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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之重建大明朝精选小说推荐

隔壁小王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《穿越之重建大明朝》,超级好看的军事历史,主角是马林马城,是著名作者“隔壁小王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万历四十六年,明末乱起,在这个内忧外患的时代,张城穿越了,成为了开原总兵马林之子马城。受命于危难之中,崛起于青萍之末。万马无声听号令,三军奉法任招呼。大明,有他在,谁敢来犯!...

主角:马林马城   更新:2024-02-19 01:2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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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穿越之重建大明朝精选小说推荐》精彩片段


“刺!”

一声轻斥,前排四杆长枪分取两人,又快又狠,落点更是刁钻歹毒,一杆枪刺面门,另一杆枪刺腿,都是铁甲防护不到的地方。两名骑兵冲的太猛收不住脚,慌乱之中怪叫连连,还是丁文朝学了个乖,急中生智整个人跳了起来,人在空中被弹性良好的白蜡杆,顶的倒飞了出去。

另一个骑兵就惨了,护住了面门护不住腿,被一枪重重的刺在大腿上,面带痛苦表情颓然倒地。怪叫声中,冲在后面的骑兵们纷纷停手,看着躺在地上痛苦翻滚的同僚,面面相觑,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冲了。

“虎!”

被羞辱的八名子弟兵终于爆发了,枪阵不乱齐齐大喝一声,后排四人整齐划一的越过前排同伴,前腿弓后腿蹬,再次组成严整的枪阵。

虽然只有八人齐喝,却让人感受到千军万马的威势,这就是枪阵的威势了。

剩下的骑兵们看着严整的枪阵,提着刀都有些心虚了。

看着丧了锐气的对手,马城一声冷笑,轻喝一声突然变阵:“三人一组,上!”

在马国忠骇然注视下,八名子弟兵踩着整齐的小碎步,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变了阵,三人一组平端长枪,有节奏的小碎步越走越快,杀气腾腾扑向他的部下们,两个三人刺杀小组两人在前,一人居后策应,越走越快的刺杀小组,最后变成小跑步了,脚下的步子虽然乱了,却始终保持着互相策应掩护的姿态。

一个三人小组杀气腾腾,冲向一名目瞪口呆的骑兵,两杆长枪直愣愣的刺了过去。那名骑兵大吃一惊,慌忙举起连鞘战刀上下格挡,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挡住了两枪,却被第三枪重重的捣在小腹上,整个人痛苦的趴了下去。

余下的骑兵总算精锐,有些慌张的聚在一起,总算知道结阵而战了。

然而仓促之间结成的战阵,很快被配合默契,三人如同一体的刺杀小组杀散了,校场上不时传来痛叫声,一个接一个的骑兵被枪阵捅翻。武艺最高强的一名骑兵,仗着身材高大硬挨了三四棍,才被一棍捣在大腿内侧,瞪大眼睛,表情古怪的慢慢软倒。

半刻钟后,校场上躺满了身披铁甲,惨叫呻吟的开原精骑。马家堡子弟只有两人受了伤,还能强撑着整队列阵,在有节奏的口号声中,重新排成一列整齐的横队,略显稚嫩的英气脸上,人人都是一脸兴奋雀跃。马城满意的看着一手训练的子弟兵,下令解散,两个受伤的子弟兵这才泄了气,在同伴的搀扶下慢慢坐倒。

马国忠早就看傻了,骇然叫道:“怎会如此,临战变阵而丝毫不乱,这太可怖了!”

马城看着他一脸的惊骇,正色回答:“无非是熟能生巧,如此而已!”

马国忠整张脸已经木然了,这强悍的职业军人,表情就好像见到了鬼,或者说,表情比大白天见了鬼还精彩。马城很理解他的感受,短短两个月时间,一群半大孩子结成的枪阵,就活生生打垮了大明朝最精锐的边军骑兵,这已经超过了马国忠的理解能力。

当然马城也是取了巧的,一是骑兵们轻敌,二是这些骑兵本来就不擅长步战,胜负并不能说明两军真正的战斗力。要是马上对冲,只需要一个照面下来,估计马家堡子弟兵就该伤亡殆尽了,这些骑兵真正的本事还是在马上。

小说《穿越之重建大明朝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丁父黑着一张脸,也不说话,丁文朝跪在冰凉的地上,额头冒汗,可硬是不敢起来,就连丁母也不敢劝。

人家姿态已经摆出来了,马城也懂得做人,冷冷的哼了一声:“起来吧。”

丁文朝也是被折腾的麻木了,默默的起身坐下。

丁父一个庄户小老头也说不出什么漂亮话,只是黑着脸训斥:“跟着少爷好好干,再有忤逆,别怪我和你娘不认儿子!”

丁文朝被教训的汗流浃背,慌忙答应,在老父面前再无半点骄悍狂妄了。

晚上,庄内。

马城看着肥沃土地里新发的青苗,心情大好,随口问道:“如何?”

扭腰款款而行的白氏,抿嘴轻笑:“少爷是名门之后,将帅之材,奴婢可不敢多嘴呢。”

马城听她言语之间有揶揄之意,为之气结:“我又如何得罪了你,要来气我。”

白氏用素白的袖子掩住小嘴,笑的越发娇媚:“少爷待奴婢自然是极好的,少爷得罪的人可不是奴婢,强汉亡于妇人之手,满朝奸佞皆是裙下之臣,少爷这番高论,可是把于大人都气病了呢,于大人家的那位千金更是不忿,嚷着要来与少爷理论呢。”

马城整个人都呆住了,一个苗条纤弱的影子在脑中一闪而过,惊讶问道:“于家小姐,于凤君?”

白氏送过来一个娇媚的眼神,吃吃笑道:“少爷,直呼女儿家的名讳,可不是君子所为呢。”

马城大为尴尬,厚着脸皮问道:“你和她是手帕交?”

白氏眼神突然黯淡了,有些怅然:“手帕交,也是奴婢出阁前的旧事了,这些事,奴婢是听诗社的人说的,奴婢和开原诗社的几位小姐,仍有些书信往来,少爷若是不喜欢,奴婢便不与她们来往了。”

马城被她楚楚可怜的俏模样,弄的心里酥麻,赶紧否认:“这倒不必,我很喜欢。”

马城额头都冒汗了,心叫救命,时间久了才发现,这就是个妖精呀,人虽然长的清清冷冷,一颦一笑偏偏又有狐媚之相。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,隐隐含泪,又有些唏嘘这就是大明朝的女人,一生的幸福都寄托在男人身上。

以她的出身,出嫁前是书香门第又如何,天生丽质又如何,夫家被灭了门,她就成了无根的浮萍,就算回了娘家,再嫁人做正室也是不可能的,最好的结果,可能是嫁个贪图她美色的土财主做妾,还要被人指着脊梁骨骂。

马城稍一沉吟,还是开解了一番,骨子里马城还是现代人,见不得一个美女抹眼泪,习惯性的劝慰几句。

白氏很快破涕为笑,又俏皮的眨眼睛:“那于府小姐,这些天就要杀上门了,少爷小心了。”

马城被她又哭又笑弄的心都乱,闻言哭笑不得,又有些心虚,骂了人家的亲爹还惦记着人家的乖女儿,太畜生了。

偏偏又期待能见到那黑夜之中,一抹娉婷的靓影,心情倒是有些复杂了。

白氏笑意吟吟的看着他,大眼睛眨呀眨的,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一夜无话,第二日,清晨。

一群精壮的辽东汉子,齐刷刷站在校场上,人人都把肚子收了起来,挺胸抬头做出一副英武的架势。面门红肿的丁文朝也站的笔挺,挎着苗刀,面沉似水,诺大个校场上一时鸦雀无声。

才刚站了半个时辰,马营精骑们就招架不住了,腰背也直不起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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