的警棍握得紧紧的,朝着玉米地里的那几个人,卯足了劲,大吼了一声。
上学的时候,他帮着王大志打过架,可那毕竟只是对付校园里的小混混儿,他凭着人高马大,不是事儿。
而今晚,他所面对的,却是一群亡命之徒,一旦动起手来,必定是你死我活了。
听到马明远的那声怒吼,玉米地里,顿时就安静了下来。
包括那个女孩,也不再呜呜叫唤。
大约过了十几秒,依然没有声音。
“再不出来,我可就扔石头了!”马明远真的从路边捡了两块石头。
马上,玉米地里有了响声。
沙,沙,沙……
五个人,一齐从容不迫的从地里走了出来。
“就你一个人啊小子,也这么嚣张!你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不?”
为首的那个,一边系着腰带,一边冷笑着朝马明远走来,其他几人也立即跟上。
马明远看得清楚,有两个人,手里还拿着明晃晃的刀,都有一尺多长。
马明远暗道:卧槽,还真是亡命徒啊!
他暗中庆幸,多亏爱国给他准备了这玩意儿,不然的话,今晚他可就难看了。
如果不出手搭救,马明远今后一辈子都会纠结这事,于心难安。
可要是管了,那可能就小命不保了。
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,而搭上自己一条命。
自己倒是无所谓了,可江楠呢?自己的那些亲人呢?
现在马明远即使手里拿着警棍,心里都不怎么踏实。
毕竟对方更不是善茬儿。
前段时间,马明远就听说过,今年本市发生了数起拦路强暴案,其中一起,受害者是一对恋人。那男的为了阻止爱人不被伤害,冲上去与污辱她爱人的歹徒搏斗,结果被乱刀扎破了心脏,殒命当场,而女孩趁着混乱逃出了生天。
“哈哈,手里还拿着烧火棍子啊!”那胖头领压根就没把马明远手里的警棍放在眼里,或许,他以为那只是一根短钢管而已。
毕竟,马明远只身一人,又不是穿制服的,他们当然不害怕。
另外四个人,也从不同的方向朝马明远走来。
显然,他们这是准备围攻这个爱管闲事的家伙了。
“小子,要是你走你的路也就罢了,可你偏偏爱管闲事。既然碰了,那我们也没办法了。”
那个胖子一歪头,四个壮汉子,便忽的一下,如四头恶狼,朝着马明远就扑了上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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