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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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:沈煜城林思榆 更新:2025-12-01 16: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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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沈煜城是军区大院里最惹眼的存在,年纪轻轻官至少将,军装笔挺,眉眼冷峻,追他的姑娘从文工团排到军区医院,可没一个能近他的身。
他像雪山之巅的月光,清冷,矜贵,遥不可及。
谁都没想到,最后,竟是林思榆这个比他小五岁的小姑娘嫁给了他。
原因无他,沈母看中了她——鹅蛋脸,大眼睛,笑起来两个浅浅的梨涡,是长辈眼里最标准的儿媳模样。
沈母开了口,沈煜城即便不愿,也点了头。
新婚夜,看着眼前脸颊绯红的新娘,他声音清冷,如同审问:“为什么非要嫁给我?”
林思榆抬起头,眼睛里像落满了星星:“因为我喜欢你,五年前,你……”
“喜欢我的人太多。”沈煜城打断她,语气没有一丝波澜,“你年纪太小,我看不上你的真心。”
“我不会喜欢你,也不会和你生孩子,以后,我们就当一对明面夫妻。”
说完,他抱起一床被子,转身就去了隔壁房间。
林思榆愣在原地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又硬生生憋了回去。
那一夜,她一个人在新房里,眼泪浸湿了枕头。
但第二天天亮,林思榆就擦干了眼泪。
她想,人心都是肉长的,只要她足够好,总有一天能捂热沈煜城那颗冰冷的心。
接下来的日子,林思榆拼了命地对沈煜城好。
他胃不好,她天不亮就起来熬小米粥,暖在锅里;他军务繁忙深夜归来,书房的灯永远亮着,桌上有她备好的热茶和点心;他偶尔回家,换下的军装,她总是亲手搓洗得干干净净,熨烫得笔挺……
她努力学着做一个好妻子,尽管沈煜城对她始终客气而疏离,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。
直到今天,她正在厨房忙活,沈煜城突然急匆匆回来,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就往外走。
“去哪?”她手上还沾着面粉。
“医院。”他语气急促,不容拒绝。
吉普车一路疾驰,车上,沈煜城才沉声解释:“我以前部队的一个同事,回国途中遭遇爆炸,背部严重烧伤,需要植皮。”
林思榆心里咯噔一下,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“她皮肤白皙,普通人植皮容易排异。医生说了,最好找肤色、肤质相近的。”沈煜城目光落在林思榆脸上,“你的最合适。”
林思榆脸色微白:“我有凝血障碍,不能做这种手术,不能……不能找别人吗?”
“如果可以,我宁愿把我的皮给她!”沈煜城声音陡然提高,又猛地压下去,像是在极力克制,“思榆,算我……求你。”
林思榆从未听过他用这种近乎哀求的语气说话。
她怔住了。
沈煜城看着她苍白的脸,忽然俯身,将她压在车座椅上,冰凉的唇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道,重重地烙在她的唇上。"
林思榆发出一声凄厉到极致的尖叫,什么也顾不得了,猛地挣脱开押着她的人,扑倒在地,徒劳地想要用手将那些和灰尘污秽混在一起的骨灰捧起来。
下面的人群更加激动,更多的东西砸了上来,有的直接砸在了她的背上,头上。
她不管不顾,只是疯狂地、绝望地用手拢着那些粉末,仿佛那样就能留住母亲最后的存在。
“妈……妈……对不起……对不起……”
她泣不成声,世界在她眼前天旋地转。
最终,在一片混乱和极大的悲恸中,她眼前一黑,彻底晕死过去。
再次醒来,依旧是在医院。
沈煜城站在床边,看着她,语气平淡地通知她:“你母亲的骨灰,没了。我会找人给她安排一个衣冠冢,立个碑。这件事,到此为止,你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”
他看着她苍白如纸、眼神空洞的脸,顿了顿,又补充道:“以后,安分点,不要再欺负清歌。你看看你,为了逞一时之气,放火泄愤,最后害人害己,得到了什么?”
林思榆静静地听着,没有任何反应。
痛到极致,原来是这种感觉,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,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空洞和死寂。
她什么都不想再说,也无力再说。
沈煜城看着她这副样子,心里莫名有些烦躁,但他将其归咎于她的不知悔改。
之后几天,林思榆都是自己照顾自己。
护士看她眼神带着异样和同情,她也浑然不觉。
出院这天,她刚走到医院门口,就撞见了来接她出院的沈煜城和黎清歌。
黎清歌看到她,立刻热情地迎上来,挽住她的胳膊,声音甜美:“思榆妹妹,你出院啦?正好,我和煜城要去公园逛逛,你跟我们一起去吧,散散心也好!”
林思榆想挣脱:“不用了,我……”
“走吧走吧,别客气嘛!”黎清歌不由分说,半拉半拽地把她拖上了车。
整个下午,在公园里,沈煜城的注意力全在黎清歌身上。
问她渴不渴,累不累,需不需要休息,目光温柔得能滴出水。
而林思榆,就像一个多余的影子,跟在后面,看着他们亲密无间的模样,沉默不语。
中途,她去了一趟洗手间。
在洗手间里,她用冷水拍了拍脸,看着镜中自己毫无血色的脸,只盼着离婚手续能快点下来。
等她整理好情绪出来,却看到沈煜城正急匆匆地朝她走来,一把抓住她的手腕,力道大得让她皱眉。
“看到清歌了吗?”他语气带着显而易见的焦急。
林思榆愣了一下,摇头:“没有。她不是去买水了吗?”
“她说去买水,去了快半个小时了还没回来!我找遍了附近都没看到人!”沈煜城的眉头紧紧锁着,那种毫不掩饰的担忧,是林思榆从未在他脸上看到过的。
他拉着林思榆:“一起找!”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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