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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都市连载
无广告版本的古代言情《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》,综合评价五颗星,主人公有云歌白鹤明,是作者“水立青”独家出品的,小说简介:我一个医学博士,居然穿成了一个反派农家恶婆婆!原主把恶毒、偏心、吝啬、重男厌女等要素全部集于一身!开局一座破茅屋,大儿子妈宝,二儿子怀恨在心,三儿子是有才无德的白眼狼,四儿子更是赌棍一个。小孙女饿的只剩骨头,哭着求我给她亲娘看病。隔壁邻居家,还有个手握气运系统的原女主虎视眈眈,就等着把他们一家包圆团灭了涨经验。笑死,你有你的金手指,我也有我的寒窗苦读二十年,学中医的女人绝不认输!于是我山里挖药,悬针看病,调教儿子儿媳,培养孙子孙女,日子是越活越红火。可谁来告诉我,我那个前男友怎么也跟着穿越了,还穿成了我...
主角:云歌白鹤明 更新:2025-05-20 07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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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云歌白鹤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后续+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水立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无广告版本的古代言情《晕!前任和我穿古代,成了我丈夫!》,综合评价五颗星,主人公有云歌白鹤明,是作者“水立青”独家出品的,小说简介:我一个医学博士,居然穿成了一个反派农家恶婆婆!原主把恶毒、偏心、吝啬、重男厌女等要素全部集于一身!开局一座破茅屋,大儿子妈宝,二儿子怀恨在心,三儿子是有才无德的白眼狼,四儿子更是赌棍一个。小孙女饿的只剩骨头,哭着求我给她亲娘看病。隔壁邻居家,还有个手握气运系统的原女主虎视眈眈,就等着把他们一家包圆团灭了涨经验。笑死,你有你的金手指,我也有我的寒窗苦读二十年,学中医的女人绝不认输!于是我山里挖药,悬针看病,调教儿子儿媳,培养孙子孙女,日子是越活越红火。可谁来告诉我,我那个前男友怎么也跟着穿越了,还穿成了我...
纯宜愣愣地拿着云歌给的库房钥匙,没反应过来。
家里养了三只母鸡,每天有三颗蛋,除了男娃偶尔能吃一个,其他的都是要攒着换钱的,白米也只有爷爷奶奶和读书好的三叔能吃。
奶奶居然愿意给娘喝白米粥吃鸡蛋?!
一旁的妙儿悄悄扯衣角把纯宜扯过来,“快去,去厨房!”
不快一点去,万一回头娘反悔了就亏了!
纯宜哒哒哒跑走了,老二还傻愣愣地没搞懂发生了什么,“娘?”
“到后山割一把艾草救你媳妇,还要我重复第二遍?”
“哎!”老二这次听明白了,重重点头,站起来就朝外冲。
“把蓑衣披着,雨天上山注意点!”云歌不放心地喊。
老二步伐停顿了一秒,背影僵硬,娘从来没这样关心过他……他抹了把眼泪,取了蓑衣和镰刀,推开院门跑远了。
老二媳妇情况暂时不会恶化,把事情安排下去,云歌一边指导妙儿给老二媳妇持续按几个穴位,一边抱着纯宜逗孩子,老二媳妇哪里见过这阵仗,目不转睛地看着,眼泪花在眼睛里打转。
她嫁过来后,头胎生了女儿,哪怕纯宜再乖巧懂事,婆婆也不喜欢,她每天都提心吊胆,生怕睁眼后发现女儿被婆婆卖了。
如果婆婆一直对纯宜这么好,让她死了她也甘心……希望肚子里这胎是个儿子,这样的话,婆婆会高兴,她和纯宜也就有依靠了。
……
艾草这东西适应性强,耐寒耐旱,晚春时候山里到处都是,原主家住的离后山近,不到一刻钟,二儿子就抱着一大把气喘吁吁跑了回来。
云歌让妙儿守着二儿媳,到厨房指挥人将艾草的叶子摘下来,丢进热水锅里煮,煮出来的水给二儿媳擦洗身体。
艾叶有止血和安胎的作用,不过孕妇得慎用,新鲜艾叶的药性和炮制过的干艾叶也有所不同,也就云歌亲自盯着用法用量,才敢这么干。
“娘,您真的要给老二家的——给桂花吃白粥和鸡蛋?”大儿媳端着盛粥的碗,满脸舍不得。
二儿媳大名叫蒋桂花,娘家是山里的猎户,大儿媳叫吴珍娘,娘家在县城,妯娌间一直不太对付。
“这粥不给桂花吃,你能吃到吗?”
吴珍娘老实摇头,“吃不到。”白粥加鸡蛋,别说是她,她生的两个小儿子也没这待遇,家里只有三小叔能这么吃。
“那你舍不得什么?我都舍得。”云歌没好气地说,“端进去喂给桂花,女人怀孩子不容易,你这个大嫂担待着点。”
吴珍娘心里不服,但不敢违拗婆婆,委委屈屈地端着粥走了。
婆婆肯定是觉得老二家的这胎能生儿子,才对她这么好的,等孩子从肚子里出来,要真是儿子倒好,要还是个闺女,婆婆绝对收拾她!
……
忙活了半日,老二媳妇的胎终于保住了,云歌坐在正房床上,靠着干硬的被子,疲惫地揉额角。
原主实在是太能生了,这一大家子人,光是认人就够让云歌头大的了,以后老三老四娶亲成家,儿媳们各自多生几个孩子,云歌简直不敢想象家里得多少人。
云歌不是没想过撇下这一大家子过自己的,但只是想想罢了。古代一个女人想独自安身立命实在是太难了,她也没有办法给别人解释自己的变化。
庆幸她穿来就是婆婆,虽然大了十岁,但至少位于家里食物链顶端,不用当小媳妇熬日子。"
谦义赶着驴车过来,手里拎着一只杀好的老母鸡。
“七婶子,我爷爷昨晚听了七族叔的事情很忧心,让我赶早来看看七族叔身体怎么样了。”
白鹤明从屋里出来,“我已经好了,替我多谢族伯挂心。”
谦义打量白鹤明,见他面色平和,声音有力,松了口气。想到县里发生的事情,谦义暗暗咬牙,任氏一族有错在先,还如此趾高气昂,真是欺人太甚!
“七族叔,我出来前爷爷吩咐,说七族叔身体好了一些的话想请您去家里说几句话,七族叔这会儿方便吗?”
白鹤明和云歌对视一眼,想到院试报名这事恐怕得借助白氏一族的力量,点头答应。
“我和你七婶子现在就能去。”
谦义有些惊讶白鹤明会带上媳妇,但没有多问。
云歌给留在家里的人安顿了几句,让他们好好干自己的活,等她晚上回来取晚饭的粮食。
三人前后出门,云歌正要出去,脚步突然微微一顿,她看见原女主白锦思站在谦义赶来的驴车边上,像是在等人。
“锦思?你在这儿干什么?”谦义认识这个堂妹。
白锦思发现族长家的驴车停在云氏家门口后,就在这儿等着了。系统的新手任务一直没完成,家里大伯娘赵氏越闹越凶,她必须尽快另找出路,解决燃眉之急。
“谦义堂哥。”白锦思红着眼眶,故作坚强地说,“我遇上了难事,看在我们是同族兄妹的份上,你能不能帮帮我,带我去见族长堂爷爷?”
白鹤明也听见了白锦思的话,看向云歌,云歌对他点头,他们这是进入原书剧情了。
白锦思和谦义碰上面,让云歌想起原书里的一个剧情。
白锦思心气极高,不甘心按家里的规划只嫁给一个县里的富户,向来大青石村办事的谦义求助,谦义带她去见了族长,在族长家,白锦思利用系统能力救了一个未来大佬的妹妹,成功收获指哪打哪潜力满满的忠犬一枚。
原书剧情是围绕白锦思展开的,很多东西没有详写,但真实的世界有完整的逻辑链,原书里谦义来大青石村办的事,应该就是探望晕倒的白鹤明。
不过原本的白鹤明好面子,不愿意接受族里的好意,没有跟谦义去族长家,这次换成云歌他们,世界线改变,才碰上了来求助的白锦思。
云歌清了清嗓子,谦义回头看了他们一眼,拒绝了白锦思,“锦思,你小小年纪,遇到事情先和父母亲人商量,我今天要接七族叔和七婶去家里,没法带你。”
“谦义堂哥,你就帮帮我吧。”白锦思漂亮的眼睛涌出晶莹的泪珠,捂着胸口啜泣,“是因为七族叔和云婶子不喜欢我,你才不带我的吗?我现在就向族叔和婶子道歉,求他们原谅我好不好?”
云歌啧了一声,她一句话都没说,怎么又背上锅了?他们一家果然是原书里钦定的女主打脸经验包,什么都不干都能吸引仇恨值,完全不讲道理,关系永远不可能缓和!
谦义皱眉,对这个漂亮柔弱的堂妹,谦义是有几分照顾的心思,但白锦思这话说的太过界了。
“锦思,我不带你去,是因为今天确实不方便,而且你遇上什么事,该先和家里商量,如果需要族里的帮助,让你家中长辈带着你上门才对。”
谦义语气严肃地教育她,“七族叔和七婶子一句话都没说,这事和他们有什么关系?你怎么能这样妄加揣测长辈?”
白锦思小脸煞白,意识到自己光顾着装可怜,说错了话。
谦义点到为止,没再多说,白锦思是他的族妹,但两家并没有太多交情,教一两句就够了,他又不是白锦思亲哥。
谦义赶着驴车走了,族长家在大青石村附近的白家村,那里才是繁昌县白氏一族的大本营,赶驴车过去需要两刻钟。
云歌坐在驴车上,有些疑惑,原书里白锦思刚一开口,谦义就答应带她去了,为什么这次谦义毫不动摇呢?
谦义背对着他们赶车,白鹤明突然拉起云歌的手,云歌眼神警告他,让他不要乱来,白鹤明笑了笑,在云歌手心写下两个字。
——气运。
对呀,气运!云歌很聪明,白鹤明一提醒就反应过来了。
气运是一种很玄的东西,看不见摸不着,却影响着人的一生。在原书里,女主可以利用气运让自己做事更容易成功、赌钱永远赢、选择永远是正确的,还可以让周围的人下意识信任她,喜欢她。
如果云歌没有穿越来,这个时间点,白锦思已经通过妙儿把有问题的转胎丸送给了蒋桂花,完成新手任务,得到了第一笔气运,靠此获得了谦义的帮助。
但这一次,白锦思身上没有气运加成,谦义也就保持了理智,没有无缘无故地带白锦思去族长家。
云歌缓缓舒了口气,这算是她第一次真切地改变了原书的后续剧情吧?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,每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导致不同的未来,原书的剧情线并非不可撼动,只要努力,就有机会改变悲惨的命运!
驴车在乡间小路上前进,两边是一望无际的麦田,天气渐热,再有一个月,冬小麦就要收获了,农人们在田地间劳作,松土除草,期待今年有个好收成。
两刻钟后,白家村到了,白家村的规模比大青石村大,有六十几户人家,五百多口人,一半以上都姓白。
谦义把车赶到自己家,这儿是白家村的标志性建筑,一院气派的砖瓦房,足足十几间房子,院墙都是拿砖砌的,隔着老远就能看见。
族长家人口不少,几个儿子还没分家,一群孙子孙女在平整的院子里玩,见云歌和白鹤明进来,全部乖乖站好打招呼。
族长在正房接待他们,家里的长媳上了茶水,还上了一盘点心,是豆沙馅儿的菱粉糕,小巧的盘子里摆了五个羊蹄大小的点心,说是从镇上的点心铺子买的。
云歌拿起一个尝了尝,不是很甜,怪好吃的。
“鹤明,县里的事我听谦义说了,这事儿不是你的错,是任氏一族欺人太甚,让你受委屈了。”
族长叹了口气,看了眼身后默不作声的少年,“都是造孽啊!”
云歌顺着族长的目光,看向那个站在阴影中的少年。
对方十三四岁的模样,五官十分清秀,目光阴鸷,气质冰冷,好像一道鬼魅的影子。
云歌有些激动,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这位应该就是原书中白锦思的头号忠犬,未来会成为太子麾下暗卫首领的大佬任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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