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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品选集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

言蹊云浅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正在连载中的其他小说《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》,热血十足!主人公分别是苏茉杨素云,由大神作者“言蹊云浅”精心所写,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:英雄。苏茉抬起手,用自己最大的努力,敬了一个她能做到的最标准的军礼。她想起之前听过的一首央视改编歌,有句歌词唱得“我多想,伸手紧紧拥抱你,告诉你,一切都已尘埃落定,百年前你梦想中的那个新中国,有多美丽。”陆伯鸣看着那个眸含热泪,敬着军礼的姑娘,也抬手回了一个军礼。小丫头眼中的敬意,是很真挚的,并不是为了博取好感的刻意伪装。......

主角:苏茉杨素云   更新:2024-04-10 21:4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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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苏茉杨素云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精品选集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》,由网络作家“言蹊云浅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正在连载中的其他小说《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》,热血十足!主人公分别是苏茉杨素云,由大神作者“言蹊云浅”精心所写,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:英雄。苏茉抬起手,用自己最大的努力,敬了一个她能做到的最标准的军礼。她想起之前听过的一首央视改编歌,有句歌词唱得“我多想,伸手紧紧拥抱你,告诉你,一切都已尘埃落定,百年前你梦想中的那个新中国,有多美丽。”陆伯鸣看着那个眸含热泪,敬着军礼的姑娘,也抬手回了一个军礼。小丫头眼中的敬意,是很真挚的,并不是为了博取好感的刻意伪装。......

《精品选集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》精彩片段


“那是我哥的儿子,高个的是二哥的小儿子,5岁,叫陆国梁。矮个的是大哥的儿子,4岁,叫陆国强。”

苏茉莞尔,他们一家的名字,都挺有时代特色的。

“我们的名字,都是我爷取的,他是一位参加过抗战的老红军。我们的名字,都寄托了他的期盼。我大哥……”

这时,陆伯鸣掀开门帘,从屋里走了出来,陆长征看到后,赶紧跑过去扶他。

老人家一头银发,面容刚毅,身量很高,因为年老和伤痛,整个人很瘦,但还是给人一种英武之感,可见其盛年时的风采。

老人家穿着一件青灰色的老款军装,军装上还能看到轻微的折痕,应该是听到苏茉的声音后,才拿出来换上的。

哪怕有陆长征扶着,但老人家步履还是有点微跛,虽然他已经极力走正。

左边的袖管空荡荡的,显然早就没了左臂。

苏茉怔怔的看着,仿佛看到了从战火中走出来的革命先烈,看到了那些把一生奉献给这片辽阔大地的英雄。

苏茉抬起手,用自己最大的努力,敬了一个她能做到的最标准的军礼。

她想起之前听过的一首央视改编歌,有句歌词唱得“我多想,伸手紧紧拥抱你,告诉你,一切都已尘埃落定,百年前你梦想中的那个新中国,有多美丽。”

陆伯鸣看着那个眸含热泪,敬着军礼的姑娘,也抬手回了一个军礼。

小丫头眼中的敬意,是很真挚的,并不是为了博取好感的刻意伪装。

他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一种传承,一种告诉他们这些老家伙们:“放心吧,你所期盼的我们都会替你去实现,总有一天,你想要的盛世我们会创造出来”的使命的传递与继承。

本来,他听清安媳妇说小姑娘看着挺娇气的,还有些担心。但现在,他没什么好担心的了。小姑娘虽然长得娇气,但她眼中的坚毅,却是许多人都不能及的。

陆长征也很是触动,如果说他之前对苏茉的喜欢,更多是在荷尔蒙推动下的男女之情的话,那现在对苏茉,他是真正入了心了。

因为这个女人,她懂他。

懂他选择去参军时的那份感情,那份理念,那份坚守。

当年,他放弃上大学,选择去参军,有多少人不理解。包括他的爹娘,都不明白。不明白他为什么放着可预见的大好前程不要,而要去当兵。

但苏茉敬的这个军礼,让他知道,她是懂的。

他为自己的余生,能有一个自己喜欢又懂自己的女人相伴,而感到幸福,那种真正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幸福。

于是,陆长征也敬了个军礼。

三人谁都没有说话,但他们却都默契的懂了对方的意思。

最终,还是陆伯鸣的咳嗽声,打断了这互敬的场面。陆长征赶紧放下军礼,伸手去扶他。

“老了!没用了。”陆伯鸣无奈的笑了笑,又招呼苏茉:“苏知青,里面坐。”

苏茉放下军礼后本也想去扶他的,但看到他另一个空荡荡的袖管后,生生忍住了欲伸出去的手。

“好,谢谢陆爷爷。”苏茉冲着他笑道,只是这笑里,掩藏着一抹难以察觉的哀伤。

因为异能的原因,她对生机有极强的感应力。这个老人生机已经很弱了,只怕真是时日无多了。

刚才的军礼,显然耗费了陆伯鸣不少力气,在堂屋坐定后,他明显已经没有刚才精神了。

“长征,你娘昨晚煮了花生,去拿些过来给苏知青尝尝。”陆伯鸣指使陆长征。

苏茉连忙摆手,“不用,陆爷爷,我吃过早饭的。花生留着给孩子们吃。”

陆长征看向苏茉,见她神色,知她是真不想吃,便道:“爷,不用了,她不是客人。”

陆伯鸣也不坚持,花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只是实在没什么好招待的。

“你是叫苏茉是吧?”

“是的,陆爷爷。我母亲姓莫,原本父亲给我取名苏莫的,但母亲觉得“莫”字女生用不好,就改了同音的茉莉的“茉”字。”苏茉说起名字的由来。

“父母伉俪情深,很好。”陆伯鸣想起自己已逝的老妻,他这一生,无愧天地,唯愧对她。

苏茉一笑,苏廷谦和莫玉蓉感情确实很好。

“希望你们以后也一样,你和长征,都是好孩子。”

陆伯鸣一直忍着,但说了几句话后,还是忍不住咳嗽起来。陆长征忙抚着他的背,给他顺气。

半晌,陆伯鸣才停止咳嗽,对陆长征道:“你去我房里,把炕琴最里边柜子的木匣子拿出来。”

陆长征很快去把匣子拿了出来,交到陆伯鸣手上。

“我陆家祖上,也曾是乡绅,只是后来日子动乱,没留下什么东西。前些年日子苦难,就更不剩什么东西了。只留下这一对镯子,是当年我和你们奶成婚时,送给她的。”

陆伯鸣从匣子里取出一个被手帕包裹着的东西,层层掀开后,里面是一对水头挺不错的翡翠手镯。

陆伯鸣唤苏茉过来,“闺女,这镯子一个给长征他娘,一个给你。只是如今,这东西戴不得,等以后能拿出来了,你再戴着。”

苏茉连连摆手,“陆爷爷,我不能要。”

这种传家的东西,不应该都是交给长子长媳的么。

“闺女,拿着。”陆伯鸣顺了一回气,才继续说道:“这是我们当爷奶的,给自家孙媳的,你得收。”

“我希望这东西,可以在陆家传承下去。这东西,只有交到你们手中能做到。”

交给其他人,说不定很快就会变卖了。

“有空的时候,可以给孩子们说说他们太奶,是一个多么勇敢坚毅的女子。”陆伯鸣抚着手镯,眼里有着深深的怀念。

如此说,苏茉便明白的,也不推辞了,郑重的接了过来,应诺道:“好,我会的。”

陆伯鸣欣慰的笑了,摆摆手道:“你们去忙吧,不用陪我。我老骨头了,坐不久,得去躺着。”

陆长征赶紧把他爷扶回房内。

只是,刚才陆伯鸣交代遗言一样的说法,让两人心情都有些沉重。

虽说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,但越到接近的时候,反倒越难接受。


年轻的小伙子和壮劳力们,则休息几天,等交完公粮后,就又要去挖水渠了。

缝被套并不难,苏茉跟陈兰请教了后,半天时间就把被套给缝好了。

看着剩下三个还是棉胎的被褥,苏茉也算是体会了一把这个年代的辛苦。

怪不得都说新三年,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。布票实在太不够用了。

剩下一张被子的被套,只能等以后有了布票再扯布做了。

苏茉把被褥都叠好,有被套的那床放在最上面,这时,才发现,似乎还少了两个枕头。

苏茉只得赶紧又到公社集体作坊去,找齐主任问有没有枕芯卖。

正好齐主任这两天叫棉花铺的师傅们打了套样板出来,其中就有两个枕芯,于是就便宜了苏茉。

两个枕芯,连棉花加手工,一共收了苏茉1.5元。

买好枕芯,苏茉又想着到供销社买一套现成的枕头套,她记得小说上写,这个年代的枕头套都是绣花的,还挺精致。

因为有生产大队已经结束秋收,今天供销社人特别多,陆小兰忙的脚不沾地,水都没空喝几口。

忙碌中,陆小兰余光好像瞄见自家三嫂的身影,定睛一瞧,还真是。赶紧大声喊道:“三嫂,你到我这来。”

苏茉差点被一群大婶给挤死,听见陆小兰喊她,便赶紧挤过去。

“今天怎么回事?怎么人这么多?”苏茉心有余悸。

“有大队秋收结束了,社员们来赶集呢。三嫂,你要买什么东西?”

“我要买枕头套。”苏茉赶紧道,她插队已经有大婶不满了。

陆小兰眼眸一闪,她正准备送一对枕套和枕巾给三哥三嫂呢,便道:“枕套卖完了,三嫂。”

苏茉:……

“那我扯布自己做吧,给我来三尺白棉布。”苏茉算了,三尺应该够做两个枕头套了。

这个时候的枕头,可不是后世那样48*74的规格,而是50*30的规格,三尺布是够做两个枕套的,还能有些富余弄些花边。

陆小兰立马去给苏茉扯了三尺白棉布,苏茉给了钱票后,见陆小兰忙,也没多打扰,拿着东西就赶回去做枕头套了。

苏茉忙,陆长征这几天也是早出晚归的,几乎不见人影。陆家同样忙的不行,李月娥也是直接请假在家,做各种准备。

陆清安在29号大队晨会上,说了10月1号陆长征娶媳妇请全大队社员吃席的事。当然,是每户来一两个代表,不可能全家都请的。

30号那天,陆家几乎是全家出动,大人小孩都在帮忙这干活,李月娥还找了不少亲友们帮忙。

割菜的割菜,平地的平地,借桌椅的借桌椅,借碗筷的借碗筷。

陆清安预估了一下,应该至少要准备25桌席面。

这么多席面,桌椅、凳子、碗筷肯定是要找大队上其他人家借的,摆桌的地方也要准备好。

于是,陆家的院子和菜地,陆长征他们小家的菜地,都被利用了起来。

30号下午,陆长征不知从哪借了一辆军卡,拉着半卡车的东西,就回来了。

等上面的东西搬下来,过来帮忙的亲友们都惊呆了。

永久牌自行车、海市牌缝纫机、一张挺时髦的梳妆台,半扇猪肉,两只杀好的全羊,十只鸡,五只挺大的鹅,还有两大袋白面,一大坛白酒……

亲友们口水已经开始往下流了,希望明天赶紧到。

10月1日,风和日丽,秋高气爽。

苏茉一早就起来洗漱,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装好,待会儿接亲,搬嫁妆的人,会一起搬到新家去了。


陆长征大长腿一跨,直接在自行车上坐定,示意苏茉上车。

苏茉应了声,立刻跳上了自行车后座。

陆长征大长腿一蹬,自行车“嗖”一声就走了。

苏茉吓得赶紧抓紧后车架,坐定后才想到,这个时代,貌似只有处对象,才可以坐男同志自行车后座的。

呃……

她现在跳下去还来不来得及?

不过,在别人眼中,她现在还是个病号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

这个年代,名声对女人可很是重要的。

名声坏了,不仅要面对流言蜚语,还要面对各种二流子的骚扰。人们可不会同情你,他们只会说,苍蝇不叮无缝的蛋。

不管什么年代,女人总是格外的艰难。

说到名声,苏茉忽然想起,她昏迷前迷迷糊糊听到,好像有人说陆长征摸她,毁她清白之类的……

苏茉一阵头疼。

糟糕!她这是一开局就要面对艰难模式?

她要用什么办法,才能让那些农村大婶子们相信她没有被毁了清白,不要传她流言……

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,微风中传来陆长征的声音。

“我救你的时候,做了一些急救措施,村里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。”

“你要是愿意,那我们就结婚。”

“啊?”苏茉吓了一大跳,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。

这是什么绝世大好人?救了人还带娶的。

“农村不比海市,这里村民思想比较落后。你当时已经没呼吸了,我只能对你进行心肺按压和人工呼吸,在村民们看来,你就是被我摸了亲了,已经没了清白。”陆长征解释。

陆长征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,不然也不可能短短七年,就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村小伙,混到如今副营的职位。

他不会因为村民的几句流言,就随便娶一个女人,他要是不愿意,别人拿枪指着他都不行。

虽然他这次,就是回来相看的。

但实际上,在进病房前,他都没有要娶苏茉的想法。不是他不负责,而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救人有错,也不想滋长这种救人沾了对方就得娶的愚昧风气。

陆长征今年24岁了,他自己是不急着结婚的。但他爷年纪大了,近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,上次写信,说想在闭眼前看到他成家。

陆长征佩服的人没几个,他爷就是其中一个。老爷子是参加过抗战的老兵,因伤残退了下来,陆长征去当兵就是受他影响。

既然是老人家的心愿,他愿意去满足,所以他回来相看了。家人也给他找好了人选,只等相看后满意,就去领证结婚。

对方他也知道,是文工团的,他在部队见过几次。对方应该是对他有意,他对对方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,但要结婚也不是不行。在家人看来,他们也是极合适的。

他本来也以为,他会和那个文工团的女兵相看后就结婚。

但,他推开病房门后,他的想法就变了。

推开门的刹那,那个娇美的女人坐在病床上,脸上都是狡黠的灵动,看到他们进来后,错愕的微微睁大了眼。

那一刻,陆长征的心弦动了。

这样一个娇俏灵动的人,若是被流言侵扰,该多让人心疼。

想到她可能会被村里的流言逼到崩溃,可能会被村里的二流子骚扰,陆长征忽然不能接受。

于是,经过深思熟虑后,陆长征开了口。

他虽然想和她结婚,但也尊重她的意愿。她要是不愿意,他是不会强迫她的。

若她不愿意,那陆家村她只怕是不能待了,不然村里的流言,就能把她逼疯。

若真这样,他可能要找关系给她换一个大队,或者给她找份工作,让她离开陆家村。如此,也算全了他的第一次心动。

见对方没有回应,陆长征问道:“苏同志,你是怎么想的?”

“陆同志,我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,我很感谢你救了我的生命。我不会因为这些正常的医学触碰,就让你娶我的,这样对你不公平。”苏茉赶紧道。

“至于流言,如果大队上的干部们帮忙制止,又给大队社员们宣传这是正常的医学触碰的话,应该很快就会消散的。”

实际上她刚才也在纠结。

陆长征长得其实很对她的胃口,在这个年代来讲,应该是个很不错的结婚对象。

哪个少女没怀过春?她之前看小说的时候,也曾幻想过甜甜的恋爱。所以她现在要不要像小说那样,趁机跟他闪婚,然后来一场先婚后爱?

但想一想,还是算了。

她是个有良心的人,不能恩将仇报。

而且强扭的瓜不甜,这样被强迫结合的婚姻,是不会幸福的。

陆长征闻言,一个急刹停了下来。对苏茉道:“苏同志,你先下来。”

苏茉:???

苏茉一脸疑惑的跳了下来,随后陆长征也跟着下来,把自行车停好,立正对着苏茉敬了个礼。

“报告苏茉同志,本人陆长征,今年24岁,高中学历,17岁开始参军,如今是沈阳军区守备四师第11团下辖营副营长。”

【科普:1955年,朝鲜战争结束后,中央重新划分军区,由战时体制的六大军区划分为十二大军区,东北军区改为沈阳军区。十二大军区,共下辖19个守备师。】

“祖父、双亲都健在,兄妹一共四人。两个哥哥,一个妹妹,都已成婚。”

“本人身体健康,作风端正,无不良嗜好。”

在苏茉一脸懵逼中,陆长征继续往下道。

“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,不是因为流言,也不是一时冲动,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从看到苏同志的第一眼,我就被你深深吸引,我希望苏同志能再认真考虑我的请求,同意和我建立革命友谊。”

作为军人,就该勇往直前,扭扭捏捏不是他的风格,看上了想明白了,就要大声说出来。

苏茉真是惊呆了,所以他这是在表白?

“你都不需要先了解一下我的吗?”

“我可以结了婚再了解。”陆长征大声道,看着气势很强,其实耳尖已经红的快滴血了。

苏茉:……

骚年,你这么草率你父母知道吗?真要是遇上坏人,等结了婚再了解就迟了。

“你就不怕我是坏人?”

“你不是!”陆长征回答的很肯定。

他侦察兵出身,斗过的敌特也不少,是不是坏人,他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
看着他一本正经,却耳尖通红的样子,苏茉忽然起了逗他的心思。

“一定要先结婚吗?能不能先处对象?我才18岁,不想那么早结婚。”

陆长征心弦一震,心底涌起无限的欣喜,她这是答应了?

“可以,我们先处几天对象,然后再结婚。”

苏茉:……

“我是说,处一段时间的对象,然后再考虑要不要结婚。”

“苏同志,主席说了,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,都是耍流氓。苏同志是想对我耍流氓吗?”

苏茉:……

“主席是说过,但主席也说了对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对待,充分研究之后再下决定。我对你还不了解,自然要先了解了你,才能确定要不要跟你结婚。”

“苏同志有什么不了解的,只管问我,我保证知无不言,帮助苏同志快速了解。”

“你我可以快速了解,那你的家人呢?结婚,是两个家庭的事。”

陆长征灵光一闪,想到他那被婆媳问题扰得时常在他那里蹭住的团长,心中了然。

“苏同志,你是不是担心跟我家人相处的问题?这点你放心,我家单独建了房子给我结婚,不用跟他们住在一起。而且,等我们结婚后,我家就会分家,到时候你管好我们自己的小家就行。”

“我也会努力,争取让你早日随军。”

苏茉一顿,呃……她明明是想逗一逗他,怎么就讨论到这里来了……

但,不得不说,她有些可耻的心动了。

她正想着如何从知青点搬出来呢,如果嫁给陆长征不用跟他家人一起住的话,倒是正合适。

可是她真就要这样,把自己嫁了?

等等,不对,专门建好了房子……

所以,陆长征是专门回来结婚的?

“你是不是本就准备结婚的?”苏茉神情冷了下来,她可不想做横刀夺爱的第三者。

“是,我这次回来,就是准备相看对象,合适就结婚的。我爷年纪大了,身体不好,想尽快看到我结婚。”

“但,我想跟你建立革命友谊,是真心实意的。”

“你家是不是早就给你找好对象了?”苏茉忽然有些气。

“是有人选,但我还没去相看,不是对象。如今有了苏同志,我是不会再去相看了。”

“那如果我不愿意最近结婚,你是不是就准备继续相看结婚?”

“以前是可以找个合适的就结婚,但见过苏同志后,已经不能了。苏同志若真不想这么快,我就跟家人说缓缓。”陆长征用一本正经的语气,说着隐晦的情话。

苏茉听了,心里舒服了些,“那你爷爷怎么办?”

“我跟他老人家说,让他在努努力,多等她孙媳妇一会儿。”陆长征有些痞痞的道。

苏茉闻言,噗呲一声笑出了声。

这个男人,一开始看着高冷,然后又一本正经,现在又觉得有点憨憨的。

陆长征眼中精光一闪,知道苏茉已经有所松动了,便也咧着嘴笑,看起来痞帅痞帅的。

其实陆长征的性格就是又痞又刚的那种,不熟的会觉得他很高冷,熟悉的都知道他其实挺痞的。他刚才那么正经,其实也是紧张,毕竟第一次表白不是。

“苏同志,我们先回去,你再慢慢考虑。”陆长征跨上车招呼苏茉。

有些事,不用逼太紧,以退为进有时候才有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
小说《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秋收时,上午一般是六点上工,12点下工;下午则是一点半上工,六点下工。

因为中午时间比较紧,轮到做饭的知青,一般会11:30左右跟小队长说一声,回去做饭。

反正每天的任务都是安排好的,上午没做完下午接着做就是,小队长一般不会说什么。

马小娟猛点头,苏茉已经帮她拔了不少了,下午说不定她还能再要一分地来拔,一天挣个四工分的。

*******

另一边,李月娥今天上午的四分地也拔完了,把花生一捆,留着给杨素云挑,自己赶着回家做饭去了。

她已经找好了四个相熟的婶子,一起去知青点提亲,又叫上了村里的妇女主任。

中午,得请这些帮忙的人简单吃一顿。

主食有昨晚蒸好的二合面馒头,再煮点大碴子粥就行。

听老三说,他上午还割了两斤肉回来。那就切一斤炖白菜,再弄个青椒炒鸡蛋,再用猪油炒两个青菜。这就成了,也算体面了。

李月娥刚把饭做好,那些婶子们就到了。她们知道要去帮忙,也是提早一些下工过来的,有些还特意回家换了身衣服。

李月娥赶忙招呼她们上桌,把家里其他人的饭菜留开,她们这群要办事的人就先吃了。

吃完饭,李月娥又换了身七成新,没有补丁的衣服。这才拎上东西,几个人就往知青点去。

这时,正是大家吃午饭的时候,不少人见到便问她们去哪,很快整个村的人都知道,杨素云要向苏知青提亲了。

李翠花听到消息后,高兴的大碴子粥都喝多了两碗,终于是成了。

从此,李月娥就矮她一头了。

李月娥她们到的时候,知青们刚吃完饭。

因为知道中午有人过来提亲,可能会打扰到知青们休息,所以苏茉做饭的时候,特意拿了6个鸡蛋,做了大大一盆青椒炒鸡蛋。

吃人嘴软,即使到时候真打扰了,他们也不好说什么。

“呦,在吃饭呢?”开口的是大队的妇女主任陆桂兰。刚才吃饭的时候,已经说好了,由她来当媒人。

其他知青们见妇女主任带着一群大婶子到他们知青点来,一脸懵逼。

“刚吃完,陆主任,有什么事吗?”知青点负责人马建民,起身开口问。

“有事,有喜事。”陆桂兰笑着道,“我们今天来,是替杨素云同志,向苏茉同志提亲的。”

“啊?哦、哦!快请坐。”

马建民一阵慌乱,赶紧让知青们收拾饭桌,让婶子们坐下。

然后又想着去弄点什么,来招待一下。

天啊!谁来帮帮他!他一个年轻未婚小伙子,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种事情。

坐定后,李月娥把提着的篮子,放到桌子上。

苏茉从橱柜里拿了6个干净的碗,提着知青点的大铁茶壶,每个碗都倒了些水,端给每一位婶子。

“婶子们,喝点水吧。”苏茉笑着道。

苏茉知道这个时候的人爱喝甜,早就煮好了一壶糖水装在知青点的大铁茶壶里。只是刚才还热着,没人喝水,没人察觉罢了。

这个大铁茶壶,两口锅,橱柜和一套碗筷、几个装菜的盆,都是当初生产大队给知青点准备的。只是知青们吃饭,大多用自己的饭盒,很少用这里的碗筷。

有个婶子端起水喝了一口,瞬间眼睛一亮,偷偷对一旁的婶子道:“糖水。”

几个婶子听是糖水,纷纷端起碗喝了一口。

看来这个苏知青,也是个懂事的,看她眼神明亮,也不会扭扭捏捏,而是大大方方的招待她们,应该不会差。

小说《小炮灰在七零,燎的军官宠上天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洗完澡,苏茉坐在房门口,一边擦拭着头发,一边思考接下来的安排。

原主虽然豪富,但她留下的东西,目前真正能用的,其实并不多。

两张存折的钱,不说这个年代不能跨省取钱的问题,就是能,没特殊情况,她也不准备动用。

苏仲黎留下的那八万块钱,是属于苏廷谦和苏廷德两兄弟的。原主父母的那3000块钱,她也准备留着,若有朝一日他们能提早回城,给他们带回去也能有钱用。

剩下原主那1030块钱,看着是很多,但在什么都要买的情况下,估计也用不了几年。主要是她没有票,许多东西都得去黑市买,那价格自然就贵了。

而且,她还得攒资本,等恢复高考后考大学,圆自己的清华梦。然后借着改革的东风,囤房子,做生意,发家致富!

所以,她得有进项!

靠什么挣钱呢?用异能催生水果蔬菜去黑市卖?

只能勉强算一个备选项。

水果蔬菜在这个时代价格低,卖不了多少钱。要卖也只能反季的时候去,卖些这边稀有的品种,才能卖的起价。

若直接跟黑市合作,蔬果不耐放,黑市的人估计也不敢大量吃货,只能小批量供货。但次数多了,风险也就大了,万一哪天倒霉被抓了,那可得不偿失。

所以,在没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,这个只能算备选。

不过,倒可以去黑市的时候,顺带卖一点,挣点外快。

既然催生低价值的效益不高,那就催生高价值的。

她记得,东北是有不少野山参的。若她能找到野山参,那么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参去卖。

她记得其他年代文中,一根野山参,都能卖一两百块钱。她若能两三个月卖一根,那与那些领工资的也没差多少了。

但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,不能摆到明面上。

在末世苦哈哈的,在这里,她想过上能吃肉的日子。所以,她要想过的好又不被人非议,必须有一份摆在明面上的收入。

原主作为纺织厂的宣传干事,文笔还是很硬的。在海市的时候,就经常给报社投稿,几乎就没有不被采用的。

本来,这个特殊时期,投稿是没有稿费的,一般都是发点票证或者给个样刊。

后来,报社的编辑爱惜她的才华,给她申请了一个所谓“编外通讯员”证,就类似临时工,这样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费了。可惜这个证申请下来才一个多月,原主就下乡了。

苏茉想了想,上个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块稿费的。

【科普:1966年,文化部提出全国报社、杂志社、出版社采取统一的稿酬标准,著作稿每千字2~8元,翻译稿每千字1~5元。但文革期间,是停止向作者直接发放稿酬的,而是改为发样刊、票券或物品。直到1977年,才恢复直接发放稿酬。】

苏茉想起那堆书中好几本《人民日报金句》,以及后世听过的不少励志歌曲,觉得这个可以搞。

她一个学霸,学习学习,再揣摩揣摩,应该还是能搞得定的。

这样,她就有了一个明面上的收入。

这个时代,给报社投稿能被采用是非常有面儿的事,这样她在大队的地位也会提升一些,如果有什么竞争老师之类的职位,应该也容易一些。

干农活拔拔草种种菜的,她或许还行。但真要花大力气干的,她估计也不成啊,真是泪目!

而且,她记得,1972年M国总统尼克松就会访华,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,最能捕捉某些信号,到时候肯定会连载一些M国的小说来释放某些信号。

到时候,她也可以跟报社申请接一些翻译稿件,这样又多一份收入。

她打小接受双语教育,英语可不要太好。况且,原主也是会一些英语的,也不怕穿帮。

原主之所以能有那么多侨汇券,是因为原主的大伯爷苏仲清在建国初就全家移民外国了。

1955年,国家开始使用票证后,苏仲黎便给国外的哥哥去信,也不知他们兄弟二人如何谈的,总之此后每年,苏仲清都会给他们汇一笔款。靠着侨汇券的票证,原主家基本就没有缺票的时候。

广东省10元面值的侨汇券(侵删)

偶尔,他们也会辗转寄一些东西回来,其中就有英文书籍。苏廷谦年轻时候是留过洋的,会英语,所以也教了苏茉一些。

如今算来,她也算有挣钱三计了,就且先这些,后面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更挣钱的方式。

挣钱的事搞定了,现在就是买东西了。

她记得,书中原主父母会在半个月后,被下放到隔壁大队牛棚。

就原主什么御寒物资都没有带的样子,他们的境况更不堪,肯定也不会有,她得提前给他们准备好这些。

原主带的棉花票不少,但做这么多东西,肯定是不够的,她还得去黑市再弄点棉花。

弄了棉花还不算,她还得去跟别人学学如何做棉衣,不然父母的,她都不知找谁做。

至于棉被和褥子,倒是可以找人做。要是人问起,就说要结婚了,做来当嫁妆。

还有其他日用品,也要赶紧买回来才行,不然真的很不方便。

现在秋收已经接近尾声,而且原主干活也很慢,厚着脸皮的话,应该也能请到假。

所以,她准备明天请个假,去县城一趟。

把要用的东西买齐,顺便买个礼物感谢陆小兰这两天对她的照顾。

至于陆长征,就不用了,以身相许了都。

这样想着,苏茉又转身进了房间,拿出纸笔,给苏廷德写了一封信,明天去县城的时候,寄给他。

信中,隐晦的提及她听说父母下放的地方在她隔壁大队,她会想办法照顾,让大伯不要再奔走,免得被人钻了空子。

还有,就是告诉他,今年大伯爷的汇款应该快到了,记得安排人去签,免得便宜了别人。

虽然这个时期特殊,但国家正缺外汇,有人汇款,都是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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