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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生八零她又美又飒精品推荐》精彩片段
现在是大寒天,还有五天就春节了。
苏北处于不南不北的地界,一年之中,特别寒冷的天掰着手指头也能数得出,所以家家户户也没有像东北人家那样,有在家里烧炕的习惯。
再冷一点,也就是在家里烧个火盆子。
因担心程齐脸上的伤口,瞧那伤势,一出门,冷风一吹,保管像烧刀子浇透的疼。
“爸,妈,咱们家里还有消炎药吗?”
陆迎丽点点头,准备去里屋拿出来。
她本就对程齐这个白面书生印象不错,认为是城里的娃,细皮嫩肉,又懂礼貌,到哪里都规规矩矩的,一举一动就是和乡下小伙子们不一样。
现在,见程齐平白因为女儿挨了打,既不抱怨,也不邀功……心里对这男孩子又生出了几分好感。
“你爸出院的时候,拿了些抗生素和紫药水,我这就给小程拿点。”
程齐哪里想麻烦到阮家人,他赶忙站起来:“不用,不用,我年轻,身体素质好,抗一抗就行,婶子千万别忙,我一会就走。”
阮春华客气道:“哪能啊,这天那么冷,你还是吃完晌饭再走吧。”
程齐呆了呆,想到很久没在阮家吃饭,心底里还是挺想吃的,于是,挠了挠头,重又坐了下来。
“好……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陆迎丽拿了药放在了程齐的手边,阮春华很自然地想替程齐上药。
一只大手却阻止了她,漫不经心地把紫药水瓶拿到手里。
傅幸臻斜睨了一眼阮春华。
“你这丫头下手没个轻重,还是我来吧。”
阮春华懒得和傅幸臻去争,谁想给谁上药,那就交给谁好了。
陆迎丽近来心情不错,现在又看到两个青年人来家里做客,她从门后找出了罩衣穿上,又从墙上顺手拿下了一把挂着的镰刀:“那好,小程,小傅你们就别走了,我现在去小菜地里拔一颗大白菜,今儿个的晌午饭,我给你们做白菜炖粉丝。”
说完,陆迎丽便打开门,走去了菜地。
“你呢?”阮春华目光戳了戳站在一旁,已经给程齐上完药的某只。
阮庆生半躺在正堂,一张临时搭的简易小床上,对女儿待客方式感到不满。这丫头差遣人一套一套的,也不知道说些感谢的话。这次在医院里,要不是小傅和医院熟悉,关照过医院,他也不会这么快能顺利办理出院手续。
“小傅啊,你婶子也叫你留下来吃个晌午饭,在医院的时候,也没少麻烦你,一直念叨着要谢谢你。”
麻烦?一个苹果都不愿意削的家伙,屁个麻烦!
阮春华心道,这客套话,傻子都能听出来。
瞧见阮春华一个白眼连着一个白眼翻,傅幸臻他偏要让她继续抓狂:“叔叔,其实,我是来拿我妹妹的袄子。”
话刚说完,阮庆生便顺着傅幸臻的目光,发现女儿阮春华好像是换了一套没见过的衣服……
而且,看样子,八成新,明显是别人穿过的。
阮庆生最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,哪怕是稍微要麻烦到别人的事情。因此,他立刻误会了阮春华:“春华,大冷天的,谁家不缺件袄子啊,怎么把别人的衣服赖回家了!”
谁想赖衣服了!
阮春华冲着傅幸臻翻了个大白眼:“爸,过会我就去趟县里给还了。”昨天替他亲妹妹做了个手术,现在竟然还好意思催着她还衣服,真该再多要点钱。他傅家不是有钱吗,怎么还盯着一件袄子!
阮庆生咬了咬牙,继续问:“你衣服怎么在别人家里?对了,你昨晚……你昨晚住哪里了?”
阮春华赶忙解释:“我昨天晚上在他们家借用了洗澡间……一直和傅家妹妹在一起,又借穿了他妹妹的衣服,我自己的衣服还没干……”
傅幸臻似笑非笑地看着阮春华火急火燎解释,似有越描越黑的苗头。
听着女儿凌乱地解释,阮庆生瞥了眼正在凝神仔细听的程齐,暗想这毕竟是家事,姑娘家家跑别的人家里一宿未归,并且还说去洗澡……传出去不好听,要是让程齐误会,就更不好。
“小傅啊,你赶紧把丫头带去,把袄子换过来,不能让你妹妹没有袄子穿。”
八零年,棉袄在农村人家里,基本只有一件。阮春华也只有一件能够穿得出去的袄子,而且是已经穿了三年,绿底小红碎花的花样,因为穿的多,难免有破损,在袖口和胳膊拐那里,缝了几次,补了三四个窟窿。
棉袄是住在乡公社旁边的刘大娘做的。这位刘大娘家里有一台缝纫机,不说她手艺有多好,但心地善良,因为经常和阮家走动,见阮春华原先的袄子太薄,特意又把自己床上的一条小棉被给拆了,笼了好多棉花,塞进了给阮春华缝制的新袄子里。
阮庆生和陆迎丽知道了这件事后,去给刘大娘推去了大半平板车的新鲜白菜。
所以,阮庆生一直对女儿的那件袄子有印象。
如今见闺女竟然穿回了别人家姑娘的袄子,而且还是傅家的,关键是别人还专门尾到家里来要衣服……唉,他老阮家丢不起这个人。
阮春华了解父亲的想法:“爸爸,等等吧,吃完晌午饭再去吧。”
那件袄子因为在洗澡的时候,淋上了水蒸气,她原本打算先让它晒干,再去换回来。
现在经过奶奶和洪霸天那么胡闹折腾,现在都快晌午了,虽说可能没干透,但也还能将就着穿。
父女两个一来一回的对话中,傅幸臻听出阮庆生对自己不太热情。
自己正月十六就要归队……
“阮叔 ,不急,我爷爷听说您的腿受伤了,这马上就要过年了,家里事情多,派我过来咱家帮帮忙。春华的袄子,秦姨待会送过来。”
阮春华眨着亮晶晶的眼睛:“是吗?你能帮什么忙?一个苹果都不会削皮。”
想拆他台?
傅幸臻俯身,用大掌使劲揉了揉阮春华的发顶:“我身强力壮,总能用得上的。”
蓦地,有一股微妙的电流穿透彼此的全身,麻酥酥的。
阮春华一阵心惊肉跳,她急着跳开傅幸臻身边:“傅狗子,你离我远点,有事说事,别动我头发!”
她这对麻花辫,那是花了她好半天才编好呢!已经很多年没给自己编过头发,手残的很。
捕捉到傅幸臻与阮春华之间的亲昵,程齐皱着眉头,起身站到了阮春华身边,状似无意地隔开了两个人。
“是啊,男女授受不亲,你不要总是欺负人家小女孩。春华妹妹待会就去把袄子换下来还给你。”
左摸右摸,口袋空空如也。
得嘞,做人就不能太嘚瑟。
她真是大意了,联想到自己交钱的时候,恐怕因为露财,从那时被人惦记上了。
食堂那位师傅等半天,没见眼前这姑娘拿出钱,骂骂咧咧:“你这丫头,看起来就没钱,还想喝鱼汤!”
“我钱被偷了!”阮春华不服气道。
那位师傅上下打量了阮春华一番:“小丫头片子,你身上能有多少钱被贼人惦记?”
“三百多!”
阮春华刚说完,就引发了食堂众人的哄笑:“哈哈哈……你身上能有那么多钱?”
阮春华想起现在是一九八零年,她一个乡下丫头,随身带着三百多块钱的现金票子,的确匪夷所思,懒得和他们争论,浪费自己的口舌。
现在想办法为父母打饭,填饱肚子,才是最要紧的。
只是身无分文的她,从哪里弄到钱?
阮春华哭丧着脸,她真是心大,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习惯带钱了,到哪里都有人替她付款。买东西直接刷卡支付就好……
唯一能打主意的,便因为这里是医院。
她琢磨着,要不拿出仓库的新药卖了。但是那些超出了时代认知的药物,在这里拿出来,保不齐,钱还没拿到手,就被什么机构给扣押了,她还会被当成神经病给送去治疗。
想到自己和一群精神病人在一起跳舞,养蘑菇的画面,阮春华竟然忍不住龇牙笑了出来。
哎,打住,再怎么因为自己救回了亲生爸妈,也不能高兴的失态啊!
阮春华摇摇头,把思维拽回来。
脑中灵光一闪,想起县里有黑市。或许去黑市走一趟,会有新发现。
凭着前世的记忆,摸索着黑市的方向,拐入了医院后边的小胡同。
一股危险的气息袭来,正觉得胡同里安静地瘆人,她便被人一把揪住,阮春华措手不及。
“她,就是她!身上有好多钱!”
阮春华暗道坏事,被流氓盯上了。
她赶紧做出无辜状,冲着那个声音道:“什么钱?我没有钱!”
一个瘦弱的少年指着她,对另一个身材高大壮硕的青年哈腰讨好,试图力证自己没认错人。
“洪哥,别以为她穿的土,可她一出手就是好几百!在……”
已经辨清身边围了四五个混混,双手被桎梏的阮春华忍不住怒骂:“臭小子!那是我家的救命钱!贼亦有道啊!你竟然到医院来偷,给我把钱还回来!”
被称为洪哥的那位青年,把玩着手里的匕首,挑眉盯着阮春华。
“小丫头,嘴巴挺利索的!比老子还嚣张!”
一边说,一边用匕首挑起遮住阮春华脸上的那些碎发。
立时,大家哄笑起来。
一个青年吹口哨,言语轻佻:“洪哥,干脆收了她做咱们嫂子。”
阮春华闷气不语,但谁都能发现她正在咬牙切齿。
她今天真是走背字,钱被偷了后,就该有防范准备……万不该挑了小胡同走。
洪哥发出惬意的大笑声:“也行!这丫头长得不赖!”
“嫂子!”
“小嫂子!”
混混们纷纷叫起来,拿着阮春华寻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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