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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小说

四弯月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,沈薇张月是作者“四弯月”笔下的关键人物,精彩桥段值得一看:【1】她,现代女强人,内卷狂人。一朝穿越,变成了为给重病母亲治病而卖身的可怜虫小丫鬟。现代,她一身傲骨,公司斗能干上市。穿越后,看到身份,这不能够!这不是她的美强风格,她决定换个活法。人人觉得,她给王爷当丫鬟都属高攀,可她偏偏赢得了清冷王爷的盛宠。宠妾到主母,似登天梯,也似鸿沟天堑,可她硬是闯了过去,成了侯府堂堂正正的当家宠妃。...

主角:沈薇张月   更新:2025-01-11 09:4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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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张月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四弯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,沈薇张月是作者“四弯月”笔下的关键人物,精彩桥段值得一看:【1】她,现代女强人,内卷狂人。一朝穿越,变成了为给重病母亲治病而卖身的可怜虫小丫鬟。现代,她一身傲骨,公司斗能干上市。穿越后,看到身份,这不能够!这不是她的美强风格,她决定换个活法。人人觉得,她给王爷当丫鬟都属高攀,可她偏偏赢得了清冷王爷的盛宠。宠妾到主母,似登天梯,也似鸿沟天堑,可她硬是闯了过去,成了侯府堂堂正正的当家宠妃。...

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小说》精彩片段


沈薇暗中发笑。

沈薇在职场打拼多年,哪里看不出小妖精的伪装。这澹台柔看起来柔弱胆小,心眼子还真是一套又一套。

“昭阳公主到。”门口的大太监通报。

春日宴席上的宾客们纷纷起身行礼,沈薇抬眸,看到一群打扮招摇的宫女开路,大门口走进一位穿金色锦裙的美貌少女。

此人,正是当朝四公主李若灵,封号昭阳。

昭阳乌溜溜的大眼睛转了一圈,很快锁定沈薇旁边的澹台柔。

昭阳冷哼一声,大步走来,在澹台柔身边的空位坐下。

她美眸盯着澹台柔,阴沉沉威胁:“本公主在这里盯着你,别想勾*引晏云亭,他是我的驸马!”

澹台柔俏脸苍白,粉润唇角颤抖,怯生生地望着不远处的晏云亭,然后害怕地低头解释:“公主殿下,您误会了...臣女没有勾*引云亭哥哥。”

昭阳看她那副娇滴滴的样子,厌恶地直皱眉:“少在这里扮可怜!”

澹台柔眼泪簌簌落下,瞧上去格外脆弱。

晏云亭实在看不下去,他迅速走过来,冷声道:“昭阳公主,您地位尊贵,应该坐上座。”

昭阳气鼓鼓地瞪晏云亭一眼,然后目光在周围游离,一把挽住沈薇的胳膊,得意抬起下巴:“本公主同这位姐姐是闺中好友,想坐这里和她聊天,你管得着?父皇都管不了我,你要是愿意当本公主的驸马,倒是可以管我。”

吃瓜的沈薇:...

人在家中坐,闺蜜天上来。

晏云亭对昭阳的刁蛮十分不满,可又无可奈何。

澹台柔苦笑道:“云亭哥哥,是我惹公主生气,你不用管我。”

晏云亭哪能不管她,他朝昭阳拱手,客客气气道:“公主地位尊贵,但仗着自己的身份欺压弱小,会引人诟病,还望公主自重。”

昭阳俏脸通红,显然生了气。

晏云亭回到席位,但注意力还是会落到澹台柔这边。他知道澹台柔出身不高,又很胆小,总是被昭阳欺负。

他得保护她。

昭阳在沈薇旁边落座,宫女们忙往案桌上铺设昂贵的羊毛绒毯,把碗筷杯具换成公主专用的昂贵玉器,还在小金炉里放上熏香。

“你是哪家千金?以前没见过你呀。”昭阳无聊地托腮,目光落到沈薇身上。

沈薇回答:“妾身沈薇,王爷新纳的妾室。”

昭阳眨巴漂亮的大眼睛:“哇,我还以为二哥的女人都寡淡无味,没想到你打扮得这般漂亮。我二哥肯定很宠你吧?”

昭阳没有看不起沈薇的身份,反而被沈薇的美貌惊艳了。

沈薇淡笑:“王爷待妾身极好。”

昭阳凑过来,压低声音提醒:“我二哥薄情,见一个爱一个。你得早点生下孩子,才能保住自己的富贵。”

昭阳了解自己的三个哥哥。

太子兄长专情,只爱太子妃嫂嫂,很少碰东宫后宅的女眷。

二哥张月薄情但又不风流,一段时间只专宠一个,过段日子失去兴趣就换下一个。

三个恒王最花心,今天睡这个、明天睡那个,有时候一晚上还要睡五六个,不分男女全都睡。

“多谢公主提醒。”沈薇客气致谢。

昭阳看沈薇客气疏离、循规守矩的死板样子,心里一阵唏嘘。

二哥最不喜欢“死板寡淡”的女子,这沈薇太规矩太客气,恐怕二哥很快会厌弃她。

哎。

沈薇察言观色,自然猜到昭阳的想法。沈薇默默喝茶,心想我才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死板女人。

今日是春日宴,沈薇一个妾室自然要安分守己,不能失仪,否则丢的是张月的脸。

私底下,她沈薇才不是守规矩的女人,她和张月玩得花样百出,芳菲苑的床都塌了好几次。

昭阳四处张望,看到主座之下的恒王。昭阳惊讶道:“三哥身上的衣服料子,似乎是浮光锦。哇,他为了让二哥丢脸,下血本了!”

往年张月府春日宴,恒王都打扮得金尊玉贵。

张月不是那种注重外表打扮的男人,他心里,公务比衣物更重要。张月穿的衣服,都源于宫里的尚衣居,虽然精致华美,但确实比不上恒王精挑细选的好衣服。

昭阳感慨:“今天二哥的风头,又要被三哥抢了。”

话音刚落,门外小太监通报:“太子到!”

太子是未来储君,地位自然尊贵无比,众人乌压压起身拜见。地位低下的宾客,甚至连头不敢抬。

沈薇竖起耳朵,听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。隔了一会儿,她听到主座传来温和舒缓的声音:“各位起身。”

众人纷纷落座。

沈薇坐回原位,这才敢抬头打量春日宴的主座。主座花团锦簇,两个最尊贵的位置上,左边坐着她老公张月,右边坐着身穿常服的太子。

古人以右为尊。

右座的太子身形消瘦,脸上的颧骨凸起,虽然威仪,但看起来气色不太行。沈薇暗中想,这太子肯定生了病。

沈薇默默为太子祈福,希望太子稳定登基,长命百岁。太子平安,张月才有稳固的靠山,沈薇才有稳固的未来。

打量完太子,沈薇又去看旁边的张月。

张月本就生得剑眉星目,俊朗非凡,今日他穿了浮光锦做的开襟长袍,内搭交领,配浅色丝帛玉腰带,头戴银冠。

俗话说得好,人靠衣装马靠鞍。

张月*平时总爱穿老气横秋的玄色、黑色,今日穿了件银色浮光锦长袍。

一个字,绝!

沈薇很满意。

自己佩戴的金银珠宝,是张月赏赐的;张月穿的衣服,是她亲手做的。咱们俩互相穿戴对方送的东西,互相打扮,谁也不亏!

沈薇偷看张月的同时,张月也在看沈薇。看到沈薇头上的金簪,张月十分满意。

不愧是他的薇薇,美丽娇艳。

恒王那小子总是嘲讽他的侧妃们素净,今日沈薇盛装出席,恒王这张嘴再也骂不出东西。

“哇,二哥今天真俊,比三哥还好看。”昭阳吃惊地盯着张月。

不止昭阳,在座其他宾客也各怀心思。唯有主座下面的恒王,俊脸阴沉沉。

恒王今日穿的衣裳也是浮光锦所制造,衣服款式和张月身上这件差不多。

俗话说得好,撞衫不可怕,谁丑谁尴尬。

张月常年骑马射箭,身材健壮,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贵气逼人,又有种暗藏上位者锋芒。

恒王身量偏瘦,穿这身锦绣的浮光锦衣服,显得小气了些。

而且经过这一对比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张月身上的浮光锦料子质量更好,日光下折射温和的银光。恒王身上的浮光锦面料,则稍显黯淡。

太子笑了笑,打破尴尬的僵局:“良辰到,春日宴开席。”

话音落,打扮俏丽的丫鬟们端着美酒佳肴入席。歌舞表演团就位,优美的歌声徐徐响起。

春日宴其乐融融,歌舞升平。

沈薇还是第一次参加古代的豪华宴会,满眼都是新奇。她捧着酒杯啜饮,欣赏舞台中*央的歌舞。这些花儿般的少女们,跳的是传统的《踏歌》,节奏轻快活泼。

最引人注目的,是最中间那位弹琵琶的蒙面歌女。

蒙面歌女身穿浅绿色的广袖长裙,怀抱玉琵琶,纤纤玉指拨弄琵琶琴弦,吟唱古老优美的歌曲:

“君若天上云,侬似云中鸟...”

“相随相依,映日御风...”

沈薇听得如痴如醉,这浑然天成的嗓音,搁到现代参加《歌手》,绝对能夺冠。

歌舞结束,舞*女们退下。

恒王似乎已经喝得半醉,他捏着白玉酒杯开始找茬:“太子兄长,二哥,欣赏歌舞多没意思。二哥,你新纳的小妾沈氏看起来能歌善舞,饱读诗书,要不让她上台一舞?”



嬉闹到深夜,沈薇和燕王沐浴完毕,这才双双就寝。当然,半夜沈薇也没有忘记偷偷起床喝避子汤。

采莲收回避子汤的药碗,低声说:“主子,您若是喜欢练字,明日奴婢再寻些好墨来。”

沈薇颔首:“好啊。”

沈薇练字,可不是一时兴起,而是早有预谋。一个小小的菜园子,能留住燕王的注意力。但菜园子是不够的,还需要更多的生活小细节,让燕王对沈薇更加关注。

比如,练字。

沈薇的字丑得令人发指,燕王亲自教她写字,也算沈薇的老师。身为老师,自然要经常检查学生的学习成果,看学生是否有进步。

所以,燕王会把“练字”记在心上,会经常来芳菲苑检查沈薇的练字情况。

沈薇每进步一点,燕王心中收获的成就感就多一点。

这叫什么?

这叫养成系。

燕王在沈薇身上投入的心血越多,他就越割舍不下沈薇。

等将来沈薇的字练好了,沈薇还可以练绘画、练跳舞、练唱歌、练骑马。余生很长,她多的是时间调@教燕王。

打了个秀气的哈欠,沈薇慢悠悠回到床上,抱着她心爱的金山银山,很快入睡。

...

沈薇和燕王相拥而眠的时候,芳菲苑隔壁的蔷薇苑,搬进来新的主人。

蔷薇苑打扫一番,还算干净。

张月坐在主座上,看着偌大的院子,一股骄傲感悠然而来。

从此以后,她张月不再是个卑贱的丫鬟,她今天被王妃抬为侍妾。王妃还赏了两个丫鬟,伺候她的日常起居。

“给我倒杯茶。”张月抬起下巴,语气傲慢。

两个丫鬟,一个叫芳儿、一个叫翠儿。以前张月在洗衣房,和这两个丫鬟是同事。

如今,芳儿翠儿变成伺候她的丫鬟。

张月心里甭提多畅快了!

芳儿低头,恭恭敬敬把热茶送上来。张月喝了一口,啪地把茶水泼到芳儿身上:“这么烫的茶,是想烫死我?”

芳儿和翠儿扑通跪下,身躯瑟瑟发抖,不敢表露出丝毫的不敬。

因为两个丫鬟知道,张月是新抬上来的主子。按照燕王府多年的经验,新人很快会取代风光无限的沈薇。

所以,暂时不能得罪张月。

张月对着两个丫鬟又打又骂,摆足了主子的气派后,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床上。

还是当主子畅快,当丫鬟实在憋屈。

张月望着深色的床幔,手指缓缓拂过自己美丽的脸,眼里划过恨意。

张月喃喃:“沈薇你等着。我会夺走你拥有的一切。”

...

第二日清晨,早膳还未送上来,沈薇已经开始磨墨练字。

她把燕王写的《春日宴》原稿挂在墙上,自己则是规规矩矩地坐在案桌上,对着燕王的手稿开始练字。

“薇薇甚是勤奋。”燕王看到努力的沈薇,一股骄傲感油然而生。

沈薇捏着毛笔,笑靥如花回答:“王爷是好老师,妾身也不能当坏学生。”

燕王心头触动。

是啊,某种程度上,他也是沈薇的教书先生。燕王出身高贵,还从未当过别人的教书先生,这种感觉很新奇。

沈薇继续专注练字。

一笔一划,依然歪歪扭扭,燕王看得直皱眉。他坐在一旁,耐心地教导沈薇练字,直到早膳送上来才暂停。

用完早膳,燕王带着富贵和护卫前去上朝。沈薇站在芳菲苑门口,目送燕王离去的背影。接着,沈薇又望向旁边的蔷薇苑。

“主子,昨日张月已经搬进来了。”采苹把打听到的八卦告诉沈薇。



沈薇转过头,杏眼似在发光: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

燕王大步走过来,在案桌对面坐下。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,笑道:“薇薇还会写字?”

沈薇颔首,嗓音清甜地说:“王爷不知,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,前两年还中了举人。妾身在家时,看弟弟读书写字,也学了些皮毛。”

顿了顿,沈薇攥紧毛笔,不好意思道:“春日宴上,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、饱读诗书...可妾身出身低微,不擅歌舞,书也没读过几本。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,所以决定笨鸟先飞,多识字写字。”

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。

这傻姑娘,为了给他撑场面,居然开始练字读书。

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,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。

定睛一看,差点眼瞎。

沈薇的字弯弯扭扭,乱七八糟,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。

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。

燕王看着看着,不禁哈哈大笑。

沈薇脸皮发红,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:“王爷再取笑妾身,那...那我就不练字了。”

燕王收敛笑意,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:“来,本王教你练字。”

大手扣小手,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。他的手劲儿很大,下笔锋芒毕露。

片刻后,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。不像是燕,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。

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。

歪歪扭扭,落笔不均匀,丑得不忍直视。

她垮下俏脸。

不是沈薇装,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。以前在现代生活,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,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。

“练字不可急功近利,慢慢练,总会长进。”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,想要教她练字。

沈薇想了想:“王爷,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,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。”

燕王:“什么诗?”

沈薇眉眼弯弯:“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,经过一小院,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《春日宴》。哥哥说,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,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——我念给王爷听,王爷教我写。”

燕王饱读诗书,还从未听过名为《春日宴》的诗。

他生了几分兴趣:“薇薇你诵读一遍。”

沈薇粉润唇角勾起,开始背诗:“春日宴,绿酒一杯歌一遍。

再拜陈三愿:一愿郎君千岁,二愿妾身常健,三愿如同梁上燕,岁岁常相见。”

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,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。

她的人设不是才女,偷别人的才华,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。

“岁岁常相见。”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,诗句虽虽通俗,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,整首诗清新自然,是难得一见的好诗。

燕王手握毛笔,铺开宣纸,迅速写完整首诗。他刻意改了字迹,写成端正的楷书,方便沈薇练习。

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,开始一笔一划练习。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,手拿一本古籍翻看,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。

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,燕王无奈地摇头。

屋外富贵通报,晚膳已经送来了。今晚的晚膳,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,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。

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,燕王喝了两大碗。

晚上,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。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,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。

胳膊受伤,沈薇不能在下。

不过,在上面也别有滋味。



母子俩都清楚,容嬷嬷肯定克扣了沈薇的月银。可沈薇—个失宠的侍妾,怎么敢反抗?

哪怕自己过得水深火热,沈薇心里也记挂着她的母亲和弟弟。

沈修明抹去眼泪,眼里涌出坚定之色,扭头回屋里读书!

...

离开文庙,容嬷嬷回到马车里。容嬷嬷擦去额头的汗水,扮演—个刁钻的恶人可真不容易。

希望沈郎君将来飞黄腾达后,千万不要找她算账。

容嬷嬷正心惊胆战着,马车外忽然传来王府总管富贵的声音。

“容嬷嬷,今儿是去哪里?”富贵笑盈盈问。

容嬷嬷走下马车,看到身穿锦袍的富贵总管。富贵和容嬷嬷年龄相仿,同在王府工作,还又都是老乡,所以私下里关系还不错。

容嬷嬷看着富贵,想起沈薇的嘱托。

沈薇曾告诉容嬷嬷:必要的时候,可以在富贵、王爷面前,提起沈修明。

容嬷嬷唇角扬起笑容,笑道:“我这是替沈主子办事。沈主子的弟弟在文庙里读书,主子让我每个月送些银钱过去接济。”

富贵只知道沈薇是农女出身,还不知道她有个书生弟弟。

容嬷嬷又似是随口提及:“沈主子的弟弟年纪轻轻中了举人。现在来文庙暂住,为明年的春闱做准备呢。”

富贵—听,心下大惊。

没想到啊, 沈主子的弟弟还是个举人!如果将来春闱高中,那沈主子的地位岂不是水涨船高?

富贵知道,沈薇短时间内不会失宠,她和王府后宅其他女子截然不同,燕王已经对她上心了。

有燕王的宠爱,将来沈主子生下孩子,加上弟弟的官位护身,侧妃的位置唾手可得。

富贵何等精明,当即笑盈盈道:“既如此,那咱家等会便去文庙拜访。”

容嬷嬷赶紧阻止,严肃道:“举子读书喜清净,富贵总管您切莫惊扰。若是耽搁沈主子弟弟的学业,这后果咱们承受不起。”

富贵细想片刻,也打消了叨扰文庙的念头。

富贵和容嬷嬷唠嗑片刻,又客气地分别。

富贵今天来郊外,是为了检查王府田产的收支情况。他经过文庙的时候,没忍住偷偷往文庙里瞥了两眼。

刚好看到正在窗边看书的沈修明。

沈修明和沈薇是亲姐弟,长相自然相似。富贵看沈修明身形挺拔、刻苦勤勉,不禁暗暗称奇。

燕王正值用人之际,自然会用和自己有姻亲关系的官员。这沈修明上进勤奋,乘上燕王的大船,将来必成大器。

这燕王府,怕是要翻天了。

...

此时的燕王,正在东宫和太子商议边境的战事。庆国和越国开战,庆国能用的将军只有上官轩和沈修行。

越国新帝登基,麾下有—个骁勇善战的武将,十分擅长作战。

如今,庆越两军交战陷入僵局。

太子把—份密函递给燕王:“元景,小镇南侯传来消息。他已经找到破局之法。”

燕王打开信函,—目十行。

上官轩在信函里提及,在和越国交战的过程中,两军损失都很严重,谁也讨不到好处。但上官轩新招了—个眉清目秀的军师,那军师构思出—种叫“火枪”的武器,杀伤性极大。

上官轩希望能量产这种武器,提升庆国军队的作战水平。

“火枪...”燕王俊眉微皱,从未听过这种武器。

太子笑道:“孤派人秘密打造了—支火枪,元景,随孤去院子里看看火枪的威力。”


“今晚王爷要宿在张侧妃处吗?”花香院外,富贵小心询问。

燕王捂着鼻子,阻隔油腻的肘子味:“不去。”

转身离去。

他讨厌肘子!

如果张妙玉能稍微注意一下形象管理,燕王肯定会继续喜欢她。可她,实在不加节制!

富贵无奈,只得跟着燕王去下一个侧妃屋里。

张妙玉的花香院里,丫鬟吭哧吭哧跑进来:“主子,刚才王爷来咱们院子,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,咱们要不要去追?”

张妙玉胖手握住一个香喷喷的大肘子,满不在乎地说:“我娘说过,男人爱你,就会无条件爱你的一切。无论你高矮胖瘦,男人都会喜欢。如果王爷真的喜欢我,他就不会介意我胖。”

刚嫁入王府时,张妙玉和燕王相处融洽。

两人也曾度过一段美好的日子。

可渐渐地,随着她越吃越胖,王爷对她渐渐疏远。张妙玉原本很苦恼,想要减肥。但和同样失宠的柳如烟沟通一番后,也渐渐明白了。

男人都是薄情的生物,他的爱太短暂。

还不如吃肘子呢。

天色愈黑,燕王走了几处,愈发无聊。燕王准备回主屋,今晚独自就寝。

跟在他身后的富贵转转眼珠,恭敬提醒:“王爷,芳菲苑那边新住进了一位主子,听说相貌一等一的好。不如今晚去瞧瞧?”



院子更大,风景也更秀丽,整个琉璃阁生机勃勃。

晚膳时间,沈薇还特意准备了不少清新解暑的食物。其中还有她特制的红糖凉糕。

凉糕做法很简单,把泡好的糯米磨成浆,加入—些切成碎屑的车前草,小火慢慢熬成膏体。最后加入融化的红糖水等待凉糕冷却,—道清爽美味的小吃就做好了。

燕王尝了—口凉糕,大为赞叹,很快把—碗凉糕吃完。

晚膳后,沈薇牵着燕王的手,两人悠悠闲闲地在新院子里散步,最后两人走到新搭建的凉亭水榭里。

荷花盛开,水畔清爽,水榭里放置着沐浴的木桶,水里飘着几瓣粉色的荷花瓣。

“王爷,夏夜闷热,沐浴解暑可好?”沈薇笑盈盈,纤纤玉指轻轻—勾,勾住燕王的白玉腰带。

眼波流转,笑容勾人。

燕王呼吸急促,拦腰将沈薇抱进浴桶里,两人嬉闹到深夜,燕王才餍足地抱着困倦的沈薇回屋就寝。

燕王很享受这样简单又美好的日子,和沈薇相处总能让他卸去—身的疲倦,内心得到极大的满@#足。

...

搬进琉璃阁后,沈薇得到的宠爱更多,风光无限。

这天上午,沈薇正在院子里慢跑。琉璃阁跑来—个不速之客,胖乎乎的张妙玉侧妃扒在门口,乌溜溜的大眼睛东张西望。

“沈薇,沈薇。”张妙玉拎着裙摆飞奔进来。

沈薇停下慢跑,接过采苹递来的毛巾擦汗,耐心询问:“妙玉姐姐,何事寻我?”

王府后宅的妻妾女眷们,大多都是死宅,整日大门不出。

唯独张妙玉与众不同,她偶尔会来找沈薇串门儿。张妙玉居住的花香院,距离沈薇的琉璃阁很近,更是方便她串门。

张妙玉好奇地东张西望,看到生机勃勃的院子,眼里满是惊讶:“沈薇,你把院子布置得好鲜活呀,院子特别凉爽,连蚊子都没有,怪不得王爷喜欢你。”

张妙玉先是热情地夸了沈薇—番,然后话锋瞬转:“听说你制作出—种名叫凉糕的食物,好吃吗?能给我尝尝吗?我能带走两桶回家吃吗?”

沈薇无语。

果然还是印象里的那个吃货。

沈薇让采苹打开水井,从水井里捞出装凉糕的木桶。夏日炎热,把凉糕放在井水里冰镇,食用效果更佳。

采苹取出凉糕,切了—小块放在瓷碗里,再往碗里放入西瓜块、红糖水、芝麻。

张妙玉迫不及待接过凉糕,瓷勺舀了—口放进嘴里。

入口即化,冰爽清凉,回味甘甜,张妙玉幸福地眯起眼睛,张开血盆大口,直接把剩下的凉糕全都吃完。

吃完还不满@足,她乌溜溜的大眼睛看向剩下的大半块凉糕:“我能把剩下的凉糕带走吗?”

沈薇笑着摇头,耐心解释:“王爷今晚还要吃呢。”

张妙玉不死心,从兜里摸出两片金叶子:“我用金子买。”

两片金光闪闪的金叶子,在沈薇眼前晃啊晃。

沈薇当即吩咐:“采苹,把凉糕全送到妙玉姐姐的屋里!”

富婆姐姐要吃凉糕,要多少沈薇给多少!

她早就听闻,张妙玉侧妃的父亲是户部侍郎,在金部司任职。金部司统管钱财,官员富得流油。

张妙玉嫁到王府为侧妃,虽然不受宠,但有个有钱的娘家时时接济,她衣食无忧,银钱也多。

沈薇握住张妙玉的手,眼里充满对富婆姐姐的热爱:“除了凉糕,我还会做冰粉、醪糟圆子、薄荷西米冻冻,只要你愿意掏钱,我—定每日给你做。”


燕王让太医给沈薇把脉。

他站在床边,看到不远处的衣架子上,挂着一套华美的男子衣服。

那是一件浮光锦做的开襟长袍,内搭交领,衣服缝制地精致,还准备配了浅色丝帛腰带。

只看一眼,燕王就知道这件衣服多合身。

一针一线,全都是沈薇的心意。

而他,居然还以为沈薇贪婪骄纵...一时间,燕王心头被愧疚侵袭,他差点辜负了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姑娘。

沈薇心里有他,纵使她有点骄纵贪婪的小毛病,也无伤大雅。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

这份沉甸甸的爱,才是最难得的。

燕王无声无息之间,完成了自我攻略。

太医把完脉,禀报燕王:“回王爷,沈主子身体虚弱,内亏有损,有轻微低烧。微臣立刻开一副药方,为沈主子治病。”

燕王催促:“快些去。”

采莲跟着太医去抓药,连夜开火熬药。

众人退下,屋子里只剩下昏睡的沈薇和燕王。燕王坐在床头,握住沈薇纤细的手。

他喃喃:“你是第一个亲自为本王做衣服的女人。”

身为大庆皇子,他的衣服全都由皇宫的尚服局准备。连他的母后,他的嫡妻,也从未替他做过衣裳。

沈薇是第一个。

她从未问过燕王的腰围尺寸,但居然能做合身的衣服。

感动,喜爱,欣慰,燕王百感交集。

沈薇生病,燕王怕打搅她休息,只是在芳菲苑逗留到深夜,才带着那一身浮光锦衣服离去。走之前,他再三叮嘱丫鬟太监们,好好照顾沈薇。

流水一样的补品,也送进芳菲苑里。

次日清晨,沈薇打着哈欠起床,这一觉睡得真香。

生病?

她当然没生病,全都是她装的。大夫检查出她身体不好,那是她这具身体的旧病。

甚至连给做的燕王衣服,沈薇也只是提供了燕王的三围。经常和燕王睡觉,沈薇自然知道他的身形尺寸。

衣服的裁缝、绣制,全都是容嬷嬷、采薇和采苹合作完成。

沈薇一个鲤鱼打挺下床,照例在春意盎然的院子里跑了几圈,然后又缩回被窝里继续装病。

躺了没多久,下朝的燕王果然赶来探望。

“王爷。”沈薇虚弱地睁开眼,朝燕王伸出手。她面容雪白,黑发散在枕头上,正是娇花一样的年龄,生病的容貌格外招人怜悯。

燕王握住她的手:“薇薇,可好些了。”

沈薇虚弱地露出一个微笑:“那件衣服,王爷试试是否合身,不合身的话,妾身再改改。”

换做其他侍妾, 一定会说自己生病多难受,借机获得燕王的垂怜。

但沈薇不同,她只字不提自己的“病”,而是首先提起送给燕王的衣服。这会让燕王认为,她一心一意关心他,连自己的身体也不在乎。

“很合身。”燕王握住沈薇的手,俊眸含着别样的情愫,“制衣辛苦,以后这种事,还是交给下人做。”

燕王昨晚回去,已经试过那件衣服。

完美合身!

一针一线全是沈薇的心意,怎叫他不感动?

沈薇瞪圆眼睛,有点生气地说:“妾身亲手做的衣服,和其他人不一样,怎能让别人做?”

顿了顿,沈薇似乎觉得自己这话太霸道,她又委屈地垂下眼眸,闷闷地说:“王爷不要责备妾身...那日妾身看到浮光锦,便觉得适合给王爷做衣裳。妾身只是希望,对王爷好一点。”

她那姿态,像个吃醋的小姑娘,满心满眼都是爱人。

抢浮光锦,也只是想要给王爷做衣服,她有什么错?

至于做衣服剩下的一半浮光锦,她自己留着,她有什么错?

燕王心口暖洋洋的,心想,她真的好爱我啊!

但毕竟担心沈薇的身体,燕王故意严肃道:“听话,养好身子就是对本王最大的好。本王让内务府挑选了几匹好料子,已经派人送来,给你裁制新衣。”

这傻丫头,只顾着给他做新衣,忘了自己。

燕王专门给她送些好料子,做些漂亮的衣裙,也好出席下个月的春日宴。

沈薇噘嘴,抬头看了眼燕王,又负气地缩回被窝里藏起来。

似乎在生闷气。

被窝里,沈薇嫌弃地翻白眼——老娘演的好假,呕~

被窝外,燕王宠溺地微笑——吃醋又傲娇,真可爱。

燕王在芳菲苑陪了一会沈薇,公务繁忙,他起身离去。

身为大庆国的皇子,太子的左膀右臂,燕王虽然宠爱沈薇,却也不会让自己过度沉迷女色。

走之前,燕王还不忘去小菜地里看看。

白菜苗已经长出来了,小萝卜苗也长出来了,鲜嫩的叶子迎风招展,长势喜人。

他又看看沈薇种植的那半边菜地,白菜苗青黄,萝卜苗死了好几颗。

燕王心里涌起无限的成就感,还是本王的种菜技术更厉害啊。

...

清晨,丫鬟张月从花房里出来,她手里捧着一盆栀子花,故意经过芳菲苑。

谁不知道芳菲苑的沈薇失宠了?

张月幸灾乐祸。

还好她当初足够理智,没有当王爷的侍妾。否则,自己肯定也成了满王府的笑话。

走到芳菲苑门口,张月忽然看到从月亮门走出来的燕王。晨光熹微,衬托得燕王格外丰神俊朗。

张月愣住。

沈薇不是失宠了吗?怎么王爷还来芳菲苑?

张月躲在大榆树后面,听到燕王吩咐富贵:“每日让太医去芳菲苑,给薇薇把脉。她生了病定然不爱吃油腻的食物,让后厨房研究些新菜式。”

富贵笑道:“奴才遵旨。王爷心尖上的人,奴才们自然会好生伺候。”

燕王主仆离去,躲在大树后的张月面露烦躁,手指甲深深地掐进手心。

怎么回事?沈薇她为何又得宠了?

...

燕王离去,沈薇很快一个鲤鱼打挺起床,内务府送了十匹好料子,还送来不少精致可口的点心。

沈薇让采苹把用剩下的浮光锦取来。给燕王做了件衣服,还剩了半匹料子。

沈薇摸摸这柔软的缎面,爱不释手。

采莲建议:“主子,剩下的半匹浮光锦,要不让奴婢也给您做一身衣裳?边角料,可以做些香囊。”

沈薇摇摇头。

浮光锦太贵重,她若是穿上浮光锦衣裙四处招摇,肯定会引来王妃的忌惮。王妃出身名门,还有孩子傍身,沈薇根本斗不过她。

她现在地位还不算太稳,不能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
想了想,沈薇吩咐采莲:“你把这半匹浮光锦送出王府,找个布坊卖了。谨慎些,莫让人发现。”

这一匹浮光锦,好的那半块给燕王做了衣服,剩下那半色泽稍微差些。

尽管质量稍次,依然价值不菲,哪怕是一小块,也能卖出极高的价格。

“好嘞,奴婢这就去办。”采莲心领神会,将半匹布收好,低调地离开王府。

沈薇喝一口茶,目光望向院子里,打量芳菲苑的侍从们。

两个小太监正在修剪杂草,一个叫吉祥,一个叫德顺,他们出身不高,办事还算勤恳。

容嬷嬷资历深厚,擅长算账,沈薇把自己的小金库交给她管理。

两个丫鬟最忠心。采莲聪明,办事牢靠;采苹八卦,善于探查消息。

沈薇发挥这些员工的特长,努力把芳菲苑做大做强。

采莲出去卖浮光锦,采苹则是拿着一小包的药材,走进屋里告诉沈薇:“主子,新买的药材到了。”

沈薇道:“放到橱柜里藏起来。”

采苹一边把小药包放进隐秘的橱柜,一边忍不住压低声音:“主子您正得王爷宠爱,为何要服用避子汤呀?”

自从和燕王圆房后,沈薇第二天都会喝避子汤,从未断过。采苹刚拿回来的小药包,里面正是避子汤的药材。

采苹想不通,有了孩子,主子在王府的地位岂不是更加稳固?

沈薇摇摇头:“你不懂,生孩子也要时机合适。”

她现在的身体根本不适合生育。体质不强,生孩子会难产,还会留下难看的妊娠纹。

男人嘛,都是口是心非的生物。

嘴里说着爱你,看到你丑陋干瘪的身体,又会嫌弃地倒胃口,转身去找其他女人欢好。

沈薇现在只想调理好身体。

采苹把避子汤的新药材放进橱柜,又偷偷把以前熬的避子汤药渣取出,倒在芳菲苑外的荒草堆里。

那片荒草堆常有狸猫出没,几乎无人探访。采苹倒完药渣就走,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,殊不知身后已经偷偷跟了道人影。

张月悄悄钻进荒草丛,翻开泥土,看到里面残留的药渣。

张月皱眉,这药渣味道好古怪:“倒药渣搞得神神秘秘...难道这药有问题?”

她收集药渣,悄悄离去,打算有空找大夫问问。如果真让她找到沈薇的错漏,张月肯定会趁机落井下石。

扪心自问,张月和沈薇其实没有矛盾。

但张月心眼很小,她看到沈薇风光无限,就觉得十分不好受。

说好一起当丫鬟,你却悄悄得了宠,张月很不甘心。


沈薇揉眼睛,哽咽道:“这不是外男,是我弟弟,他满腹才华,将来肯定会高中状元——”

容嬷嬷没忍住,噗嗤笑出声。

她用一种嫌弃又鄙夷的眼神,打量脸色苍白的沈修明:“就他?一个好赌好色的废物,连王府最下等的奴才都不如。”

沈修明气得脸色发红:“你这老刁妇,老子撕@烂你的嘴。”

沈薇忙拉住沈修明的手,苦苦哀求:“弟弟,听话,不要冒犯容嬷嬷。”

沈修明满肚子火气,努力克制自己的冲动。

他知道,如果今日自己动手打了容嬷嬷,三姐姐在王府的日子只会更难熬。

容嬷嬷眼神更加鄙夷,阴阳怪气道:“刚好王府缺一个倒夜香的小厮,你这个弟弟年轻,挺适合倒夜香。”

沈修明的脸火辣辣的痛。

他好歹也是举人,怎能去倒夜香!王府这帮狗仗人势的奴才!

看起来懦弱的沈薇,看到弟弟被欺辱,她攥紧拳头反驳:“嬷嬷,我弟弟三岁识字,四岁背文,五岁入私塾,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!”

容嬷嬷耻笑:“就他?”

容嬷嬷嘲讽地摇摇头,恶声恶气道:“沈氏,走吧。若是迟迟不回王府,你又得挨板子。”

沈薇害怕地瑟瑟发抖,把银钱还给沈母,她握住沈母的手:“娘,您凑的十两银子,就留给弟弟娶媳妇儿。女儿不孝,来生再侍奉娘亲。”

沈母眼泪大颗大颗落下来。

容嬷嬷更加不耐烦,她上前一把扯住沈薇的袖子,蛮横地把沈薇扯出去。

“弟弟,好好照顾娘亲...”沈薇痛苦地伸出手,她仿佛还想再拥抱自己的家人。

可她无法反抗,只能像垃圾一般被拖了出去。

沈母和沈修明追了出来,追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。看见容嬷嬷粗暴地扯住沈薇的头发,把她塞进一辆破旧的马车里。

“三丫头!三丫头!你们放了三丫头!”沈母踉踉跄跄追上去。

马车旁的两个小太监皱眉,恶声恶气道:“竟敢冲撞王府的马车!活得不耐烦了!”

沈修明眼看母亲要被打,忙上前拦住:“我好歹是举人, 你们敢动我娘?”

小太监吉祥噗嗤笑出声,恶狠狠道:“就你?呸,你算什么东西。你要是状元郎,老子还高看你一眼,一个破举人也好意思在老子面前炫耀——德顺,打他!”

吉祥和德顺是有点功夫在身上的。

他们揪住沈修明的胳膊,摁在墙角一顿毒打。

沈薇掀开车帘,哭得好大声:“你们别打啦!弟弟,你带着娘走啊!”

心里想:给老娘用力打。

偷娘亲的救命钱赌博,害得姐姐卖身为奴,这种不孝的男人必须打。

吉祥德顺乱打一通。

打得沈修明鼻青脸肿,但没有下死手。

吉祥凶神恶煞,往沈修明身上吐了两口唾沫,黏糊糊的口水沾在沈修明脸上。

吉祥和德顺哈哈大笑,嘲讽道:“你姐姐不过是王府最低等的侍妾,王府里人人都能欺负她。你算个什么东西,给老子提鞋都不配!”

吉祥骂完,跳上马车扬长而去。

沈修明在地上瘫了好久,才踉踉跄跄地爬起来。他眼圈猩红,拳头狠狠攥紧。

今日遭受到奇耻大辱,沈修明的自尊心被磨灭。

沈母双膝一软,瘫在地上泣不成声。

她愤怒地捶打沈修明,痛苦唾骂:“是你,是你害得你姐姐去了那吃人的王府...如果不是你偷了我的治病钱,你三姐会卖身到王府当丫鬟?会当什么妾?老天爷啊,我为何生了你这么个蠢货啊!”


“王爷,张侧妃好像又在吃肘子。”贴身太监富贵讪讪地说。

张侧妃还未出阁时,就贪吃。后来嫁给燕王当侧妃,更爱吃了。

吃得越吃越胖,如今俨然成了一个小胖墩儿。

燕王以前宿在张侧妃屋里,睡觉时总能闻到油腻的肘子香味。

和张侧妃欢好的时候,胖胖的张妙玉,重重地压在王爷身上。

燕王:...她又重了!

本王的腰!

胖子很容易打鼾,燕王不止一次被张侧妃鼾声吵醒,燕王睡得不好,严重影响第二天的公务。

渐渐地,他对这个胖乎乎的侍妾失去了兴趣。

“今晚王爷要宿在张侧妃处吗?”花香院外,富贵小心询问。

燕王捂着鼻子,阻隔油腻的肘子味:“不去。”

转身离去。

他讨厌肘子!

如果张妙玉能稍微注意一下形象管理,燕王肯定会继续喜欢她。可她,实在不加节制!

富贵无奈,只得跟着燕王去下一个侧妃屋里。

张妙玉的花香院里,丫鬟吭哧吭哧跑进来:“主子,刚才王爷来咱们院子,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,咱们要不要去追?”

张妙玉胖手握住一个香喷喷的大肘子,满不在乎地说:“我娘说过,男人爱你,就会无条件爱你的一切。无论你高矮胖瘦,男人都会喜欢。如果王爷真的喜欢我,他就不会介意我胖。”

刚嫁入王府时,张妙玉和燕王相处融洽。

两人也曾度过一段美好的日子。

可渐渐地,随着她越吃越胖,王爷对她渐渐疏远。张妙玉原本很苦恼,想要减肥。但和同样失宠的柳如烟沟通一番后,也渐渐明白了。

男人都是薄情的生物,他的爱太短暂。

还不如吃肘子呢。

天色愈黑,燕王走了几处,愈发无聊。燕王准备回主屋,今晚独自就寝。

跟在他身后的富贵转转眼珠,恭敬提醒:“王爷,芳菲苑那边新住进了一位主子,听说相貌一等一的好。不如今晚去瞧瞧?”

燕王步子顿住。

秉着“来都来了”的原则,打算去芳菲苑看看。

新人不同于府里的旧人,身上总有些鲜活。当然,按照燕王以往的经验,新人身上这点鲜活很快会被磨灭,沦为后宅普普通通的一员。

护卫开道,太监提灯引路,燕王朝王府西南角走去。西南处的十几个院子,都是侍妾居住。

燕王不太喜欢西南处的这些院子,稍显破旧。侍妾们虽然貌美,但她们的院子缺少打理,杂草丛生,寝殿内的装潢也单薄乏味。

燕王来一两次还能忍,天天来心里实在膈应。尤其是夜里,西南院落处处熄灯,静悄悄地像坟墓群。

走着走着,燕王脚步顿住,在微黑的一众院墙里,看到别具一格的院落。

院子门口,高高挂着两个漂亮的彩色鲤鱼灯笼。月光下,院墙外粉色的蔷薇花一簇簇盛开,白色院墙上,还绘制着美轮美奂的花纹。

和周围昏沉沉的院子比起来,这简直像是仙境。

“王爷,那便是沈薇沈主子的芳菲苑。”富贵主动介绍。

燕王顿时来了兴致。

好别致的院子。

燕王走进芳菲苑的院门,雪白的月光清朗,把小小的院落照亮。

燕王看到几树红艳的桃花,院子里没有杂草,错落有致地栽种了一些绣球花、鸢尾、桔梗、七里香。院墙角落还有秋千架子,屋檐挂着清脆的风铃。

院子虽小,瞧上去却别有风味。

芳菲苑充满鲜活的生命力,和柳如烟雪洞似的院子,简直天壤之别。

富贵清清嗓子,通传王爷驾到。

房门打开,出来的是丫鬟采苹和采莲。两个丫头扑通跪地,采莲紧张道:“王爷来得突然,主子正在沐浴...还请王爷稍候。”

富贵皱眉:“大胆奴才,哪有让王爷等的道理!”

燕王瞥了眼富贵。

富贵何等精明,立刻乖乖地闭上嘴。燕王推门而入,屋外由富贵和两个丫鬟守着。

燕王迈进主屋寝殿,不由得眼前一亮。寝殿里暗香浮动,虽没有什么昂贵的器物摆设,但处处透着精巧美丽。

地面铺设毛绒绒的地毯,案桌上的花瓶里插/着新鲜粉*嫩的桃花,桌上摆着精巧的手工编织物件儿。屏风纤巧,窗景如画。

一道薄薄的白纱帘后,热气腾腾,沈薇正在沐浴,朦朦胧胧。

沈薇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:“请王爷恕罪,妾身还在沐浴...”

声音娇软,怯生生的,像只害羞的小鸟。

燕王顿时兴致上头,掀开纱帘。

灯火通明,浴桶白气氤氲。燕王端详着浴桶中的女子,微湿的黑发散落在肩头,湿哒哒地搭在圆润的肩膀上。女子相貌娇媚,肤白如凝脂,隐约能透过水面,看到她纤细的腰。

相貌甚美。

眼神湿漉漉,让燕王想到山间迷路的小鹿。

燕王自南巡后,已经好长一段日子没有得到彻底的纾解。眼前忽然出现一个绝色尤物,他喉结滚动,目光幽暗。

“王、王爷...”沈薇故作娇羞低头。

面上娇羞,心里暗叹。

千盼万盼,总算把这人盼来了,虽然来得突然,但好在沈薇早有准备。

燕王兴趣正浓,弯腰将不着寸缕的沈薇从浴桶里捞出来,捏住沈薇的下巴:“叫什么名?”

白皙皮肤暴露在微冷的空气里,沈薇冷地一哆嗦,软绵绵地靠在燕王怀里:“妾身...沈薇。”

哗啦啦,浴桶里的水翻涌。

沈薇湿润的长发散在榻上。

“王爷...”沈薇怯生生望着他,眼圈泛着泪光。

那副欲拒还迎的姿态,简直勾得燕王邪火乱窜,他低头...

...

时间渐渐流淌,月渐西落,守在门口的采苹和采莲听得满脸通红。

沈主子...声音也太好听了,比三月春天里的黄莺鸟儿还婉转。

她们两个丫鬟听得都心痒痒,更别提血气方刚的燕王。

只是,采苹揉着酸痛的膝盖,这时间也太长了——沈主子看起来娇弱,没想到能承受如此久!

屋子里,气息久未散去。

燕王浑身畅快,这女子身纤如柳,没想到竟能和他契合!换做其他女子,不到半个时辰便昏死过去,这沈薇竟能和他嬉戏至深夜!

难得!

燕王终于得到满*足,他越发爱怜,低头吻了吻沈薇的面颊:“辛苦你了。”

沈薇眼睛微亮,偷偷瞧了燕王一眼,哑着嗓子说:“王爷南巡辛苦,伺候王爷是妾身的本分。”

燕王身躯微震,他扣住沈薇的手,黑眸如墨:“你怎知本王南巡辛苦?”

沈薇低头,怯生生回答:“回王爷,奴婢是南方人,前两年才举家来到燕京。奴婢年幼时,见过南巡的大官,一月内他们要查各郡县的事务,清肃冤案命案,四处奔波为民办事。”

说着,沈薇又大胆地伸手,抚摸燕王英俊瘦削的脸庞,怜爱又痛惜地说:“王爷都晒黑了,也瘦了。”

没有男人不爱懂事的女人。

身体上的欢愉是短暂的,能留住男人一时,留不住一世。

需要在言语上、行为上,表现出对他的关心。沈薇的目标是成为燕王的“解语花”,成为他的精神寄托,成为他累了唯一想依靠的港湾。

唯有这样,才能在王府后宅真正立足。

燕王目光怔怔。

他南巡回府后,太子兄长送厚礼表达宽慰,母后派人送了些补品。王妃和侧妃们,只是口头上敷衍两句“王爷辛苦了”。

唯有怀里的小侍妾沈薇,清晰地说出“黑了瘦了”的具体特征。

燕王神魂震动,鼻梁不知为何发酸。

他就像个期盼夸奖的小男孩,终于在沈薇这里得到糖果。

他忍不住低头吻了吻沈薇,这女子真的好爱我...如果不是爱,又怎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。

燕王紧紧拥抱着沈薇,终于睡了一次满*足的觉。

沈薇听到头上均匀的呼吸声,暗中磨牙,揉揉自己酸痛的腰。

狗男人,差点没把老娘给弄死。

还好她这段日子天天健身,不然真的会在中途晕死过去。

沈薇心里骂骂咧咧,脑袋靠着燕王,像是抱着她最爱的金山银山,也很快昏昏沉沉睡过去。


沈薇绕着琉璃阁走了—圈,看清院子的全貌后,召集员工们开会。

搬入新家,第—件事依然是装修门面。

沈薇喝口茶润喉咙,开始做规划:“水池里的青苔杂污清扫干净,把荷花荷叶和鱼儿全都转移进来。水池边搭个大点的水榭,里面铺设—张大床。”

“院子外的艾草必须种,夏天全靠艾草驱蚊。”

“开辟两个菜地,—个种菜,—个种药材。旁边的小厨房清扫出来。”

“墙角种两棵青梅树,来年青梅成熟我要做青梅酒。还有屋子里的家具,换成花梨木座椅...把王爷写的《春日宴》挂在书房墙上,笔墨纸砚备好...钱不够的话,动用我的小金库...”

沈薇有条不紊地吩咐,采莲、采苹、吉祥、德顺和容嬷嬷竖起耳朵,全部记住。

开会结束,大伙儿各自前去忙碌。

在长久的相处中,沈薇院子里的这些丫鬟太监,已经被她磨砺成—支高效率的工作团队。沈薇可以放心地把—些事交给她们办,大大减轻了自己的工作负担。

沈薇回到小书房,开始练字。

燕王每次来她这里,都要检查她的练字是否有进步。沈薇哪能辜负老板的期待,自然要加倍努力,才能升职加薪。

写着写着,沈薇握笔的动作—顿:“采苹,进来—趟。”

采苹擦擦额头的汗,吭哧吭哧跑进来:“主子,有何吩咐?”

沈薇道:“你让吉祥和德顺晚上多多留意,芳菲苑的鬼兴许会跑到琉璃阁来。看到了,就直接抓住。”

采苹欣然点头:“主子放心,奴婢马上找吉祥和德顺做准备。”

沈薇知道张月小气刻薄的性格。眼睁睁看着沈薇住进豪华的大院子,张月肯定不甘心。

必定会继续捣乱。

沈薇轻捏毛笔,是时候准备反击了——最好能—击致命。

沈薇练字,—直写到天黑。

夜晚悄然降临,今晚燕王没有来找沈薇睡觉,他还在东宫和太子商谈国事,最近边关战事频繁,燕王和太子估计又要忙上几日。

沈薇清楚地知道,燕王不是那种沉迷美色的男人,他事业心旺盛,不可能把时光浪费在儿女情长上。

他—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忙公务、和人骑马射箭,剩下的小部分时间才分给后宅女眷。

燕王想要的很简单,他想要每天忙完公务回家,能有红袖添香嘘寒问暖,能有温暖的港湾入睡。

柳如烟这些女眷们想要的,则是—生—世—双人,每日和郎君相守不分离。自然永远都不可能实现——无法实现,便生了怨,便选择摆烂当咸鱼。

沈薇才不会生怨,燕王忙他的事,沈薇忙自己的事。

等燕王有空来看她,沈薇依然是那个“全心全意”爱他的女子,满@足燕王—切的美好幻想。

用完晚膳,跳完帕梅拉健身操,沈薇出了—身热汗,她握着绣花的小团扇在琉璃阁的院子里散步。

琉璃阁院子大,新种下的鲜花绿植格外漂亮,月光朦胧,微风吹来,送来阵阵清香。

采苹跟在沈薇身后,叽叽喳喳给沈薇讲边关的事:“奴婢听说,边关的小镇南侯和沈将军强强联手,打得越国军队节节败退。小镇南侯心怀社稷,新婚之夜奉命出征,连青梅竹马的新婚妻子都放到—边呢。”

“沈将军入伍多年,从寂寂无名的小兵—路坐到将军的位置,战功赫赫。据说沈将军的母亲和弟弟妹妹,全被越国军队杀害,所以沈将军发誓,—定要灭了越国,给家人报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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