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都市小说《豪门哪有老婆香》目前已经迎来尾声,本文是作者“黎先生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宋天阳王丽华的人设十分讨喜,主要内容讲述的是:1981年,他重生到被“父母”赶回乡下的那一天,只因出生那年,发生了乌龙事件,护士把两个孩子抱错了。当真相大白时,两人从此调换人生!本该衣食无忧的他成了假少爷,转头被送往乡下,而真少爷的泥腿子,接替了他的好日子。上一世,不甘心过苦日子的他,一心想回城做少爷,却因此间接害死妻女,受尽良心的折磨。这一世,他决心好好守护妻女,带着前世的记忆,将整座大山都成为他的猎场。...
主角:宋天阳王丽华 更新:2025-06-28 04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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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宋天阳王丽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豪门哪有老婆香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黎先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都市小说《豪门哪有老婆香》目前已经迎来尾声,本文是作者“黎先生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宋天阳王丽华的人设十分讨喜,主要内容讲述的是:1981年,他重生到被“父母”赶回乡下的那一天,只因出生那年,发生了乌龙事件,护士把两个孩子抱错了。当真相大白时,两人从此调换人生!本该衣食无忧的他成了假少爷,转头被送往乡下,而真少爷的泥腿子,接替了他的好日子。上一世,不甘心过苦日子的他,一心想回城做少爷,却因此间接害死妻女,受尽良心的折磨。这一世,他决心好好守护妻女,带着前世的记忆,将整座大山都成为他的猎场。...
清晨,公鸡的啼鸣,划破沉寂的山村,家家户户冒起炊烟。
厨房里,马金凤和着母亲陈菊芬开始做早饭。
当看到宋天阳掂着尿桶往墙外茅厕走时,马金凤很是诧异,这咋还真像变了个人?以前老三嫌尿桶脏,一次也没倒过,都是梁晓葭去倒。
在她狐疑的目光中,回来的宋天阳洗过手,又开始寻找刷牙杯,山里穷,连个专用的刷牙杯都没有,还是之前用竹筒做了三个。
他拿过竹筒,走向布满青苔的压井,一边挥手向厨房打招呼:“大嫂,早上好。”
“啊啊,早上,早上好。”马金凤结巴着回应。
这城里来的就是不一样,洋气的说个“早上好”,村里人见了面,都是问“吃了吗?”
马金凤更想不通,那个牙可以刷,偶尔刷一次得了,偏偏宋天阳一天两刷,也不怕刷秃噜皮。
乡下这条件,被村里人看了,只会说穷讲究。
自己刷也就算了,连带着梁晓葭和冬儿,也是跟着他每天都刷。
因为买不起牙膏,就用食盐刷,食盐也不剩多少了,就用木炭刷,反正,咋个都得想办法捣鼓两下。
冬儿起了床,揉着眼睛,迷迷糊糊的站在院子里。
宋天阳招手:“过来冬儿,爸爸给你弄好了牙刷,来刷牙。”
宋天阳一边刷牙,一边又对马金凤说道:“大嫂,让你家金牛也刷刷吧,小孩子从小刷牙对牙齿好,要保持好习惯。”
马金凤讪讪的笑着:“呵呵,你们这城里来的就是讲究哈,不过俺家金牛埋汰惯了,随他咋个折腾了。”
宋天阳识趣的闭上口,哪怕大嫂并没有别的意思,可他毕竟是从城里来的,说多了,难免让人家觉得是臭毛病。
做好早饭,饭桌上,一家人围坐一起,饭菜是标准的老三样,玉米碴子稀饭、窝窝头、咸菜疙瘩。
这样的饭菜,宋天阳吃了三年。
眼下还是计划经济的时代,物资匮乏,很多商品都是按票计划供应。
虽说城里是吃定量粮,但要比乡下好太多了,至少能吃上富强粉,偶尔十天半个月排队能买到猪肉。
见宋天阳发呆,马金凤敲敲筷子:“三弟,你愣着干啥,倒是吃啊。”
没等宋天阳反应,二哥宋贵一只脚踩在板凳上,一边快速抢过话。
“大嫂,这你还看不出来吗?人家是嫌弃咱乡下饭菜不好吃,老三那是吃细粮的胃,不比咱这吃粗糠的,啥都能吃得下。”
二哥宋贵人不坏,除了嘴巴有点毒,对他宋天阳是真没话说。
当年本该是到了适配年龄的二哥娶媳妇,偏偏二哥把机会让给了他。
山沟里本就穷,为了给他娶媳妇,东拼西借,到现在,还欠村里人两百斤麦子呢。
这已经掏空了宋长山所有的家底,导致二哥打了一辈子光棍。
为了有个媳妇,让他安下心来,宋贵明明已经尽到兄长的责任,可他三年的种种所为,却寒了二哥的心。
所以现在二哥有埋怨心理,他能够理解,就算是骂他,打他,他也心甘情愿的受着。
拿过窝窝头,宋天阳掰成两半,一半给了身材瘦弱的二哥。
“二哥,你身体不好,应该多吃点。”
突然的一幕,把宋贵整不会了,以前老三可从来没关心过他。
“老三,你啥意思?拿走,不想饿死就赶紧给我吃了。”
宋天阳低下头,心情复杂,望着手里的另一半,他又分成两小半,分给了妻女。
在这山窝窝里土地少,得计划着吃,谁家余粮都不多。
秋收之后,倒是打下一些粮,可后面还有个漫长的冬天,不计划着吃,根本撑不到开春。
因此不是农忙的日子,每顿饭只能吃个窝窝头,稀饭倒是管够,反正山里水多,倒进锅里涮涮,使劲喝去呗。
乡下三年,宋天阳深有体会,他从没吃饱过,全是喝饱的,一走路,肚子里都是晃荡的水声。
每每撑不到下一顿,便饿的前胸贴后背了。
谁让山里穷啊,连土地爷都得出去要饭。
本就一人一个窝窝头,宋天阳却分给了二哥和妻女。
在大家惊诧的目光中,宋天阳只端起面前的稀饭,绕着碗沿“呲溜”了半圈。
这是乡下,他必须遵守这里的规则,应该试着去和大家伙融入。
大家更惊诧了,以前老三喝稀饭跟个小姑娘一样,那嘴巴愣是张不开,小口小口的喝。
等大家反应过来,马金凤突然拍着胸口乐开了:“还别说,三弟这样喝稀饭,我是真不习惯。”
宋长山没有笑,默默拿过自己的窝窝头,放进宋天阳碗里。
望着多出的窝窝头,宋天阳瞬间眼眶湿润。
一家人对他这么好,既然重生回来了,他理应让家里过上好日子,不说大富大贵,至少吃饱饭不成问题。
宋天阳没有脸吃这个窝窝头,起身去了院子,然后抓起柴刀往外走。
一家人见状,以为宋天阳还是嫌弃饭菜难吃,想要回唐家,饭桌上立时沉默了起来。
宋长山掏出烟锅,闷闷的抽着。
到底是没福气当他的爹啊!
见状,梁晓葭低下头,她已经做好回娘家的准备,老两口对她很好,就当是陪着吃最后一顿饭吧。
宋福更是黑着脸,胸口起伏几下后,猛的站起身拍了下桌子:“让他走,喂不熟的白眼狼,走了就不要回来。”
“晓葭和冬儿也不要回娘家了,我老宋家养你和冬儿,权当你男人死了。”
“哼,嫌弃这个家穷,穷又咋了,大家亏着他了吗?谁都不要拦着他…”
“哎呀呀,一大早,你吼个啥,我看他掂了把柴刀,应该不是要回城,我先去看看。”马金凤急慌慌的追了出去。
出了院门,马金凤招着手喊:“三弟,三弟,你拎把柴刀干啥去?”
宋天阳停住脚步,回过身说:“大嫂,我想进山一趟,看能不能搞点兔子野鸡,给大家补补身子。”
山村里条件有限,只依靠庄稼地,根本吃不饱,村里哪个人不是面黄肌肉的。
但村里有猎户的人家就不一样了,家里经常不断肉食,周围都是连绵不绝的大山,如今正值深秋,正是动物们贴秋膘的季节。
宋天阳前世当兵时,经常进行野外训练,打点小动物还是很轻松的。
可马金凤不这么认为,当她听到宋天阳不是想回城,她心里还松了一下,紧接着听到他是要进山,立马不放心了起来。
“打啥山货啊,那可不是咱能打的,万一碰到熊瞎子咋整。”
山里是能打猎,但需要有猎户的人家,扛上枪带上狗,否则很难捞着。
而且深林子里有大型猛兽,遭遇上会很危险,一般的猎户都不敢独自进去,保不齐小命没了。
尤其她这三弟连地都种不明白,竟然口出狂言要进山打猎。
真当那山货还能站着不动让你打,往往离老远,人还没近身,就窜没影了。
“天阳,不能去啊,大嫂知道你吃不惯窝窝头,可咋个着,也不敢去林子,性命要紧。”
大嫂越是关心,宋天阳越是坚定:“大嫂,你放心,我就在外围转转,不往深了去。”
说完,他不顾大嫂的阻拦,跑开了,留下马金凤还在那着急的大喊他回来。
......
入了秋后,满山黄草枯叶,山里的野生资源非常丰富。
可上一世,他这个无用的父亲,连让女儿吃到一次肉,都是奢侈。
想到这,他一头钻进山林里,随着翻过第二道山梁子,林子逐渐茂密起来。
大概转悠了一个小时,在一处稀疏的灌木丛里,看到一群活动的身影,正捡拾掉落在地的浆果吃。
俯着身子悄悄靠近,发现是十几只山鹑,有的地方叫沙半鸡,喜欢群居。
山鹑个头小肉少,但在这个物质贫瘠的年代,也没啥好挑的了。
寻摸到一处开阔地站定后,宋天阳掏出自制的弹弓,随之拉紧。
根据前世当兵开枪的经验,需要瞄,但不能老瞄,瞄时间长了,反而打不准。
盯住其中一只,快速松开弓皮,石子“嗖”的一声射出,让他意外的是,竟然没射中。
因为距离有点远,小石子超过十米容易打飘,造成精度偏差。
没办法,他只能俯身继续靠近,尽量缩短位置,这次瞅准机会后再射出石子,终于没出意外,一只山鹑被准确击中,扑腾着翅膀平摔在地上。
其它山鹑受到惊吓应声而逃,山鹑一口气飞不远,宋天阳带着弹弓追了几十米,快速发射出石子,又打下一只,就这样追追赶赶,打了有三只才停下来。
由于没带挎兜,看着三只山鹑不太好拿,索性暂时放在隐蔽的灌木丛下,不放心的,用落叶铺了一层遮盖住。
在林子里又转悠一会,忽然从一棵大树后,跳出一只野兔。
终于找到一只带皮毛的,宋天阳惊喜了一下,可还没等举起弹弓,野兔便逃窜走了。
野兔两只大长耳朵极其灵敏,有点动静就跑,略作思索,决定下套碰碰运气。
不比野猪等大型猛兽,捉野兔只需用吊脚套,制作简单,可现场取材。
一共下了六个套子,只要有小动物经过,便会触发机关,随即会被带有弹力的弓棍吊上去。
布置好吊脚套,撒上诱饵,没有在那里干等,提上柴刀往山林深处走去。
当然,往深处走,并不是为了打大型猛兽,而是以勘探地形为主,以后这片大山将是他改善生活的来源,需要尽可能的多了解。
转了又有一个小时,幸运的是没有遇到大型猛兽,但同时也说明一个问题,想要追踪野兽没那么容易,最好是弄一条好狗。
抬头看看太阳,觉得时间差不多了,他带着打到的一只野鸡,回到吊脚套位置,离老远就看见,一只野兔被吊起来半人高,还在抽搐着四肢。
都说新人进山运气好,今天收获算是不错了。
趁着兔子还没死,立马当场放了血,开膛破肚,扒出肠子,扔在了树上,此为敬奉山神爷。
前世的宋天阳当然不迷信,绝对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,可他都重生了,这该怎么解释?
如果非要用科学的方式解释,那就是留点东西给食肉动物吃,人身有点保障,免得被野狼跟踪,然后来个出其不意的偷袭。
原路返回埋藏山鹑的灌木丛,忽然一道黄乎乎的身影窜了出去,细长的身子非常灵活,都没来得及看清,猜测应该是属于猫科类的猞猁。
宋天阳一阵可惜,听说仅一张猞猁皮,好像比熊胆都值钱。
但这玩意并不好打,警觉性很高,即使用枪都捞不着,而且极其凶猛,连狗见了都秒变小猫。
当走近灌木丛,宋天阳气的差点破口大骂。
原本埋藏山鹑的位置,已经被扒开,三只山鹑被偷了俩,不用说,肯定是被刚才那只猞猁给吃了。
等着吧,早晚有一天抓到你,扒了你的皮。
......
院子里,趁着农闲,宋长山把该修的农具维修一下,完好的被陈菊芬先拿到仓房堆了起来。
宋贵蹲在石磙上开始卷烟,别看他年龄不大,烟瘾却不小,从十岁便开始抽,结结实实的一个老烟枪了。
不过,他不抽宋长山那种带杆的烟锅,只用废报纸卷烟丝抽。
等最后一圈纸卷好,他放在舌尖上舔了一下,然后用手指摁上,一边掏出火柴,一边嘀咕道:“你们说老三转性了吗?我看还真变了点。”
宋贵擦着火柴点上烟,吸了一大口,吐出烟雾的瞬间眯起眼睛:“以前老三回城都是偷偷摸摸的,现在知道找理由了。”
宋福脸上满是不屑:“犯得着找理由吗?谁又没拦他,再说,又不是咱不放人,是城里的唐建军不愿意要他。”
“哎呀,你们俩别在这掰扯了,我看老三不是在找理由。”马金凤感觉宋天阳这次还挺认真。
宋福一瞪眼:“那他啥意思?真去打猎了?哼,说那大话,也不怕崩掉牙!”
转眼功夫,宋贵一根烟抽到了屁股:“我宁愿相信猪会爬树了!他要是能打着东西,我头拧下来给他踢球玩…”
话音刚落,院门哗啦一声推开,宋天阳满载而归的回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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