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抖音热门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爱情的感悟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河曲城的前凉成王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看了眼,脚踝动了动。“三个月前吧,一家折扣店买的。”我说。说完,心里没什么波澜。它不再是委屈的证据,也不是胜利的勋章,就是一双鞋。像衣柜里的衬衫,桌上的水杯,平常得很。饭后,大家各自散去,我没急着回家,打车去了江边。夜里的江风带着水汽,吹在脸上凉飕飕的。江水退潮,露出一大片湿的滩涂。我脱掉高跟鞋的冲动又来了,但这次不是因为疼,而是想试试。红鞋踩在软泥上,留下一个个清晰的鞋印。每一步都陷下去一点,又拔出来,发出轻微的啵声。我走得很慢,怕滑倒,也怕弄脏裙子,但更多的是觉得有趣。像小时候踩水坑,有点幼稚,但挺开心。天边挂着一轮不太圆的月亮,清清冷冷地照着江面。我找了块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,看着远处城市的灯火。心里很静。忽然想起他,想起那段挤...
《爱情的感悟小说》精彩片段
看了眼,脚踝动了动。
“三个月前吧,一家折扣店买的。”
我说。
说完,心里没什么波澜。
它不再是委屈的证据,也不是胜利的勋章,就是一双鞋。
像衣柜里的衬衫,桌上的水杯,平常得很。
饭后,大家各自散去,我没急着回家,打车去了江边。
夜里的江风带着水汽,吹在脸上凉飕飕的。
江水退潮,露出一大片湿的滩涂。
我脱掉高跟鞋的冲动又来了,但这次不是因为疼,而是想试试。
红鞋踩在软泥上,留下一个个清晰的鞋印。
每一步都陷下去一点,又拔出来,发出轻微的啵声。
我走得很慢,怕滑倒,也怕弄脏裙子,但更多的是觉得有趣。
像小时候踩水坑,有点幼稚,但挺开心。
天边挂着一轮不太圆的月亮,清清冷冷地照着江面。
我找了块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,看着远处城市的灯火。
心里很静。
忽然想起他,想起那段挤脚的日子。
以前觉得是委屈,是牺牲,现在再看,倒生出点别的滋味。
我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句:“谢谢你啊,当初那么不够爱我。”
这话没带怨气,也没带伤感,就是陈述句。
如果不是他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,那种永远只看表面的敷衍,我可能还在那双不合脚的鞋里,踮着脚尖,扮演那个“有气场”的假人。
可能永远学不会自己站稳,也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么。
这么一想,他还真帮了我一个大忙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
是他。
那条一直没看的未读消息,鬼使神差地,我点了进去。
“如果那晚我开口留你,你会留下吗?”
屏幕的光映在脸上。
我看着这行字,停了几秒,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笑自己以前怎么会为一个连假设都要问别人的人,疼那么久。
我没有回复,甚至连输入框都没点开。
手指在屏幕上划过,选中,删除。
动作干脆利落。
好了,清净了。
我弯腰,解开鞋袢,把那双红鞋脱了下来。
脚踩在微凉的湿泥上,有点冰,但很舒服。
我把两只鞋并排摆好,鞋尖朝着东边,江水将要涌来的方向。
不是祭奠什么,也不是告别谁。
就是觉得,它们也该看看日出是什么样子,而不是总待在黑暗的鞋柜里,或者只在夜晚登场。
我知道,不是所有的鞋都会合脚,穿久了总会遇到磨合期,或
一次穿上那双红鞋。
脚后跟的伤口早已结痂,留下淡淡的粉色印记,这次穿进去,竟不觉得那么挤了。
不是去见谁,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。
就是天气很好,阳光跳到鞋面上,亮晃晃的,像给它单独打了一束追光灯。
我心里有个声音说,是时候让它出来走走了,正大光明地。
我没化妆,头发随意扎了个低马尾,套了件舒服的白裙。
这双鞋,是全身唯一的亮色,也是唯一的刻意。
出门前,我对着镜子转了一圈。
镜子里的人,好像有点陌生,又好像本该如此。
我对着她,轻轻抬了抬下巴。
走在大街上,路过商店橱窗,玻璃上映出我的影子。
我停下来看了几秒。
她的背挺得很直,步子不大,但每一步都踩实了。
不再是那个踮着脚尖,努力跟上别人步调,还要假装轻松的模样。
她就是她自己,走在她自己的节奏里。
有人看我。
我感觉到了。
不是那种评判衣服或者身材的目光,就是单纯的好奇。
也许是因为鞋太红,也许是因为我走得太平静。
我回看过去,对方反而不好意思地移开了视线。
我没觉得冒犯,也没觉得得意,就是觉得有点好笑。
原来不躲闪,感觉是这样的。
晚上有个饭局,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组的。
这个圈子很新鲜,没人认识我的过去,也没人关心我曾经是谁的谁。
饭桌上,大家聊最近看的书,聊工作上的新项目,有个戴眼镜的男生激动地讲AI绘画,唾沫星子差点飞进菜里。
有人聊起失败的感情经历,语气坦荡,像在说别人的故事,说完还自嘲一句:“当时真是瞎了眼,幸好及时止损。”
引来一片善意的哄笑。
没人打探我的私事,也没人问我为什么一个人。
好像每个人都默认,你有你的世界,我有我的轨道,互不干扰,偶尔交汇。
我听着,笑着,也插了几句话。
讲了个之前工作里遇到的糗事,把自己逗乐了,大家也跟着笑。
气氛很松弛。
点菜的时候,菜单传到我手里,我没客气,直接点了两样自己惦记很久的菜,一个是辣子鸡,一个是响油鳝糊。
以前跟他吃饭,总要顾忌他嫌油腻,嫌不健康。
席间有人注意到我的鞋,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问:“你这鞋颜色真好看,哪儿买的?”
我低头
鞋,然后抬头对他笑了笑,笑容轻松:“鞋合不合脚,自己知道。
穿得不舒服的人,去哪里都不会舒服。”
他沉默了,没再坚持。
我转身,朝包厢门口走去。
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背上,但我一步都没有迟疑,也没有回头。
走进电梯,门缓缓合上。
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一个人。
我低头,看到鞋面上不知何时溅到了一小滴酱汁,红褐色的一小块,格外刺眼。
我从包里拿出纸巾,弯腰,轻轻擦拭。
酱汁的油渍印在鞋面上,擦不掉了。
有些东西,留下了痕迹,就再也抹不去了。
我直起身,看着电梯壁映出的模糊人影。
心里很平静。
这顿饭,不是什么旧情复燃的开始,也不是什么尴尬的重逢。
这是一场迟到的告别。
我的告别。
只是看他的样子,大概还不知道。
3、 告别红鞋离开和平饭店那天,我没回家,径直拐上了一条不熟悉的路。
高跟鞋敲在石砖上,发出清脆又固执的声响,一步,一步,好像要把心里的什么东西也敲碎。
夜深了,路灯出奇得多,一个接一个,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,又在我走过后,把它迅速缩短,像个捉摸不定的鬼祟玩意儿,紧紧跟着。
这双鞋,当初买它就是个错误。
果然,走了不到十分钟,脚后跟钻心地疼。
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。
我停下来,靠着墙,感觉额头都冒汗了。
附近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,灯火通明。
我推门进去,冷气扑面,稍微缓了口气。
买瓶冰水,我没立刻走,就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,顾不上什么体面,小心翼翼把脚从鞋里解救出来。
动作慢得像拆炸弹。
<红色的鞋底边缘已经蹭掉了一层皮,露出底下的颜色。
脚后跟更惨,磨出一圈饱满的水泡,边缘泛着血红,看着就疼。
我抽出纸巾,轻轻沾了沾渗出的组织液,疼得龇牙咧嘴。
这狼狈的样子,让我想起一件事。
也是冬天,我们还没闹到最后那一步。
他难得有兴致,陪我去买鞋。
那家店在打折,我看中一双白色平底鞋,觉得舒服又百搭。
他当时皱着眉,上下打量了我一番:“穿这个走我旁边?
太平淡了,没气场。”
我心里有点不舒服,但还是笑了笑,听话地换了双旁边打折
虾身蜷曲着,安静地躺在碗底,像一件被精心准备好的道具。
胃里有点不舒服。
“嗯。”
我含糊地应了一声,没有拿起筷子。
他似乎并不在意我的反应,转过头去,继续和旁边的人说笑。
那个旗袍女人适时地给他添酒,两人碰杯,言笑晏晏,气氛热烈。
我低下头,看着碗里的虾仁。
过了一会儿,我抽出张纸巾,小心地把虾仁包起来,再若无其事地打开手包,把它塞了进去。
动作很轻,没人注意。
不是赌气,也不是舍不得,只是单纯地不想吃。
沾着他指纹的东西,现在对我来说,消化不良。
席间气氛逐渐热络,有人喝高了,开始忆当年,话题自然而然转到我和他身上。
“那时候你们两个,可是我们社团公认的金童玉女啊,走到哪儿都形影不离。”
“是啊是啊,多般配,”另一个人接话,“后来怎么就……没下文了呢?”
我端起水杯,抿了一口,然后笑了笑,看向提问的人:“谁年轻的时候没拍过几张没冲洗出来的废底片呢?
过去了就过去了。”
桌上响起一阵哄笑,大家都觉得这个比喻新鲜有趣。
只有他,没笑。
他转过头,深深看了我一眼。
眼神空洞,却又残留着些许未散的情绪,复杂难辨。
然后他迅速移开了视线,端起酒杯,一饮而尽。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。
他忽然倾身靠近我,压低声音,带着酒气:“说真的,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。”
我没有躲闪,转头迎上他的目光,眼神平静,带着距离。
“谢谢,”我顿了顿,清晰地说,“你也是,老得刚刚好。”
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,眼中闪过一丝错愕,随即又化开,变成了带着自嘲的笑。
“嘴巴还是这么厉害。”
“可能吧,”我拿起水杯,又喝了一口水,感觉口腔里的酒气被冲淡了些,“我只是比以前懂礼貌了。”
不再是那个会因为他一句话而心跳加速或者黯然神伤的小姑娘了。
他没再接话,若有所思地看着我。
饭局终于散了。
大家互相道别,准备离开。
他走到我身边,问:“我送你回去?”
我摇摇头,拿起包:“不用了,我坐地铁,很快。”
他目光落在我脚上那双鲜红色的高跟鞋上。
“穿这个鞋,赶地铁不方便吧?”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
子。
昨夜的露水很重,细密地布满了鞋面,微微反着光,倒真像哭过一场。
“湿过的红”,我脑子里冒出这个词,一种沉淀下来的,带着水汽的哀伤,比崭新时的鲜亮更戳心。
我走到书桌前,拉开抽屉,拿出那个有点掉漆的旧木盒。
里面是我的“遗址”,装着一些信,几张皱巴巴的发票,还有一叠照片,有些场景我已经忘了是在哪里,丢了哪段记忆。
最上面那张,是我们在厦门鼓浪屿拍的合影。
照片上我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碎花裙,咧着嘴笑,眼睛弯成了月牙,旁边的人微微扬着嘴角,眼神却飘向别处,有点心不在焉。
那时候的我,傻气冲天,以为他肯陪我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去旅行,就是顶顶在乎的表现;以为他皱着眉说“你不哭闹的时候还挺可爱的”,是在真心夸奖。
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品出味来,有些男人不是喜欢安静本身,是嫌麻烦,不想听那些会让他们不舒服的真话。
他只是需要一个不给他添麻烦的“可爱”摆件。
我把照片塞回一堆票据下面,不想再看。
翻开摊在桌上的日记本,笔尖悬了一会儿,写下一句:“我们都在对方记忆里活过,但我的版本已经更新,不再是你存档里的那个样子。”
刚放下笔,手机在桌上震了一下,屏幕亮起。
是他。
信息很短:“你还记得我们在厦门走丢那次吗?
天黑了,你急得像没头苍蝇,到处找我,结果我就在街角买椰子呢……”我盯着那行字,没动。
记得?
怎么可能不记得。
那天晚上,我在陌生的小巷里一边哭一边喊他的名字,手机快没电了,怕他找不到我,更怕他根本没在找我。
整整两个小时,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长。
找到他的时候,他正悠闲地吸着椰汁,看到我通红的眼睛,第一反应是笑:“你怎么搞的?
这么紧张干嘛,我就在这儿买个东西,多大点事。”
后来在酒店,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,声音都在抖:“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走丢了会怎么样!”
他靠在床头,一脸莫名其妙,甚至有点不耐烦:“你是不是又开始敏感了?
多大的人了,还能真丢了不成?”
看吧,在他的记忆里,那是一段“你太紧张”引发的“搞笑插曲”,他甚至可能觉得有点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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