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知夏,特罗姆瑟的浪漫青春小说《极光之下,我们重逢》,由网络作家“观月行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极光之下,我们重逢》火爆上线啦!这本书耐看情感真挚,作者“观月行”的原创精品作,林知夏特罗姆瑟主人公,精彩内容选节:我叫林知夏。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,我正坐在特罗姆瑟一家临海的木屋里。窗外是永夜,墨绿色的极光在天际缓慢流动,像谁打翻了一瓶会发光的墨。火炉里的柴火噼啪作响,猫蜷在我脚边睡着了。它叫念念,是我收养的第三年,一只橘色的流浪猫,和她一样,总喜欢在阳光里眯起眼睛。我己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。医生说这是选择性缄默,建议我接受治疗。我没有去。因为我想说的话,己经没有人可以听了。所以我选择写下来。用文字,把我记忆里...
我叫
林知夏。
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,我正坐在
特罗姆瑟一家临海的木屋里。
窗外是永夜,墨绿色的极光在天际缓慢流动,像谁打翻了一瓶会发光的墨。
火炉里的柴火噼啪作响,猫蜷在我脚边睡着了。
它叫念念,是我收养的第三年,一只橘色的流浪猫,和她一样,总喜欢在阳光里眯起眼睛。
我己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。
医生说这是选择性缄默,建议我接受治疗。
我没有去。
因为我想说的话,己经没有人可以听了。
所以我选择写下来。
用文字,把我记忆里的她,一个字一个字地,从时间的洪流里打捞上来。
念念走后的第三年,我开始动笔。
写得很慢,常常写几行就停下来,因为泪水会模糊视线。
但今天,在这片她最想看的极光下面,我终于可以平静地回忆了。
回忆的起点,永远是那个九月的早晨。
阳光很好,好得不像一个故事的开始。
那是2015年9月1日,我永远记得。
那年我二十七岁,在城南一中教语文,带高一(七)班的班主任。
这是我工作的第五年。
日子过得像一杯温水,不烫不冷,没什么不好,也说不上哪里好。
每天六点二十分起床,七点十分到校,七点三十分进班看早读,然后是上课、批作业、开会、处理学生矛盾、应付家长电话。
晚上回到出租屋,常常连灯都懒得开,摸黑倒在沙发上,盯着天花板发呆到睡着。
我的生活是一张被贴满便利贴的日程表,密密麻麻,但没有一条是为自己写的。
那天早上,我穿着米白色的棉麻衬衫,头发用一根黑色皮筋低低地束在脑后。
镜子里的人面色苍白,眼下有淡淡的青灰。
我涂了一点口红,让自己看起来像“正常”的样子,然后出门了。
高一新生报到,走廊里挤满了十五六岁的孩子。
他们穿着宽大的新校服,彼此推搡着笑闹,像一群刚被放出笼子、还不太会飞的小鸟。
我穿过人群,有学生怯生生地喊“老师好”,我点点头,微笑,继续往前走。
这是我最擅长的:扮演一个得体的老师。
走进高一(七)班的教室,嗡嗡的说话声渐渐平息。
五十多张年轻的面孔齐刷刷转向我,眼睛里装着好奇、紧张,或者满不在乎。
我站上讲台,翻开点名册。
“同学们好,我是你们的班主任,也是语文老师,
林知夏。
从今天开始,我们会一起度过三年。
现在先点个名,认识一下大家。”
我的声音很平,没有任何起伏。
念名字,答“到”,打勾。
重复的动作让我的思绪有些飘忽。
念到第十几个的时候——“苏念。”
没有人应答。
我抬起头,目光扫过教室。
后排靠窗的位置,一个女孩正单手托腮,望着窗外。
阳光从窗格子里倾泻进来,恰好落在她身上。
她穿着白衬衫,领口松开了两颗扣子,短发齐耳,碎发被风吹得轻轻扬起。
“苏念。”
我又念了一遍。
她这才慢慢转过头来。
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,我捏着点名册的手指微微收紧了。
那是一张干净得不像话的脸。
眉眼弯弯的,像三月刚化开的溪水,亮,而且暖。
但又不只是暖。
她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,是十五岁的孩子不该有的——一种笃定的、安静的、仿佛己经看穿了一切的了然。
她看着我,嘴角弯了一下,不紧不慢地说:“到。”
声音清清亮亮的,像石子投入深潭。
“下次点到名字要立刻回答。”
我说,声音比我预想中更冷。
“好的,林老师。”
她回答。
三个字,说得认认真真,但那个“林老师”的尾音微微上扬,像在舌尖上打了个转才放出来。
我移开目光,继续念下一个名字。
但我知道,我的耳根在发烫。
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苏念。
事后回想,也许命运早就写好了剧本。
那个上午,阳光的角度、风吹进教室的速度、她转头时的神情、我心跳漏掉的那一拍——所有的细节,都被命运精确计算过。
而我,一个二十七岁的成年人,一个站在***应该掌控一切的老师,在那个十五岁的女孩面前,从一开始就输了。
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。
我只是在点名结束后,鬼使神差地又看了她一眼。
她正从书包里往外拿课本,动作很慢,手指细长白皙,拿书的姿势像是在捧一件易碎品。
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,抬起头,朝我笑了一下。
很轻很淡的一个笑。
嘴角只扬起一点点弧度,但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像是在说:我知道你在看我。
又像是在说:我就在这儿。
我慌忙低下头,假装翻看点名册。
纸页上“苏念”两个字,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。
我的钢笔无意识地在那个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圈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天的阳光之所以那么好,是因为九月刚来,夏天还舍不得走。
而苏念,就是那个永远停在我生命里的夏天。
写到这里,我该停一下。
念念从我的膝头跳下去,走到窗边,对着极光“喵”了一声。
我抬头,绿色的光带正好铺满整个天空,像一条通往另一个世界的河流。
我端起己经凉透的咖啡,喝了一口,很苦。
但我记得,那天的阳光是甜的。
后面的故事很长,长到要用我剩下的全部生命去写。
但没关系。
我有很多时间。
毕竟,她走后的每一天,都是我欠她的日子。
而现在,我要把每一天都还给她。
一个字,一个字地,还。
写完这一章,己经是凌晨三点了。
特罗姆瑟的永夜没有尽头,极光渐渐淡去,只剩满天碎钻般的星星。
我合上笔记本,走到窗边,呼出的白气在玻璃上结成一层薄雾。
我用指尖,在雾气上写下两个字:念念。
窗外的世界一片寂静,只有海潮的声音,一遍一遍,像心跳。
——
林知夏,于
特罗姆瑟,念念离开后的第三年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